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确定五级工伤鉴定标准后,伤者将有权获得相当于十八个月工资金额的赔偿金,且可以享受每月以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为标准的伤残津贴待遇。
而关于“工伤”的范围,这实际上构成了进行工伤认定的必需条件,通常情况下,这样的规定会依法依规地被明确下来。
此外,如伤残津贴实际支付金额低于相关地域的最低工资水平,则应由用人单位负责补充不足部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