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跟谁签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如何签订

最新修订 |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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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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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买房子要签合同大家都知道,但是面对五花八门的开发商、房屋中介,购房者到底该跟谁签订合同呢?该怎么签订购房合同呢?以下是关于:“应当跟谁签购房合同,怎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具体内容,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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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要签合同大家都知道,但是面对五花八门的开发商、房屋中介购房者到底该跟谁签订合同呢?该怎么签订购房合同呢?以下是关于:“应当跟谁签购房合同,怎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具体内容,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应当跟谁签购房合同

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是跟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合同。但是,目前有一些开发商常常委托一些中介代理公司负责其销售活动,中介代理公司不能没有开发商的签字而与购房者直接签订买卖合同,就是说中介公司不能以他的名义签定合同。

签订合同的时候我们应该把握住是开发商,而不能委托中介公司,以中介公司自己的名义签定合同。再一个提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要注意有一些比例数字。比如说违约金是千分之几还是万分之几,还是百分之几,这些比例数字,作为购房者一定要注意,稍微差一个百分数,很多东西就差很多。

二、怎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认购书签订了之后在多少日之内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签订买卖合同就应该非常慎重的对待,因为买房人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买卖里面。一旦将来和房地产商发生纠纷,购房合同是解决双方分歧的最主要的根据和凭证。

所以,在签定合同之前,购房者需要仔细审查开发商的资格和“五证”,如果是现房,根据规定发展商已经不需要办理销售许可证了,而应当改为办理大产权证的审批手续,去产权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办理房屋产权证一定要看清发展商销售的房子是否包括你所要买的房子。也就是说一个房屋完整的法律文件在购房的过程中应该查验五证,同时收房子的时候应该有两书。还有更重要的是产权证,拿到产权证,整个购房所有的法律文件就应该算齐备了。

