小区土地使用权总证如何办理?

最新修订 | 2024-02-19
浏览10w+
张叶律师
张叶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2人
专家导读 应提供的材料: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3、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4、总产权复印件1份。5、土籍调查表复印件1份,《界址点坐标成果表》。6、《土地登记卡》(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7、产权测量报告。8、申请书1份。
小区土地使用权总证如何办理?

一般住宅小区里都有相应的公共设施配套,或者其他基础配套等等。比如说小区绿化带、中心公园、景观台、停车场等等公共区域,这些到底是归开发商所有还是小区业主所有?很多情况下,业主和物业常常为此产生纠纷。那么小区土地使用权到底归谁所有就成了一个争议,同样的,小区土地使用权总证如何办理也是大家关心的问题。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一一解答。

一、小区土地使用权总证如何办理?

(一)、应提供的材料:

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3、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

4、总产权复印件1份;

5、土籍调查表复印件1份,《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6、《土地登记卡》(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7、产权测量报告

8、申请书1份;

9、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10、分割情况说明;

11、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总表1份(第1次分割)

12、本次分摊情况表:老方法用土地分割变更登记明细表及共用宗使用权登记表;新方法用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汇总表。(以上表格先报1份,审核无误后再出3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按栋号、单元、楼层、序号顺序填写;共有人占格分别填写,并注明为共有人;共有人土地面积按产权证上比列分摊,并分别填写;序号或分宗号按户数编号;房屋产权证号填丘地号;表格用电脑制作并打印)。(上述材料中心的复印件上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二)、如涉及受让的,受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受让方为个人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方、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身份证复印件1份、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1份;)

2、受让方为单位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及法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产权证复印件1份,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二、小区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

