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哈市一个饭店干活 因为家里有事!3月18号提出离职!结果老板不同意!就说给我放假多久都行!3月28号我正式说离职!没人搭理我! 今天老板说让我把寝室钥匙送回去和工作服!我送完了!还欠我二十天的工资不给我!就说可以给我放假!就是不给离职!!我在哈市一个饭店干活
因为家里有事!3月18号提出离职!结果老板不同意!就说给我放假多久都行!3月28号我正式说离职!没人搭理我!
今天老板说让我把寝室钥匙送回去和工作服!我送完了!还欠我二十天的工资不给我!就说可以给我放假!就是不给离职!!
[律师回复] 遇到这种情况,首先别着急,要保持冷静。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3月18号提出离职,3月28号再次明确,已经符合提前通知的要求。老板不给离职还拖欠工资,这是不合理的。你可以先和老板好好沟通,把事情说清楚,讲明法律规定。如果沟通无效,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和解除劳动关系。在仲裁过程中,把相关证据准备好,比如离职申请、工资单等。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