在买卖的时候一个是签订认购书,第二个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购房合同以及购房人签订的各个协议都影响着购房人的利益,因此,建议购房人请专业的律师陪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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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需要跟谁签订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购房合同需要跟谁签订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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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签订购房合同应当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签署购房合同须知:
1、产权证要齐全。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此三证是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条件。销售许可证的证件原件应该在售楼现场悬挂,可以在售楼现场看到证件的原件,再有就是土地证是否抵押了,土地使用证有一个备注页,如果开发商向银行进行了开发贷款,在土地使用权证上会有注明。还有开发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是不是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土地经营许可。
2、签合同时要写明交房日期、通水、通电、通气等条件,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按规定入住70以上才能开通燃气,之前开发商要免费提供液化气灌。
3、延期交房:开发商《补充协议》规定,“若开发商延期交楼,则按业主已交房价每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赔偿总额以房款5为限,如发展商仍不能交楼,业主只退回已交的本金。”这种约定非常不合理。
4、购买合同的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在审核这一条条款内容时,需要注意在合同中填写相关的内容,与开发商提供的相关证件是否一致,比如说编号和经营范围。
第二条,是商品房的销售依据,需要做的跟第一条基本相同,需要核对销售许可证的号码,批准的机构,以及销售的方式,与开发商在售楼处悬挂的售楼许可证是否一致。
5、公摊面积:不应该计入的包括仓库、机动车车库、非机动车车库,作为人防的地下室,以及可以单独使用的空间。还有售房单位自管自用的房屋,比如说开发商在大堂里做的销售中心等。为多栋房屋服务的管理用房,通俗来说,就是与这栋楼不相连的部分,比如说小区的物业管理用房等。在商品房买卖附件里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说明,在主合同的
第三条里,只是说分摊了多少,分摊的面积的数额,但是在合同的附件二,应该有一个房屋面积分摊的说明表,分摊了哪一部分,是经过哪一个地方批准的。
6、面积确认和差异的确定。建议购房人选择在合同里已经规定的
第二种处理方式,即确定双方可以接受的一个误差比例,也就是说正负3,超过此比例的购房人可以选择退房,开发商应退还房款以及利息,你也可以接受。 
7、付款方式与期限。一次性付款可以跟开发商协商,是不是可以留5左右的房款,在正式交房之后给予付款,银行贷款应该在约定的时间里款没有到开发商的帐上,按照合同,你要支付相应数量的违约金,所以应该把时间约定的更加充裕一些。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建议你向开发商指定的银行,或者向律师咨询一下你的资信条件,看你是否能够得到资信贷款,避免出现其他的麻烦。
8、卖售人预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开发商约定你超过30天未付清房款可以解约的,对预期交房的解约期限也只能定30天,这两条应该对应,应该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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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应该跟谁签订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购房合同应该跟谁签订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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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各位律师好,我一叔叔想要咨询律师对于个人的房屋的房子认购合同和谁签订,因为叔叔购买房屋不知道合同是与个人签订还是老板
[律师回复]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对于订金,法律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法院不予支持。所以,订金不适用定金罚则,只在对方违约时原数奉还。当事人起草、签署一些具有法律证明力的文件,如合同、收据、发票等,一定要使用规范用语,防止产生歧义,必要时可以请律师用法言法语帮助起草或修改,尤其是对方提供的标准合同、收据时,要仔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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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跟客户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客户(已婚)想把自己的父亲名字加进去,但是开发商并未告知这样做客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法正常拉出,导致客户无法正常使用公积金贷款,现在更名需要高额更名费用,客户应该怎样维权
[律师回复] 服务满意度是窗口单位的生命线。为切实做好服务工作,今年以来,省直公积金中心大力推行服务满意度问卷调查制度,广泛征求广大办事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准来检验中心各项服务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n一是科学制定问卷,做到有据可依。中心在广泛调查、综合考虑的基础上,科学设计了富有公积金特色的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调查问卷设有12道选择题,其中5道为服务环境、服务态度等针对所有客户的问题,7道为投诉处理、贷款审批等针对特定客户的问题。每道选择题都设有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等四个选项。每道题后都留有空间用于填写不满意的主要地方,以及征求客户的意见和建议。rn二是认真实施调查,做到真实有效。服务满意度调查每个月实施一次。一方面,中心各部门和大厅值班经理在日常工作中向办事客户发放问卷,客户填好问卷后,自行投入上锁的满意度意见箱,最后由中心统一收回。另一方面,中心定期集中向客户发放问卷或不定期走访,征询和收集有关信息并记录,确保群众意见的真实有效。截至目前,中心共收集有效调查问卷287份,反馈意见建议19条。rn三是整理分析情况,做到整改到位。中心对收集上来的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和整理后,形成服务满意度调查情况,并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部门;对客户提出的每一条意见和建议,必须由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回访调查、整改、落实,找出客户不满意的原因,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方案;中心主任办公会议每月对调查和整改情况进行研究,督促整改到位,并对中心下阶段的服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rn四是公开调查结果,做到监督同步。对当月的调查和整改情况,在下月8号前公开在营业大厅进门口醒目处,接受办事群众的公开审阅和监督。同时,在中心内部OA系统同步公开,并作为中心评选“两岗一星”的重要依据,对当月服务满意度评价“不满意”的员工,经查实确有过错的,取消其“两岗一星”评选资格。rn服务满意度问卷调查制度的推出,架起了中心与客户之间顺畅沟通的平台,为中心改进服务工作提供真实有效的依据,同时也为办事客户解决了实际问题。今年6月份的服务满意度问卷调查中,有客户提出在营业大厅希望能提供免费茶水、Wifi等,意见收集上来后,中心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安排从办公经费里挤出资金,购买了一次性水杯、无线路由器等,联系开通了Wifi专用网线,让客户在排队等待业务办理时能享受饮用纯净水和8兆无线上网,受到了办事客户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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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跟合同签了能退吗
关于签订合同时所产生的诸多矛盾与纠纷,其中最为常见且棘手的莫过于由于当事人自身的主观因素导致无法返还的情况。此时,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妥善处理: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便具有了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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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律师,您好!在北京居住的姐姐,今日准备购房,然后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有一个疑问是肯定的购房合同是谁出的呢?是开发商还是房管局?
[律师回复]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是房屋交易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购房合同备案是指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30天内,开发商要向房管局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或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房产合同备案流程是先网签后备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取得备案号即可。房管局审核期限为10日,根据业务量的多少,一般在3-5日即可领取备案合同。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
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在签订上述各项条款时,购房者尤其需要关注以下几项基本问题:
1、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要明确,如合同中的甲方(卖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师,而应是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的投资建设单位,也不能以上级主管单位或下属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签字人应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权的主要负责人。
2、合同上的项目名称,一定要与项目位置联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标明项目位置时,一定要具体、明确,如××市××区××街××号××花园××号楼××层××房。
房屋的户型、面积一定要标示清楚,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及公用面积分摊原则等要明确说明,如以建筑面积计价还要标明使用率。
3、房屋的档次和装修标准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购房合同之后,这一内容的表述一定要详细、具体。如技术的等级、材料的品牌、内部设施的种类、负荷标准、供应能力等一一予以说明。水、暖、电、通讯等设施要说明安装到什么程度。
4、其他如付款方式、产权保证等都应详细、具体的加以说明。同时合同中一定要确定物业管理单位的产生办法或具体的物业管理单位以及物业的收费标准,并对房屋整体结构、各部位配套设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给予明确规定。
5、违约责任的约定一定要对等,否则最终吃亏的是消费者。一般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事项包括:
(1)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不买房或要求换房,开发商不卖房或要求换房;
(2)购房者不按期付款;
(3)开发商不按期交房;
(4)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
(5)房屋装修标准、质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
(6)产权过户手续不全或不能按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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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应当跟谁签 怎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开发商。预售商品房的合同签订,一般会等待的时间比较长,有的开发商,特别是三四线小城的是开发商,开盘的时候,往往还没拿到预售许可证,后来管得严了,拿到预售许可证,就开盘,开盘结束就拿去做了在建工程抵押,之后再一套一套解压出来,办理按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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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我大学刚毕业,应聘到一家企业,看人家都是到公司就签订合同的,请问一下员工劳动合同是跟谁签订呢?
[律师回复] 是和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还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这个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决定,一般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有利的。
  