小区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所有权转移给全体业主共有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房屋权属登记应当遵循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原则。”《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24条第1款同时规定:“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由此看来,由于我国实行建筑物所有权与相应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所以在开发商转让了房屋所有权的同时也就转让了相应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对于商品房来说,首先,开发商以出让方式取得某一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然后基于该地块的面积、用地性质并根据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确定建设规模。开发商在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明确了小区的容积率,小区的容积率是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小区总占地面积的比率。出就是说,开发商在开发建设之前即确定了小区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例关系。可见,开发商将小区内商品房全部售出后,若没有特别约定,则小区占地范围内全部土地的使用权也应随之一并转移给该小区的全体业主。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七十四条第3款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阅读完上文后,相信大家已经清楚小区土地使用权总证的办理程序了。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原则上来说是属于小区内全体业主所有的,这点在很多法律条文里都有明确规定,业主可以放心大胆的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如果您还有此类问题,欢迎上律图网站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4千字,阅读时间约12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5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小区土地使用权总证如何办理?
一键咨询
  • 157****42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8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2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5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3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1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0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8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3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7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0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1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1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0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2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住宅小区土地使用权归谁?
住宅小区土地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商品房或住宅小区的地皮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购房个人的。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至于开发商是不是将物业服务用房的建设费用分摊到全体业主身上,在所不问。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电梯、水箱属于业主共有。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房屋土地使用税是按总可售面积还是总房屋使用面积计算
[律师回复] 第九条房地产行业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算方法:开发的商品房进入销售(含预售)阶段的,根据预售许可证上标注的建筑面积确定可售面积,按土地面积除以预售许可证上标注的建筑面积,计算正确的土地分摊率,按月计算应纳土地使用税并进行预提。土地分摊率=土地面积÷可售面积(预售许可证上标注的可售面积)每月应缴土地使用税=当月初未售可售面积×土地分摊率×相应税率÷12本年应缴土地使用税=每月应缴税款之和地下车库在预售许可证上标注为可售回那你说不参与土地分割是什么意思就是买你的车库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了!正常应两证齐全,即房屋使用权证,土地使用证。追问:对,只有地上建筑物才参与土地分割有土地使用证,地下车库就没有,但税局有人说按他们规定只要预售证上属可售面积的都要分摊计缴土地使用税,我觉得不合理,就“可售面积”剔除了车库面积来计缴回其实你没有必要和他抠的,土地总面积已经确定,提出公共部分交税就好了。很简单的,无论如何缴税面积加总不会超过总征地面积。追问:按规定计算缴纳,如果地下车库不用缴纳土地使用税,开发商地面上的房产包括住宅和商铺全卖完了,就无需再缴交土地使用税,否则只要一天没卖掉地下车库就一天都要交土地使用税。回税务就是无理纠缠。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新建小区有土地使用证吗?
