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出租房屋之名借款要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有些房东打着出租房屋的幌子借款,实际上是以假的房屋租赁合同掩盖真正的借贷关系。遇到这种情况,重点得搞清楚双方实际是借贷关系,而不是租赁关系。
要明确是借贷关系,证据至关重要。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都可以证明双方有借款的想法,并且钱确实已经给到对方。要是只有房屋租赁合同,可里面的租金、租赁期限等条款不合理,同时还有其他证据能证明是借款,法院一般会按照借贷关系来处理。
要是出借人已经把钱给了借款人,可借款人没按约定还钱,出借人可以拿上证据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本金和约定的利息。不过利息得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没说清楚利息的事儿,通常就不算利息了。
要是签房屋租赁合同是为借款做担保,这种担保叫让与担保。借款人不还钱时,出借人不能直接拥有房子,但是可以和对方商量把房子折价,或者把房子拍卖、卖掉,用所得的钱优先拿回自己的借款。
合同被认定为借贷关系后,双方就得按照借贷的法律规定办事,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你还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