一、不要去和劳务派遣公司签。你们单位之所以这么做,就是因为使用劳动派遣是对用人单位极大的有利,而且劳动者极大的不利。
  第
一,是为了规避新劳动法中对于干满十年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很多用工单位,解除了员工的合同,然后要求这些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约,最后在由劳务派遣公司将这些员工派遣到原用工单位工作。用工单位摇身一变成了和这些员工没有劳动关系的一方。
  第
二,是出于经济利益。增加正式员工就意味着正式员工的工资总额就要有更多人来分摊。最好的办法就是使用劳务派遣,因为使用劳务派遣员工不算企业的正式员工,而且人工费用在财务上可以列入“代办费”“工程费”等其他各种名目里,根本不会占用正式员工的工资总额。
  第
三,就是为了规避法律责任。因为用工单位如果使用了劳务派遣,那么其雇主身份是很模糊的,只要身份一模糊,责任就模糊。如果出现事故或者是纠纷,就可以和劳务派遣公司两边相互推诿。(现在你明白为什么只要哪一出什么事就是“临时工”出来顶罪了吧,这真不是骗人的,而是劳务派遣的问题。)
  第
四,是利于管理。因为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员工没有劳动合关系,随时可以将派遣员工退回。派遣员工由于随时面临失业的压力,自然工作努力。
  
