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一方名的夫妻房产,另一方可不可以卖
[律师回复] (一)为避免纠纷,夫妻双方在有出售房产意向时,要及时沟通达成一致,再共同去办理相关手续。
(二)若一方发现另一方擅自售房,若第三人不符合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条件,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追回房屋;若第三人符合上述条件,可向擅自处分方请求赔偿损失。
(三)购买房产时,买房人应确认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参与交易。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