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在很多地方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是很相似的,但从本质上而言,其实这两类房产还是不一样。至少,在我国普通商品房是可以自由进行买卖交易的,但如果是安置房的话想要上市交易则就有一定的限制。而满足条件买卖安置房之后,也要实际办理不动产权证才行,那么此时安置房办证费用是多少呢?律图小编收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安置房?
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
二、安置房办证费用有哪些?
安置房过户费用如下:
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4、核档费:50元/宗。
5、契税:税率为3% ,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6、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7、营业税及附加: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8、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根据法律中的规定,要出售自己的安置房,则首先要求取得了不动产权证,然后在5年之后才能上市交易。当然,作为购房者,肯定是要实际办理了过户登记,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之后,那么才算是真正享有安置房的所有权,具体涉及到安置房办证费用内容,上文中已经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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