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发是由于单位的经济状况出现了问题,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单位应当按月足额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对于劳动者来讲,如果单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如果员工不想解除劳动合同,又想向单位要工资需收集哪些证据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展开介绍。
一、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如果单位拖欠工资,要分两种情况:
第一,劳动者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劳动者选择不解除劳动合同,而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行政机关责令的期限内仍不发放工资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除了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期限支付劳动报酬外,逾期不支付的,还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支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新的《劳动合同法》加大了对无故拖欠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将原来加付25%的标准提高到了50%-100%。其次,鉴于申请劳动仲裁较为费时,所以《劳动合同法》还为劳动者追偿欠薪开辟了绿色通道,其第30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发出支付令。但是,支付令只在用人单位不表示异议的情况下适用,如果单位表示异议,还是要走劳动仲裁的程序。
二、向单位要工资需收集哪些证据
具体来说,劳动者向单位要工资时应当留意收集以下三个方面证据:
一是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等;
二是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
三是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如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的医疗诊断证明、向劳动保障部门寄出的举报材料及邮局回执等。
希望这些内容能够给您带来一定的帮助。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或者是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都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也伤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劳动者,在遇到这样的情况时,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来依法维权,但一般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劳动纠纷诉讼。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要准备好相关的劳动证据,否则仲裁委员会不会支持劳动者的诉求。如果劳动者对于劳动证据的收集还存在疑问,不妨咨询一下劳动律师的意见,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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