新建小区有土地使用证,楼房一旦发售就意味着土地使用权合法,在买房时应查看该处楼房是否有土地使用证,只有同时拥有土地使用证与房屋产权证,个人的利益才能得到最有效的保障。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使用税是按总可售面积还是总建筑面积
[律师回复] 第九条房地产行业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算方法:开发的商品房进入销售(含预售)阶段的,根据预售许可证上标注的建筑面积确定可售面积,按土地面积除以预售许可证上标注的建筑面积,计算正确的土地分摊率,按月计算应纳土地使用税并进行预提。土地分摊率=土地面积÷可售面积(预售许可证上标注的可售面积)每月应缴土地使用税=当月初未售可售面积×土地分摊率×相应税率÷12本年应缴土地使用税=每月应缴税款之和地下车库在预售许可证上标注为可售回那你说不参与土地分割是什么意思就是买你的车库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了!正常应两证齐全,即房屋使用权证,土地使用证。追问:对,只有地上建筑物才参与土地分割有土地使用证,地下车库就没有,但税局有人说按他们规定只要预售证上属可售面积的都要分摊计缴土地使用税,我觉得不合理,就“可售面积”剔除了车库面积来计缴回其实你没有必要和他抠的,土地总面积已经确定,提出公共部分交税就好了。很简单的,无论如何缴税面积加总不会超过总征地面积。追问:按规定计算缴纳,如果地下车库不用缴纳土地使用税,开发商地面上的房产包括住宅和商铺全卖完了,就无需再缴交土地使用税,否则只要一天没卖掉地下车库就一天都要交土地使用税。回税务就是无理纠缠。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75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集体土地使用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区别
[律师回复] 追问:这样不是让利给开发商吗我们的本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被拆和外面的人买的我们村宅基地房屋为什么补偿不一样呢他们也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回答:外面人买你们村的宅基地是不可能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因为你们村的土地是属于你们村集体所有,村集体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不属于国有土地,如果他以村集体用地办理到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话那么他的这个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就是无效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考虑到你们处于城乡结合部,或者是不是你们村的土地在之前已经被政府征收而宅基地获得了保留没有征收呢如果是这样的话他是可以通过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追问:是的,我们村里的土地在九年前就被政府以搞公益社施的借口给征收了,可是却给了开发商,价格很便宜的,我们现在就剩下宅基地了,难到还要便宜给开发商吗我们的权义有谁来保障,现在老人没有生活来源,好多都在外打工,我们还有活路吗政府征完地后就应该不管吗还不如让我们死了。回答:呵呵,所以说正如我的估计,你们村里的土地是被征收过的,我搞土地方面的事务只有4年多的时间,现在的土地征收必须给当地的失地农民在补偿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之外还需要为被征地人购买社会保险(一般为养老保险)以保障失地农民今后的生计,而九年前可能并没有补偿社会保险的强制性规定,这也是没有办法的,毕竟法律法规的滞后是我国法律界一直存在的问题。如果生活实在困难,家庭成员中又都没有工作,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民政部门申请低保,估计只能这样啦。能够理解你的心情。追问:现在在宅基地拆迁上,难道政府就不能为我们想想吗,动不动就公检法出面,,关拘留所,难道政府是开发商政府吗回答:宅基地拆迁补偿也是有一定标准的除补偿土地之外还要进行房屋拆迁补偿,而且一般分两种,一种是直补,也就是直接以现金方式补偿,另外就是安置补偿,兴建安置小区,将被拆迁户安置到小区楼房内居住,如果被拆迁人并不要求足够面积的房,如本来可以补偿160平米的住房,而你其实只需要80平米,那么另外的80平米则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有商业铺面的,还可以补偿一定面积的铺面。一般来说安置补偿方案要通过与当地居民进行协商,征求大部分居民的同意,如果大部分的居民不同意,他们拆迁也拆不下去。如果你个人对拆迁安置方案不满意,可以进行进一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要求重新界定和评估房屋(请求第三方评估机构),以此为依据重新安排补偿标准,不过如果具有同等条件的大多数人都同意拆迁了,那么你的论断也是站不住脚的。现在的事情已经越来越少了,一个是因为最近因为造成了重大伤亡事件的情况越来越多,另一个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改善民生,所以还是建议你进行正常方式的利益诉求,政府还是应该会好好协商的,如果协商不了,你做了钉子户,它还是可以向申请令,对你进行的。同样,还是能够理解你的心情的,人人都想追求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补充:还需要帮助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5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小区的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先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 政府行文;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使用证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颁发部门不一样:准建证,是建设规划部门核发的准予建房的证书;土地使用证,是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向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 2.效力不一样: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准建证是经过审批同意申请单位在经审批的位置建设。 