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一年未签书面合同,主张赔偿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用人单位从开始用工那天起,超过一年都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就得给劳动者相应赔偿。
具体情况是这样,从用工满一个月的第二天开始,到满一年的前一天,用人单位每个月要给劳动者双倍工资。也就是说,劳动者最多能拿到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比如从用工的第二个月起,除了正常发这个月工资,单位还要再多给一倍作为赔偿。不过,从用工满一年之后,就会被看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时候就不用再每月支付双倍工资了。
要是劳动者想拿到这笔赔偿,得赶紧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像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这些都行。可以先跟用人单位商量赔偿的事儿,如果商量不下来,就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这里得特别注意仲裁时效,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的,要是超过时效,自身权益可能就没法保障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