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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在职职工能注册公司吗

帮助5人 10w+浏览 匿名 2020-10-04 广西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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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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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宝园)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从商,但没有规定其他普通员工也不得从商,所以,自己注册公司是可以的,只要你不是公务员及银行工作人员,及其他特殊的被禁人员,都是可以注册公司。
    注册公司的时候,在职人员能够作为法人吗?这个也是创业者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原则上来说,除国家公职人员和公司法等明确规定不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外,在职人员也是可以成为公司法人的。
    此外,在注册公司选择公司类型的过程中,我们要明确注册类型,如果新注册公司与自己所在企业有利益冲突,违反竞业禁止,或影响在原企业正常上班。原企业可以追究该职工民事责任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全文
    14 202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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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的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解析:
1.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计算,主要参照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的贷方累计发生额进行评估。
2.保障金的具体计算方法涉及到上年度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及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工资等关键要素。
计算法则如下:
3.保障金的每年应缴金额等于(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乘以所在地省级、自治区级及直辖市级人民政府所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减去上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再乘以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工资。
此处所称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特指用人单位编制内人员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了1年以上(包括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
对于季节性用工,应当按照年平均用工人数进行折算。
若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则需将其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中。
4.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的结果为准,无需拘泥于整数形式。
5.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工资,则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计算方式来确定。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三条
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
(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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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修铁路建高铁拆迁如何补偿
在农村修铁路建高铁拆迁补偿标准并没有固定的数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该依法公告占地拆迁补偿方案,而且《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征地补偿方案公告的时间不能少于30天,在此期间村民应该按照公告的信息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及时办理补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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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农村机耕道路占地补偿有标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对农用机器进行维护和修建道路时占用农民土地,必须提供相应的经济赔偿。
具体而言,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对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居民住宅、其他地面附属设施及青苗等相关补偿费用。
征用到的土地,应该给与公平、合理且公正的货币补偿,以确保被征用到土地的农民能够保持他们原来的生活水平,并且在长期内也能得到稳定的生活保障。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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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职工退休金怎么计算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或15年及其以上者,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两者相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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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录音的对象和内容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录音的被访谈对象需为债务责任人或所负有责任的一方。
唯有债务责任人(欠款方)的发言才能够对其自身产生法律效力。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人员会否认被录音人为自己,此时应立即启动司法鉴定程序,然而,鉴定费用须由申请人预先缴纳(费用较高,通常以分钟计费),最终的鉴定费用承担问题将由法庭裁决(通常由败诉方承担)。
同时,建议在通话过程中所使用的电话应为被录音者在各大通信运营商如电信、移动等公司登记注册的官方号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第五十二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
故意隐瞒事实真象的,应当追究责任。
自由离职的的伤残补助金怎么申请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依法经过工伤等级鉴定且员工选择离职之后,相关权益的申请理应由雇主单位负责向法定的工伤保险机构进行提交。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倘若工伤职工以个人名义提出此项请求,便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获得与其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同时,工伤保险基金也将按照相关规定,为其支付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
而作为雇主单位,亦需依照同样的标准,向其支付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金额标准,则由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的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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