《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75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小区土地使用证查询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广州小区土地使用权查询 查询土地证的有关信息,要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如果是个人查询,要带身份证;如果是企业查询,要带介绍信。只可以查询自己的和相邻的土地信息,不能够查询不相干的土地情况,这也是保护权利人的一种措施吧。所以您个人去的话,到当地的市国土资源局或者区郭拓资源局,他们都有档案室,专门负责对外提供信息查询,复印之类的。 相关知识:什么是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商品房应该有土地使用证吗? 商品房应该有土地使用证,只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过户的。 只有拥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才能称之为现房。按规定,期房购买应使用商品房买卖的标准合同,现房可以不用。在建的房子不难判定是期房,建好的房子是否就是现房呢?不一定!按国家销售“现房”的规定,已经盖好的房子,不等于是“现房”,已经有人入住的房子也不等于是“现房”,而已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房子才叫“现房”。这种现房销售已不再需要“销售许可证”,而是要查看“房产证”,签合同也不是必须使用商品房买卖标准合同。购买这种房子,对购房人有利的是可以做到眼见为实,但购房人的眼光可要敏锐点儿,千万别心血来潮,买错了“现房”比买期房更容易使自己陷入被动。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房不管它是盖好的还是有人居住的,仍要按期房销售,购房人除了要查看预售许可证外,还要特别留意自己买的房子是否已经被抵押。有的人以为某个小区已有人入住,或入住的业主已经拿到房产证,就以为买这种房子就万无一失了,实际上这里存在着某种误解。购房人一定要清楚房子按套拥有产权,可以分别抵押,别人的房子没问题,不等于您要买的房子也没问题。其实,房子盖好了又没有预售出去,被抵押的可能性更大。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尾房”。房子盖好了,还剩几套没卖出去,预售许可证过期了,房产证又没办下来,这种“无证”房不能说绝对不能买,但买时一定要查清楚,最好的办法是坚持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再付款,不见兔子绝不撒鹰。购房人特别要注意的是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的新规定:“商品房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规定时限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并自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之日起,持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进行商品房现房销售。商品房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可自商品房取得竣工备案表之日起四个月内继续进行商品房预售;但自取得竣工备案表之日起超过四个月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这个规定等于说现在有一种已建好的房子,预售许可证本身没有过期,但由于取得竣工备案表4个月而没拿下房产证是不能销售的。
土地使用税是按总建筑面积还是总可售面积算
[律师回复] 第九条房地产行业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算方法:开发的商品房进入销售(含预售)阶段的,根据预售许可证上标注的建筑面积确定可售面积,按土地面积除以预售许可证上标注的建筑面积,计算正确的土地分摊率,按月计算应纳土地使用税并进行预提。土地分摊率=土地面积÷可售面积(预售许可证上标注的可售面积)每月应缴土地使用税=当月初未售可售面积×土地分摊率×相应税率÷12本年应缴土地使用税=每月应缴税款之和地下车库在预售许可证上标注为可售回那你说不参与土地分割是什么意思就是买你的车库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了!正常应两证齐全,即房屋使用权证,土地使用证。追问:对,只有地上建筑物才参与土地分割有土地使用证,地下车库就没有,但税局有人说按他们规定只要预售证上属可售面积的都要分摊计缴土地使用税,我觉得不合理,就“可售面积”剔除了车库面积来计缴回其实你没有必要和他抠的,土地总面积已经确定,提出公共部分交税就好了。很简单的,无论如何缴税面积加总不会超过总征地面积。追问:按规定计算缴纳,如果地下车库不用缴纳土地使用税,开发商地面上的房产包括住宅和商铺全卖完了,就无需再缴交土地使用税,否则只要一天没卖掉地下车库就一天都要交土地使用税。回税务就是无理纠缠。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住宅小区土地使用证谁管理
住宅小区的土地使用证是由业主委员会保管的,开发商手中都有大的土地使用证,等到房屋开始销售之后,买房的这些业主都可以到国土部门去办理土地使用证的,但公共区域的土地使用证肯定是一直保管在开发商手中的,这些公共区域的土地使用权是全体业主共有的,当初自己也出的有公摊费。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5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小区怎样办住宅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对于我们购买者的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有了土地使用证才能证明这个房子的土地权归自己所有,那么小区怎样办住宅土地使用证?一般要带齐自己所有的证件到房管部门去办理,然后经过房管部门审核,才能领取使用证,那下面就来听听小编的看法。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使用总体规划图的公开程序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我国五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层规划,它既是省、地级规划的具体落实,也是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的依据。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集中反映了县域土地利用在时间、空间、用途和数量上的变化,是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核心成果。目前,我国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正在稳步进行中,探索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编制意义重大。