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如何认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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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首先,贪污罪和受贿罪的犯罪主体的范围要比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大一些,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产的人员和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其次,在犯罪客观方面,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只要求行为人拥有超过合法收入的巨额财产,而且行为人不能说明、司法机关又不能查明其来源的即可。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如何认定的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如何认定的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贪污罪受贿罪有着密切的联系,很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就是没有被查明证实的贪污罪和受贿罪。因此在认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时,需注意该罪与贪污罪受贿罪的界限。

首先,贪污罪和受贿罪的犯罪主体的范围要比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大一些,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产的人员和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其次,在犯罪的客观方面,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只要求行为人拥有超过合法收入的巨额财产,而且行为人不能说明、司法机关又不能查明其来源的即可。也就是说,行为人拥有的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既可能是来自于贪污受贿,也可能是来自于走私、贩毒、盗窃、诈骗等等行为,这些都不影响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首先,行为人拥有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而且差额巨大。其次,行为人不能说明其拥有的财产或支出与合法收入之间巨大差额的来源及其合法性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国有公认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财产不合法而故意占有,案发后又故意拒不说明财产的真正来源,或者有意编造财产来源的合法途径。

在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进行认定的时候,必须要考虑到此罪的立案标准,如果没有达到立案要求,那么就不能认定构成此罪。另外,一个行为是否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往往都存在着较大的争议,如果我们不慎涉及到这方面的犯罪,还是最好咨询专业的刑事律师,只有他们才能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独特的法律视角为我们对症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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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司法实践来看,妻子一般是利用丈夫的权力,其所做的一切是以一个妻子的身份,也即是一般主体的身份出现的,一般的证据只能证明夫妻共同的犯罪事实,却没有证据,也不可能有证据证明的来源与妻子有关。所以,只有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方才能成为来源不明案的责任人。
其次,纵然妻子多次转移、藏匿自己掌管的家庭,这也只是一种“窝赃”行为。而由于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如果认定该罪,则说明行为人拒不说明财产来源,也就不能确定“”的合法属性,不能确定“”是出于、,或是其他什么非法性质来源,没有原罪基础,也就不存在构成来源不明案共犯的基础。第三,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对于原罪来说,是主观罪过不明确的职务犯罪,不可能存在共同故意犯罪的形式。所以,从理论上说,妻子也不可能成为来源不明案的共犯。是我国刑法“疑罪从无”一般原则的特殊形式,是立法基于现实需要规定的特殊的刑法规范,在没有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情况下,套用一般刑法理论认定共同犯罪,有违罪刑法定原则,在理论上也必然是不科学的,对于当事人来说,也有失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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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认定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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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怎么认定?怎么量刑?
[律师回复] 您好!抢劫罪的数额认定参照盗窃罪的,以下是相关规定和量刑您可以作为参考。根据《》第条,、关于转化抢劫的认定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依照刑法
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盗窃、诈骗、抢夺接近“数额较大”标准的;

2)入户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诈骗、抢夺后在户外或交通工具外实施上述行为的;

3)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后果的;

4)使用凶器或以凶器相威胁的;

5)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根据《》第条,、盗窃罪定罪量刑数额标准
1、全市审理刑法第第264条规定的盗窃刑事案件,“数额较大”认定标准为二千元以上,“数额巨大”认定标准为六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认定标准为四十万元以上。
2、具有《办理盗窃刑事案件解释》
第二条规定的下列八种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为一千元以上:(
1)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3)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4)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5)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6)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7)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8)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3、对于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实施盗窃犯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按照本意见
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执行。
4、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属于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四种行为之一,就构成盗窃犯罪,不以取得财物为既遂的标准。根据《》第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罪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怎么认定?怎么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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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盗窃、诈骗、抢夺接近“数额较大”标准的;

2)入户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诈骗、抢夺后在户外或交通工具外实施上述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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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根据《》第条,、盗窃罪定罪量刑数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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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8)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3、对于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实施盗窃犯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按照本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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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属于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四种行为之一,就构成盗窃犯罪,不以取得财物为既遂的标准。根据《》第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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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认定规则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或者单处没收其财产的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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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高利转贷罪数额巨大怎样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高利转贷罪数额巨大怎样认定问题解答如下, “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违法所得在20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在100万元以上的。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它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易言之,借款人在依正常程序依法贷得金融机构信贷资金之后,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将贷款高利转贷他人。本罪属结果犯,只有在转贷行为取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情形下,才构成犯罪。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借款人,即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而且以转贷牟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1、认定高利转贷罪,需要准确认定其犯罪对象,即何谓信贷资金。信贷资金,指金融机构根据银行有关贷款方针、政策,用于发放农村、城市贷款的资金。主要由下述三部分构成:
(1)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吸收的各种形式的存款,主要是单位的公营存款。这是信贷资金的主体部分;
(2)国家财政拨发给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自有资金。这在信贷资金中占极小比例;
(3)由资金市场拆借而入的资金。包括从人民银行贷入的短期贷款;本行内部上、下系统内的借款;金融机构之间的拆借款。此类资金原则上不能安排长期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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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4、主观上是故意。一般情况下,非法所得金额要以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或合法收人的差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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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转贷罪数额巨大应该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高利转贷罪数额巨大应该如何认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违法所得在20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在100万元以上的。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它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易言之,借款人在依正常程序依法贷得金融机构信贷资金之后,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将贷款高利转贷他人。本罪属结果犯,只有在转贷行为取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情形下,才构成犯罪。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借款人,即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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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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