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半自动离职的员工都没有和自己原来的用人单位打招呼,甚至是没有履行任何的离职的正常程序,出于个人的原因连工资都不计划和原单位正常的结算,然后就到新单位报到入职。员工之所以会采取这样一种极端的做法,可能是在离职的时候遇到了各种阻碍,因为没人会自愿放弃结算工资的。但是,自动离职后新单位入职是存在很多风险的。
一、自动离职后新单位入职要注意什么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规定,没有与原公司办理离职手续,那么新单位不会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的,而且无法办理社保,甚至导致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将得不偿失!
法律依据: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二、自动离职有哪几类?
1、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
2、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
3、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
三、自动离职具体情况选择解决方案
1、假设快递来的自动离职证明是辞职信。辞职信是个人给单位的通知,表明自己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图。当发出这样的通知后,30天后无论单位是否同意,都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这样的信件是个人快递给单位的,必须在信件纸上具备员工签字,单凭签收快递无法代表员工本人的辞职意图。
2、假设快递来的自动离职证明是协商解除协议。协商解除协议是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书面文件。这与通知不同,并不是单方签署就可以生效的,需要双方签字盖章。基于这一点,同样单凭快递签收也无法实现让员工离职的目的。
3、假设你所说的自动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通知。单位的单方解除通知是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的文件。但是这仅仅是程序上解除。是否会被推翻,还要看解除的理由是否合法。不合法的理由,即使签收后员工也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你这段时间没有出勤,最有可能就是单位在快递中通知你旷工多日,已满足公司规章制度的条件,被严重违纪辞退。
新单位如果发现员工还没有和原来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面对这种员工想必工资也不会委以重任的,而且就算新公司已经和自己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仍然有正当的理由解除合同,甚至期间造成的损失都由员工自己承担。所以说员工千万不要有自动离职的这种非常不理智的做法,到最后受影响最严重的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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