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是什么意思 裁员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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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第一,看自己是否属于可以被裁员的范围。第二,公司应提前30日通知被裁员工,如果不提前通知,就要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以替代提前通知期。

裁员是什么意思 裁员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对于部分劳动者来讲,可能说到裁员都知道是什么,但其实很多人理解的裁员就是单位提前与自己解除劳动合同,而要是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究竟这个裁员是什么意思呢?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裁员是什么意思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

二、企业什么时候可以经济性裁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企业裁员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第一,看自己是否属于可以被裁员的范围。依照《劳动法》,有四类对象是不得裁员的,包括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如果你属于其中一类情况,单位就不应将你列入裁员名单。

第二, 公司应提前30日通知被裁员工,如果不提前通知,就要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以替代提前通知期。

第三,你有被老单位优先录用的权利。如果你在被裁员以后的半年内,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或者已有工作了,但不满意。这时,你发现老单位(裁减你的单位)又在招人了,可以重新报名应聘,而单位有优先录用你的义务。当然,劳动合同要重新签订。

第四,依法获得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应按被裁员工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计算。这里的工资性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而非单指基本工资。如果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补偿的期限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而定的,每满一年,就有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企业裁员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裁员的全称其实是经济性裁员,一般在企业经营困难的时候,同时符合了裁员条件的,才允许对企业员工进行裁员,也就是提前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虽然这属于合法的解除行为,但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也是要对被裁减掉的员工作出赔偿。至于裁员是什么意思,上文中已经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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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看自己是否属于可以被裁员的范围。依照《劳动法》,有四类对象是不得裁员的,包括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如果你属于其中一类情况,单位就不应将你列入裁员名单。
2, 公司应提前30日通知被裁员工,如果不提前通知,就要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以替代提前通知期。
3,有被老单位优先录用的权利。如果在被裁员以后的半年内,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或者已有工作了,但不满意。这时,你发现老单位(裁减你的单位)又在招人了,可以重新报名应聘,而单位有优先录用你的义务。当然,劳动合同要重新签订。
4,依法获得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应按被裁员工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计算。这里的工资性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而非单指基本工资。如果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补偿的期限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而定的,每满一年,就有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企业裁员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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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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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2、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用人单位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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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合同中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如有的合同中约定:“发生争议可向合同履行地(签订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由合同履行地仲裁机关仲裁,对仲裁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等。根据我国仲裁法及仲裁法解释的规定,由于这种协议既约定了仲裁又约定了诉讼,违反了仲裁的惟一性和终局性,会被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约定,其仲裁申请不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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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方买房子注意什么意思事项?
在南方买房子要注意朝向通风等事情,朝向最好选朝南的,采光好的。最好能找人评估一下,看房子是否是豆腐渣工程,别住段时间就楼上漏水,楼下淋浴、地板开壳。房屋的风水问题:比如市内采光是否充足。风水格局影响的是人的心情、运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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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一位同事突然被公司辞退了,想要申请劳动仲裁,不知道有什么规定,所以要咨询一下员工被辞职后 再申请仲裁要注意什么事项呢?
[律师回复] 劳动者辞职,如果是在一年之内提出的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是起计算。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二、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在30日内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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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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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案条件:
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3、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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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五、申请仲裁需提供的资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内容包括: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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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诉人及被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1)申诉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被诉人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原件(此资料可到企业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询。
3、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及证据清单。对申诉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仲裁申请书,应指导申诉人予以补充。
六、申诉人如果需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权限如果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的,委托人必须逐项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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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弟因为经济出现了摔倒而导致了他的公司股价出现了衰退,为了能够保持公司的今年利润,因此他准备要辞退一批员工,想咨询一下辞退员工需要注意些什么事项
[律师回复] 对那些工作技能较差、适应能力较弱,对企业没有创造力的员工进行解雇。而解雇,是指企业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解除雇佣关系。只是,企业解雇员工时并不是简单的一两句带过就可以解决的,如果这样的话不仅会影响企业其他员工的军心稳定,还会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因此,HR解雇员工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并给予正当合理的理由解雇员工,才可以让解雇工作圆满结束。
1、推卸责任
虽然解雇员工对于HR来说,是比较为难的事情。但是在解雇时也不要推卸责任,不要认为这是企业相关领导的权利,HR只是代为执行、传话等这些话,这样会让员工觉得自己能力还行,只是未能讨好员工而被辞退。HR需要坚定立场,这就是企业的发展需求的共同决定。
2、坚持公平、公开原则
企业解雇员工,大多数都是因为某个员工的能力无法适应、带动企业的发展,而选择解雇。但是,HR需要注意不能为了帮助企业节省费用,想尽各种方法如换岗、加重工作量等做法逼迫着员工自己离职。
因为,这样的做法不单无法节省成本费用,还会影响企业的形象。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对往后招牌人才没有帮助。所以,HR要注意不管哪种原因的解雇,都应该注意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
3、不要绕过领导代为通知
企业解雇员工,一定要按照正常流程来,得经过领导面谈,再进行解雇。HR千万注意不要代为领导下通知,这样才不会让员工感受被“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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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以为试用期只是企业与员工之间互相考察、互相适应的过程,如果觉得不满意,随时可以要求劳动者离职。其实,这是对试用期解雇的错误认识。在解雇员工时,HR需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没有相关证据随意解雇可是违法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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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后规定赔偿的N是指本劳动者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时会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当劳动者工作每满一年会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当工作满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会按一年计算,工作不满六个月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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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仲裁机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员和仲裁庭制度,在仲裁员主持下,当事人在仲裁庭这个法定的、封闭的场所内就案件事实进行调查了解、质证、辩论、调解。仲裁机构根据仲裁庭调查的事实进行法律适用,作出裁决。
2.注意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权利。
3.注意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义务。
4.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庭组成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可以申请仲裁庭组成人员回避。
5.仲裁员要求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时,申请人应当全面陈述仲裁请求。
6.仲裁庭质证阶段,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
7.劳动争议案件一般都会主持调解,当事人应当全面考虑案件的处理结果,选择是否进行调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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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对公司拖欠行为不满要去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仲裁需注意什么样子的注意事项呢??
[律师回复]
1、仲裁请求应当明确、具体、完整,否则未提出的诉讼请求将不予审理或者得不到支持。诉讼请求应当适当,不应随意扩大范围,否则扩大的诉讼请求将不予支持,并负担相应诉讼费用。
2、仲裁机构在审查仲裁协议的效力和双方主体资格时发现问题,将提醒申请人慎重考虑。申请人坚持立案的,出现前述问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仲裁机构受 理申请时只负责形式审查,如果在实体审理过程中发现仲裁协议的效力或双方主体资格存在瑕疵,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3、仲裁请求的增加、变更,应当在仲裁机构许可或指定的期限内,逾期可能不被受理。
4、请求保护的民事权利应在诉讼时效内。诉讼时效一般为2年(特殊的为1年)。申请仲裁后,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请求事项已超过诉讼时效,申请人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请求事项未超过诉讼时效的,仲裁请求将得不到支持。
5、授权他人代理仲裁的,授权委托书中要特别注明代理人权限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请求等事项的等。未注明上述权限的,代理人就此发表的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
6、按仲裁规则规定预交仲裁费,申请人不按规定预交仲裁费用,或者提出缓交、减交、免交仲裁费用申请未获批准仍不交纳仲裁费用的,仲裁机构将按自动撤回申请处理。
7、当事人为防止因对方行为(如转移财产等)或因其他原因使裁决不能执行的情形,可以在申请仲裁时请法院对被告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冻结或其他方 式)。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按规定交纳保全费用并提供担保。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的,将要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受到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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