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概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以定性、定量、定位的方式体现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是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之间,表现为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所以在编制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做到图数一致,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所谓数,即指一个县的各种土地面积的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变化情况;所谓图,即指这些数布局在什么地方,其形状、位置、面积、质量及利用方式与程度等。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不仅可以为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了解县域经济发展战略提供科学参考,同时也为海内外各界人士了解该地区的投资环境提供了方便。  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内容  根据地图所反映的内容分类,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属于专题地图,其主要内容有2个,即地理基础要素和专题要素。   ①地理基础要素:一般包括行政区界线、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图斑、主要地名、等高线(计曲线),高程点及注记、地物要素及注记、风景旅游点及文物古迹、主要矿藏、地质灾害易发区、交通能源等线性基础设施、河流水库等水利基础设施、蓄洪滞洪范围等标识。其标识方法除应符合《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2009年5月),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编绘图件的相关标准。   ②专题要素:主要包括占地面积大的用地单位的权属界线、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位置与范围、地类界线、土地用途分区及界线、中心城区规模控制线和扩展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区范围等,图面配置要素包括图名、图廓、图例、风玫瑰、比例尺、面积汇总表、相邻行政区及界线、县级行政区域在上一级行政区域的位置示意图、规划期限、坐标系统、高程系统、编图单位、编图时间等。  根据《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2009年5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编绘的主要内容为土地用途分区。土地用途区应依据土地用途管制的需要而划定,原则上各用途区不相互重叠,土地用途区可不覆盖规划范围内的全部土地。具体分为八大用途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建设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编制的方法  传统的手工方式存在可变性差、可保存性差、图件质量不易保证等缺陷,目前,计算机制图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本文以MAPGIS为例,结合湖北省保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实际,介绍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编制方法。  3.1基本要求   ①真实准确:真实是指既不能无中生有,也不能遗漏必须表示的规划要素;准确是指确保规划图具有一定的数学精度,特别是要强调定位、面积、界线的准确。 ②内容完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除了基础底图要素外,还必须将各项规划要素落实在具体的图面空间上,以完整地反映规划意图。 ③实用性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是对区域内的土地资源进行宏观控制和具体管理服务的,因此必须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3.2准备工作  ①资料收集与评价。主要包括国家相关的地图制图规范,保康县2006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土地利用现状相关图件、表格和各种应用性文字资料成果,保康县上一轮土地利用现状图和总体规划图,并实时收集国家和省市下发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最新规范性文件和要求。资料的分析、评价的重点是土地利用现状图的现势性、完备性、可靠性和准确性。主要依据是: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报告;编图人员对制图区域地理背景的认知水平;通行的编图规范。②编写制图大纲。制图大纲旨在指导具体的编图工作,其内容主要包括地图的名称、用途及使用对象;制图资料及使用说明,制图区域的地理特征,地图的数学基础,地图的专题内容及表示方法;图例设计,制图综合原则;成图方式及数量和种类等。 ③人员组织。编图成员不易太多,分工要明确,各成员要注意及时沟通、密切协作。  3.3现状图的编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是以同比例尺的现状图为底图的,同时,土地利用现状图也是规划修编的成果之一,因此,有必要先行编制2006年保康县土地利用现状图。  ①确定图件的比例尺。主要根据县域面积大小及南北跨度、社会经济发展程度、规划要求等因素来确定图件比例尺的大小,还要符合挂图的实际尺寸需求。根据与保康县当地政府部门的协商,最终确定为1:75000的比例尺。  ②进行规划分类与基数转换。根据国土资发[2009]51号文,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应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基础上,根据规划管理需要,进行土地规划分类与基数转换,形成规划基础数据。规划基数采用分类体系,其中,一级类3个,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二级类11个,为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他建设用地、水域、滩涂沼泽、自然保留地;类33个。