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什么标准
[律师回复] 很多职场人在面对岗位变动、劳动关系结束时,都容易对自己能不能拿到单位给的补偿摸不清头绪,其实劳动合同法里早把各类场景的权责划分得明明白白。
要是遇到单位没提前30天通知就直接以员工没法适配岗位调整、患病后没法返回原岗为由辞退,单位经营出问题走合法裁员流程,单位主动提出来谈离职双方好聚好散达成一致,或是单位长期拖薪、压根没给缴社保这些明显侵害自身合法劳动权益的情况,劳动者主动提离职也能拿到对应的经济补偿。
实际计算补偿金额时,不用自己瞎估,先数清楚自己在这家单位的实际工作时长,干满一整年的就能对应领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干满六个月以上还没到一年的也按整年算,干的时长连六个月都不到的,就可以领半个月的工资补偿。这里说的月工资不是只算每个月到账的基本工资,过去十二个月里拿到的计时计件收入、各类季度年度奖金、交通餐费这类固定发放的津贴补贴,所有实打实的货币性收入全部加在一起取平均值就行。要是你离职前12个月平均下来的月收入,比单位所在的副省级城市、设区的市政府公布的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还要高,补偿的计算基数就直接按三倍的数额来定,对应的补偿计发年限最多也不会超过12年。
要是你自己单纯因为想换个新环境、打算回老家发展这类个人原因主动提离职,或是上班期间严重违反单位公示过的合法规章制度,因一己私利徇私舞弊给单位造成了实质性的重大经济损失,被单位按合规流程辞退的,单位完全不需要向你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要是单位完全站不住脚,没拿出任何合法依据就单方面强行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就得按前面说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来弥补劳动者平白无故失去工作机会的损失。日常大家碰到相关情况,记得把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这些材料都妥善留存好,后续维权时这些都是能直接佐证自身权益的关键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