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车辆行进至道路车流量相对较少的路段或路口位置,或者遇到尚未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以及无交通警察现场指挥的交叉路口时,遇有停车等待或者车辆行驶速度明显减缓的情况时,机动车应按照规定的顺序依次进行交替通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