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职学校怀孕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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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劳动法的普及,在现代社会中,大多数劳动者都知道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才能够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但是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都是有固定期限的,如果就职学校怀孕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根据劳动法规定,在员工怀孕期间,即使合同到期公司也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直至孕期结束。
就职学校怀孕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

随着劳动法的普及,在现代社会中,大多数劳动者都知道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才能够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但是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都是有固定期限的,如果就职学校怀孕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根据劳动法规定,在员工怀孕期间,即使合同到期公司也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直至孕期结束。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节录)第三十四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满为止。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

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①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②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3、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

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就职学校怀孕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我们国家的劳动法会对孕期的劳动者的各种权益都做到保护,如果有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孕期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也可以向有关的部门提出劳动仲裁,通过法律的途径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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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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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焦点
陈某认为,自己从11月起就因怀孕而请病假,公司从一开始就批准了她的病情申请。而且,直到6月生育之日前,公司均以病假工资来支付她的工资,陈某每个月能拿到6000元左右的工资。而且她已经将所有病假单都在第一时间快递给了公司。现在公司却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明显是为了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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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争议焦点就在于公司无法查实的其中二十多天的病假,属于旷工还是病假?
裁判结果
陈某在怀孕就诊时,就诊医院根据其实际情况,建议其转产科高危门诊就诊,即使陈某在就诊请假手续中存有瑕疵,但并不能就此认为其行为属于旷工。公司因此解除陈某劳动合同,显有不当。公司应当支付陈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点评
对于劳动者休病假是否必须提供用人单位指定的证明材料、是否必须履行用人单位制度规定的审批手续等方面,现行法律并未做相应明文规定。在裁审实务中,劳动争议仲裁委与司法审判均存在着较大自由裁量的余地。本案例中,陈某是怀孕女职工,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及哺乳期是严格受到法律保护的。陈某在怀孕就诊时,医院根据其实际情况,建议其转产科高危门诊就诊,表明了陈某请病假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即使陈某在就诊请假手续中存有瑕疵,但公司并不能就此认为陈某的行为属于旷工行为。公司为此解除陈某的劳动合同,显有不当。
当然,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企业在规章制度中已经明确了员工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由于突发、不能预见的事件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或者未按照流程办理请见手续的,企业应当给员工一个缓冲期,电话或者书面通知进行及时告知,允许员工在合理的情况下能够事后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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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怀孕一定会影响工作吗
1、怀孕之所以让企业“谈孕色变”,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很多孕妈妈孕期反应大,经常请假,产假后离职。
2、如果没有孕期反应,那么恭喜你,经常站立性工作的除外,基本上不会影响工作。寒子单位的运营经理,挺着八个月的孕肚还出差,产前一天请的产假,产后一个月复岗。当然,不是要你这样只顾工作不顾家庭啊,我只是说,可以不怎么影响工作。
3、孕期是一个女人的懒惰期。但如果你这几个月都很努力地克服困难去工作,相信企业不会拒绝一个努力的员工。
二、是否辜负了领导的期望纠结的另一个地方,估计就是入职的时候领导问了是否准备生育,自己的回答容易让企业感觉说谎。作为合资企业,公司的各种制度比较规范,相信企业的hr会见多识广,对于已婚未育的女子来讲,怀孕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有时候随口问问,只是让自己心里有个安慰罢了,不用特别介意。你真的介意,也没用是吧!
1、坦荡的告诉领导,我怀孕了,但不会影响工作,请看我的行动;
2、在不影响身体的前提的下,尽量不请假;
3、用事实证明自己的努力和信念,真的想在公司长久发展,而不是蹭产假。怀孕不一定会影响工作,如果想要这个孩子,不必纠结,告知领导你怀孕的事实并且说明自己的打算和继续工作的意愿,相信企业能够理解并且支持!
三、我该怎么做
1、领导认同,单位支持,就踏踏实实的工作,刚刚入职,低调做人,高调做事,谦虚谨慎,给单位留下你最好的印象;
2、如果领导不认可,觉得你就是撒谎,说好了不要孩子结果入职一个月就怀孕了,会有两种情况:

一,和你协商,要求试用期自离;

二,百般刁难,调岗,并证明不适合岗位要求。三期员工不能轻易辞退,但并不是不能辞退,专业的hr有一万种方法让我们自动离开。我的意见是,如果一家企业对于怀孕的员工如此苛刻,那么还是尽早离开,孕妈妈最重要的是保持好心情。因为在我看来,孩子的健康和平安大于一切。人类最基本的尊重就是对于生命的尊重,最基本的德行就是负责,不管是对尚存于子宫的胚胎,还是不同级别的员工;留下孩子,是对自己人生的尊重,也是对行为负责的态度;照顾孕期员工,是企业对社会的负责和员工的看重。从繁华的京都回到这个京郊小城,也曾在刚刚上班的时候回忆曾经的美好,回忆起那时可观的收入、优雅的咖啡和更多的见闻。但这一切和下班后能够看到儿子的笑脸,听到他甜腻腻的叫我妈妈相触无效。我不曾缺席他的成长,是我最骄傲的事,他让我学会耐心,学会付出,学会感恩。真的,没有什么比孩子更重要的事,留下他,抚养他,你会感谢他让你做他的妈妈。入职前发现怀孕可以说是很多女性都不愿意经历的事情,但是这也是不能避免的,当然如果入职之后在那个聘你的hr手下干活可能会被针对,但是大多数部门领导也不会怎么的,毕竟在我国是有相应的劳动者保护法的,而且法律中还明确规定了不能在女性怀孕的时候将其辞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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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4、撤销: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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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了, 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女职工在三期内(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法定自然顺延至三期结束.不需要续签! 怀孕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 劳动法中规定除非是职工本身的原因,否则单位不得借机和怀孕的女员工解除合同。甚至不能降职或降薪,不过毕竟产假期间怀孕女员工确实没有提工劳务服务,单位应该如何支付工资呢 一、企业公司: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二、机关事业单位: 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根据《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1994年2月24日)规定,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其工资按下列各项之和计发: 1.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度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比例计算的奖金 4.事业单位职工,为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 (其中,体育运动员,为本人体育基础津贴与成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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