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要求给风险抵押金是否合法

最新修订 | 2024-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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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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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单位收取风险抵押金的行为不合法。1、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建立劳动关系应遵循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2、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明确指出:“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也不得扣留或者抵押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其他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
单位要求给风险抵押金是否合法

劳动关系建立之初,一些风险比较高的诸如奢侈品行业里会事先向劳动者收取所谓的风险抵押金,来保证单位的经济安全,但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要求给风险抵押金是否合法?此外,还有一些单位为了防止员工辞职,会扣押劳动者的首月工资,但单位扣押劳动者工资合法吗?对此,本文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单位要求给风险抵押金是否合法

单位收取风险抵押金的行为不合法。

首先,它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建立劳动关系应遵循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

其次,1994年3月4日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即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明确指出:“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也不得扣留或者抵押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其他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对擅自扣留、抵押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收取抵押金的,公安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应责令企业立即退还职工本人”;

再有,劳办发[1994]256号文件,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中有关规定的请示”的复函同样指出:“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也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或风险金,对擅自收取抵押金的,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企业立即退还给本人”;

另外,1995年7月3日劳办发[1995]150号文件,即“关于用人单位要求在职职工缴纳抵押性钱款或股金的做法应否制止的请示”的复函再次重申了118号文及256号文的精神,并进一步指出:“对于用人单位向职工收取的劳动合同保证金劳动保护物品及生产工具使用(承包)抵押金等行为也应予以制止。

至于一些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的劳动关系后,根据本单位经营管理实际需要,按照职工本人自愿原则向职工收取风险抵押金及要求职工全员入股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行为,不属于上述规定调整范围。但是用人单位不能以解除劳动关系等为由强制职工缴纳风险抵押金及要求职工入股。否则,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处理。”

二、单位扣押劳动者工资合法吗

根据劳动法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工资,扣押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对此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因此要求辞职的劳动者还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

当然,如果劳动者有严重失职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等情况时,用人也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但不得以扣发劳动者工资的方式处罚劳动者。

也就是说,单位无论是扣押劳动者的工资不发还是直接无理由扣减劳动者的工资都是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如果有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

单位扣押劳动者工资合法吗?这也是不合法的行为。不管是以何种名义,单位都不能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也不能扣押劳动者的工资不按时发放,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劳动者在遇到这样的情况时,可以与单位协商维权,如果单位拒绝,那么劳动者就要及时申请劳动仲裁或采取其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错过了法定的仲裁时效。而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好证据,如果您不知道该如何收集劳动证据,不妨咨询一下劳动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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