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 老板不签字盖章怎么办?
1、工伤申请表上老板再三推脱不签字盖章并不影响工伤认定的。
2、法律依据《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29号)第五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同意(签字、盖章),不是必经程序”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二、员工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老板不签字的目的就是不想对当前职工的安全事故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而工伤认定恰恰就是要给职工申请工伤赔偿提供最关键的证据的,公司的态度和工伤认定部门之间的工作根本就不冲突,因为也并不是只有公司才有权利申请工伤认定,而且,整个申请工伤认定的过程中公司只能举证并无权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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