按照基数转换的要求,对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图斑进行属性和参数的调整,并确定相应的图例系统。  ③根据比例尺的大小和实际情况确定最小图斑面积。一般的标准比例尺(如1:25000、1:50000、1:100000等)都有相应的最小上图斑的规范文件,保康县情况特殊,只能参考1:50000和1:100000两种比例尺,折中处理。同时考虑到保康县图斑极其零碎,不能完全按照规程上的要求进行图斑取舍,应保证图面上图斑不至于太稀少和太稠密,总体上既要符合规划要求,又要美观,这一点要灵活掌握。   ④图面检查和整饰。所收集到的保康县2006年土地利用更新库的现状图是由1:10000的分幅现状图拼接而成,需要添加的要素还很多,要全面检查,补充缺少的要素,并进行图面整饰,达到艺术性的效果。  3.4规划专题内容上图  ①对涉及的全部规划内容和底图有关的上图内容,进行科学的系统分类和编排,最后确定一个完整的图例系统。  ②将规划内容绘制在底图上,并且首先要标绘农业用地,尤其是其中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因为农业用地是主体,规划的目的在于保护耕地,同时又保证建设用地和其他用地的需求。除了上文所述的八大用途分区外,重点标绘中心城区规模控制线和扩展线、土地整理开发复垦区、重点建设项目,这三个专题要素都有相应的专题图件,可以直接添加有关文件到总体规划图的过程中去。中心城区的规模控制是各界人士关注的焦点,一定要同有关部门积极协商,并且要做到图数一致。规程要求的其他要素亦不可遗漏。  ③图面整饰。整饰内容包括图名、图例、风玫瑰、编制单位、图廓要素等。整饰方法应遵循如下原则:图例设计的分类分级系统清楚,符号图形、色彩具有逻辑性和象征意义;大面积着色用较浅淡的颜色,小面积图斑宜较深的颜色,色调柔和,令人赏心悦目;注记排列、大小应注重其工艺性、增加艺术效果。总之要使图件既能达到一定的艺术效果,又能增强规划内容的显示力。  4经验教训  ①资料收集应充分、评价应扎实。充分占有资料和认真评价资料的可靠性、科学性、现势性是保证编图质量的基础。②一定要多与当地政府部门沟通协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种政府行为,既要满足实际需要,又要符合上级要求。  ③灵活运用规程。比如关于坡度25°以上不能划入基本农田的规定,在很多山区县就做不到,毕竟上级下发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是确定的。还有一些有关图例颜色的规定也不美观,可以在同一色系内适当变化,保证出图效果。   ④在输出成果图之前,先要做出图试验,包括线型,字体大小,颜色等要素的检验,看是否合理。可以在作图时先画出线段比例尺,在作图时就可以看到出图的大致尺寸效果,还可以在Photoshop软件中原比例预览MAPGIS生成的。   ⑤工作中一定要注意数据的保密性,同时由于制图过程是一个反复修改的过程,一定要注意阶段性地备份数据。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区别
[律师回复] 追问:这样不是让利给开发商吗我们的本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被拆和外面的人买的我们村宅基地房屋为什么补偿不一样呢他们也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回答:外面人买你们村的宅基地是不可能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因为你们村的土地是属于你们村集体所有,村集体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不属于国有土地,如果他以村集体用地办理到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话那么他的这个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就是无效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考虑到你们处于城乡结合部,或者是不是你们村的土地在之前已经被政府征收而宅基地获得了保留没有征收呢如果是这样的话他是可以通过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追问:是的,我们村里的土地在九年前就被政府以搞公益社施的借口给征收了,可是却给了开发商,价格很便宜的,我们现在就剩下宅基地了,难到还要便宜给开发商吗我们的权义有谁来保障,现在老人没有生活来源,好多都在外打工,我们还有活路吗政府征完地后就应该不管吗还不如让我们死了。回答:呵呵,所以说正如我的估计,你们村里的土地是被征收过的,我搞土地方面的事务只有4年多的时间,现在的土地征收必须给当地的失地农民在补偿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之外还需要为被征地人购买社会保险(一般为养老保险)以保障失地农民今后的生计,而九年前可能并没有补偿社会保险的强制性规定,这也是没有办法的,毕竟法律法规的滞后是我国法律界一直存在的问题。如果生活实在困难,家庭成员中又都没有工作,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民政部门申请低保,估计只能这样啦。能够理解你的心情。追问:现在在宅基地拆迁上,难道政府就不能为我们想想吗,动不动就公检法出面,,关拘留所,难道政府是开发商政府吗回答:宅基地拆迁补偿也是有一定标准的除补偿土地之外还要进行房屋拆迁补偿,而且一般分两种,一种是直补,也就是直接以现金方式补偿,另外就是安置补偿,兴建安置小区,将被拆迁户安置到小区楼房内居住,如果被拆迁人并不要求足够面积的房,如本来可以补偿160平米的住房,而你其实只需要80平米,那么另外的80平米则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有商业铺面的,还可以补偿一定面积的铺面。一般来说安置补偿方案要通过与当地居民进行协商,征求大部分居民的同意,如果大部分的居民不同意,他们拆迁也拆不下去。如果你个人对拆迁安置方案不满意,可以进行进一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要求重新界定和评估房屋(请求第三方评估机构),以此为依据重新安排补偿标准,不过如果具有同等条件的大多数人都同意拆迁了,那么你的论断也是站不住脚的。现在的事情已经越来越少了,一个是因为最近因为造成了重大伤亡事件的情况越来越多,另一个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改善民生,所以还是建议你进行正常方式的利益诉求,政府还是应该会好好协商的,如果协商不了,你做了钉子户,它还是可以向申请令,对你进行的。同样,还是能够理解你的心情的,人人都想追求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补充:还需要帮助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承包 > 小区土地使用权总证如何办理?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