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上实施,可实际上根本不是那么回事。现在的劳务派遣基本上都是用工单位招工后再把工人挂靠到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已经完全变味了”。在劳务派遣现象集中的全国公有制企业、事业、机关单位,长期在一线岗位从事主体工作的工人是劳务派遣的主体。劳务派遣公司“招人不用人”,用工单位“用人不招人”,导致用工单位并不和员工签订合同,而是与劳动派遣公司签订。被派遣人员处于“两不管”的境地,深受其害的绝大多数是农民工、下岗工人、城镇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由于没有与员工直接签订合同,许多用人单位都借此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随意克扣其正常工资与福利待遇,一些用人单位甚至随时“裁员”和“甩包袱”;另一方面,劳务派遣职工对企业的贡献完全被抹杀,他们的工龄永远都是从零开始,周而复始。上面是员工劳动合同是跟谁签订 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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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签订时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 1、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应注明与发展商谈定的付款方式与价位,是一次性付款还是按揭分期付款。如是分期付款,每期款的缴款时间应注明,这涉及到违约付款的问题。 2、发展商交付房屋的日期一定要写明确,应明确到某年某月某日交楼,不应用模棱两可的措词来表达,因为这里涉及到逾期交房的违约问题。 3、对于房屋的面积要明确注明销售面积(含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实际使用面积是多少。如面积误差超过约定范围,客户有权要求退房并要求赔偿利息损失。通过上海法律咨询部门了解到目前,南方城市如上海,甚至规定发展商实测面积大于客户购置面积时客户将不必追补面积款,而实测面积小于购置面积,发展商还要退款。 4、如果是管道煤气的,应明确天然气或煤气的准确通气时间。因为一般煤气公司规定,必须等到楼宅入住率达70%时才通气源。因此,虽然煤气管道已通,但客户尚有可能用不上煤气,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所以,在合约上应注明气源通气的准确时间或注明如应入住率不够不能按时通气时发展商采取的应急办法。 5、应在合同中明确提出产权证发放到手中的准确时间,或者约定赔偿金约束开发商。目前由于各方面的因素,产权证发放可能比较慢,但也应注明一个合适的日期,发展商不能无限制地拖延办理产权证。 6、发展商在与购房人签约时,除签署正式合同外,为了更清晰地阐述商品房销售合同内容,往往还会让购房人再签署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若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的免赔责任。一般情况下,发展商签此合同,主要是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的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但购房人也应多加注意,仔细研读补充条款,以免落入某些不法发展商的文字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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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开发商签购房合同注意什么?
1、首先要确认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3、查验有关证明文件。4、买期房要注意合同建筑面积的约定。5、买期房合同中要约定条件和时限。6、签合同时要注意查验房屋质量问题。7、签合同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8、要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9、注意合同约定中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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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跟老公在老家开了一家建材店,今年年初有一个业务员来我们点推销他家产品,观察了他家一段时间产品跟价格都是很有优势的,只是不再一个地方合作还是有点担心,想签一份合同,麻烦告知下购销合同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购销合同要注意什么.2.付款方面的问题-预付款的问题??
??现在越来越多的卖方选择在合同签订之后、发货之前,要求买方先行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在此前提下,卖方才会按时投产和按时发货,这种做法对于卖方来说可以降低一定的风险。但是预付款的问题对于买方来说却是一项具有风险的行为,作为买方的律师,如何尽可能的为买方降低法律风险?通常在买卖合同中我们会建议客户采用如下两种方式来解决:??
??
(1)预付款保函的方式??
??通常预付款保函有银行出具的和担保公司出具的两种。所谓预付款保函就是银行或担保公司应卖方的请求,出具给买方的书面保证,保证如果卖方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银行或担保公司负责偿还买方预先支付的预付款。一般情况下,银行的预付款保函具有比较好的公信力,通常不需要再就其担保资质进行审查。但是如果保函是由担保公司出具的,则需要就担保公司是否合法成立并且是否具有担保资质进行审查。??
??如果客户的买卖合同标的金额很大,我们通常建议客户采用预付款保函的方式。??
??
(2)定金的方式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以定金作为担保方式的优缺点都是比较突出的。 优点在于,定金具有惩罚的性质,即在对方不按合同规定履约的情况下,需要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条款易于操作,通常采用抵作价款的模式;不需要卖方为此承担任何费用。 缺点在于,不履行合同的卖方通常也不会履行定金义务。尤其在卖方不履行合同的原因是因为破产等原因的情况下,买方想取得双倍返还定金非常有困难。另外,定金的比例在法律上是有限定的,只能为合同价款的20%,超过部分是得不到支持的。因此在预付款超过合同价款20%的情况下,定金的方式就会产生问题。 在标的金额较小的合同中,定金方式具有其灵活性和买卖双方的易接受性,因此我们通常会建议客户采用该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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