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及工伤人员没有退休待遇?

最新修订 | 2024-02-26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1-4及工伤人员是没有退休待遇的。1-4级伤残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而不是1-4级的,退休后直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4及工伤人员没有退休待遇?

一、1-4及工伤人员没有退休待遇?

1-4及工伤人员是没有退休待遇的。1-4级伤残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而不是1-4级的,退休后直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工伤该享受的之前都享受过了。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企业上年参保人月平均工资。职工养老金在计算时是按当时的社会平均月工资职工缴费年限1% 职工全部缴费/计发月数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根据上述政策有观点认为:由于《工伤保险条例》中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还规定了五至六级工伤职工必须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因此,1-4级工伤职工不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主要理由是:从《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工伤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内容上下文连贯性分析,1-4级工伤职工不缴纳除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外的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是立法本意,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保机构必须按规定执行。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的要求,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合法行政,其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体现了对行政机关以及具有部分行政职能的机构、组织“法未授权皆禁止”的基本要求。因此,1-4级工伤职工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是《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社保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情况下,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将会是违规行为。

而某些地区的现实情况恰恰与上述观点相反,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7年4月25日颁布《关于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工伤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通知》(京劳社工发[2007]71号)明确规定:为切实维护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工伤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后,其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受损失,经研究决定,已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在未达到退休年龄前,由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照《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2006年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及相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于2005年11月23日颁布实施的《陕西省工伤1-4级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文件中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因工致残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被鉴定为1--4级伤残、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可以由企业和工伤职工本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并各自按规定的比例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从受伤职工的角度考虑,如果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那么在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是无法领取养老金的,根据“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受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以后,很可能只能领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待遇。可见,如果不为工伤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职工受伤当时距离退休年龄的时间越长,其退休后的待遇越低。

综上所述,如果员工在单位所受到的工作上的伤害经过鉴定已经达到了一到四级,也就说明他们可能已经没有能力继续担任原本的健康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了,但是因为他们在受伤休养之间已经享受过法定的待遇而不应该在退休后还继续有更多的待遇。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4千字,阅读时间约14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5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1-4及工伤人员没有退休待遇?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2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4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3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1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5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5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1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2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4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4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2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6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2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2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6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1-4级工伤退休待遇是什么
我国目前仅仅只是针对工伤一级到四级的劳动者,日后退休的待遇作出了规定。其中工伤职工在退休之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若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之前确定的伤残津贴,则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10w+浏览
工伤赔偿
1-4级工伤退休待遇是什么 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律师回复]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路》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照本人工资75%的标准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除了上述待遇外,用人单位还应和个人一伤残津贴为基础,交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此外还享受:生活护理费。生活需要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停工留薪期间的原工资待遇。由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护理费。由单位支付;辅助器具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用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325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工伤1-4级退休后待遇是怎样的
我国目前仅仅只是针对工伤一级到四级的劳动者,日后退休的待遇作出了规定。其中工伤职工在退休之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若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之前确定的伤残津贴,则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工伤待遇及伤残待遇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一)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
1、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费用支付也是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一般采用限额支付方式。
(二)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十级的,按照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补助金。一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24~6个月的本人工资。根据《工伤管理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工伤保险制度有效分散了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同时保障了工伤职工及家属获得救济,职工遭受了工伤事故或者患职业病,得到了医疗待遇或者伤残待遇,其家庭基本生活也能得以维持。
工伤待遇及伤残待遇的区别最主要的区别是两者的内容完全不同,他们分别对保障的内容不一样,一个是工伤险种里的医疗费用,康复治疗费用和辅助器具安装费用等,而伤残类别里的是包括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的。各自承担的比例金额也是不一样的。
劳动纠纷,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险。 我自1996年起在政府机关工作至今,单位从2008年开始只给交了养老保险,工商保险,失业保险,未交资料保险,是否应该是单位补交2008年以前的养老保险及1996年以来的医疗保险?
[律师回复] (1)养老保险待遇纠纷
(2)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3)医疗保险待遇纠纷
(4)生育保险待遇纠纷
(5)失业保险待遇纠纷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社会保险又称劳动保险,是指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的制度。《劳动法》第9章规定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目前劳动保险最主要的有五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是指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年龄界限或者因丧失劳动能力后依法获得生活保障的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从事生产劳动或与之相关的工作时,发生意外伤害,包括事故伤残、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时,由政府向劳动者本人或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提供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医疗保险是指向社会范围内的劳动者部分或全部提供预防和治疗疾病的费用,并保证其在病假期间的经济来源,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险。生育保险是指向法定范围内的妇女部分或全部提供怀孕、生产、哺育期间的医护费用,保证产假和哺育假期间的经济来源,使其不至于因生育而基本生活需求没有保障的保险。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失业而丧失经济来源时,按法律规定的时限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险。社会保险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必要措施,其目标是预防风险。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社会保险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5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4级工伤退休死亡待遇有哪些?
4级工伤退休死亡待遇有丧葬补助金而且还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但对于补偿的标准就要看当事人生前的工资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计算,一般工龄越久,所得到的补偿就会越多。
10w+浏览
工伤赔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工伤休息时间及待遇是怎样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雇于公司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因在工作中遭受到事故伤害,或者另一种情形,因为劳动患职业病,因而需要进行治疗,在停止工作的留薪期内,该劳动者的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是不会发生变化大的,依然由该劳动者所在的单位按照月份给其支付。
10w+浏览
薪资及福利待遇: 1、实习期一个月薪资保底7000 转正后底薪6800 话补300元?月 出差补助4000-6000元?月 全勤奖金:1200?元每月( 20天全勤)月综合工资8000-12000 2、在职满一个月后公司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 3、公司包食宿,公寓式住所,6-8人间,内含空调,独立卫生间,无线网,热水器等设施齐全 4、外地求职者工作满月全额报销来时路费 5、实习期一个月,过后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长途以火车为主,短途以汽车为主,长短途都是自己选择的 所有货物均由专业搬运设备进行装卸,无需人工装卸
[律师回复] 工伤工人在停工留薪期内,原薪水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出12个月。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有限定:  【第三十三条】 工人因工作遭到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薪水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出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确认,能够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出12个月。工伤工人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限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工人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工人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25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5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享受工伤待遇退休有哪些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赔偿标准 > 1-4及工伤人员没有退休待遇?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