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我国尚未制定相应的法律条文进行明确规定。按照现有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女性职工在分娩后享有98天的法定产假,在此期间,他们可以申请额外休息15天作为孕前假;若遇到难产情况,则需要额外延长15天;若是生育双胞胎或更多的孩子,则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都将为该女性职工增加15天的额外产假。
此外,倘若女性职工在怀孕不满四个月的情况下发生流产现象,他们将享受到15天的法定产假;而对于怀孕达到四个月以上并遭遇流产的女性职工,他们可享受42天的带薪假期。在上述女性职工的产假期间,如果他们已经投保了生育方面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那么生育津贴将会按雇主上一年度全体员工的月均收入的标准来计算发放给他们;而对于那些没有参与到这个保险体系中的女性职工来说,则会直接参照他们在产假前所领取的薪酬标准来发放相关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