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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只写一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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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 2024-02-27
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买房的,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都属于共同财产
买房的钱是谁的?什么时候出资购买的?这是认定夫妻共同房产的两大核心要素。因此,夫妻登记结婚后对房产有共同出资行为,房产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该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而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者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则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屋归夫妻共同共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买房只写一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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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只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民法典》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购房时,双方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购房款全部是个人出资的,即使产权证上只写了配偶一方的名字或者说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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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按份共有房产可以按份处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到房屋产权共享的问题上,按份共有并非将固有房屋切割成多个碎片,让每个参与者都能获得一份完整的所有权,而是让每一位所有权人都能够依据其所持有的所有权份额来行使相应的权利以及承担相应的义务。
对于按份共有的房屋,如果部分共有人提出分割的请求,那么可以采取以下四种方式进行分割处理,共有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选择。
首先,可以通过直接分割房屋的方式,形成房屋的区分所有。
例如,假设一栋三层楼的房屋被三个所有人等份共有,那么他们便可以分别获得一层房屋的所有权。
然而,由于整栋房屋是紧密相连的,其中存在着一些无法分割的部分,这些部分仍然属于各个所有人共同所有,因此最终形成了房屋的区分所有。
其次,可以采用房屋作价补偿的方式,即由按份共有人中的某一方单独拥有该房屋,而其他共有人的所有权份额则转化为相应的价款,由单独获得所有权的人予以补偿。
第三,可以将直接分割房屋与房屋作价补偿相结合,这种方式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在直接分割房屋的过程中,由于房屋结构的限制,使得各按份共有人无法按照各自所持有的所有权份额比例进行分配,此时需要对部分所有权份额进行作价补偿;
二是当三个或更多的人按份共有房屋时,房屋可以先由两个或以上的共有人补偿其他共有人所占份额的价款,然后再按照比例分割房屋。
最后,还可以考虑采用房屋变价分割的方式,即将房屋出售,所得的售房款由共有人按照所有权份额进行合理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物的分割】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物的分割方式】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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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两年男方转账五万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婚后男方将款项转至女方名下所涉及到的财产性质问题,需视具体情形进行剖析:
1.若男方于婚后将自己有权处分的个人资金转汇至妻子名下,并明确表示其系单方面对女方个人的赠与,那么在转账行为完成之际,赠与行为即告成立,该笔款项便转变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2.倘若男方在婚后将个人所有的金钱转至女方名下,同时明确指出此举乃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所需,那么这部分财产便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双方共享之物。
值得注意的是,男方在婚后将婚后所获财产转至女方名下,实际上是将原本属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改变了占有权属状态,但其仍然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以下财产可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在婚前所拥有的财产;
(二)一方因遭受人身伤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仅归属于某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享使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归属于某一方的财产。
此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取的以下财产,均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及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所产生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仅归属于某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进行投资所获得的收益;
(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以及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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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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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什么情况下属于肇事逃逸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交通事故中,以下情形可视为肇事逃逸行为:
首先,交通事故当事人明知事故已经发生,却仍选择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
其次,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认为无责,故驾车逃离事故现场;
再次,尽管已经将受伤人员送至医院救治,但是,交通事故当事人并未进行报案,而且无故离开医院;
第四点,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接受调查过程中擅自逃离;
最后,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后,否认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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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姻法》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购房时,双方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购房款全部是个人出资的,即使产权证上只写了配偶一方的名字或者说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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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属于道德沦丧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际上是一种不合乎伦理道德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行为。
它将对社会风气产生负面影响并可能导致不幸的婚姻关系解体,甚至在严峻下导致更为恶劣的后果。
这是因为“有配偶者”特指那些已建立正式婚姻关系之人,而“与他人同居”则是指这些已经缔结法定婚姻关系的人,在保持较长时间的公开或半公开状态下,与异性以非夫妻名义进行生活,或者在短暂但不稳定的情况下共同居住。
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合法婚姻关系中无过失一方的权益。
夫妻之间的性生活忠诚度对于维护婚姻关系的健康和和谐至关重要,然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恰恰是对这种忠诚度的背离,对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和和谐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同时也违背了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基本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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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贷款可以转给对方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夫妻二人决定离婚之际,他们可能会面临贷款的问题。
为了妥善解决这一问题,他们可以选择协商一致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将双方的贷款转移至其中一方的名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只要该约定不违背强制性法律规范和社会公共道德准则,那么在夫妻二人正式离婚之后,这份约定便具有了法律效力。
因此,如果您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将双方的贷款转移至一人名下,这样的约定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并且在离婚之后,它将会得到执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夫妻间的协议通常仅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但其并不直接影响银行的权益。
因此,建议夫妻双方在达成一致意见后,先与银行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是否能够将贷款人从夫妻双方变更为单方面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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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只写老婆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购买的是共同财产。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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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自己买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婚前购置的房产并非必然地构成婚后的共有财产范畴。
其次,确定以婚前财产购置婚后所购房屋之产权归属时需结合具体情形进行分析判断。
详细阐述如下:
(1)若采用一方婚前财产全额购置房屋,且该物业已依法登记至该方个人名下,则此种情况下应属一方之个人财产。
(2)如夫妻中任一方在婚後以其婚前储蓄购买房地产,此举实际上仅为婚前财产在婚後的形态转变,并不会改变该部分财产的属性,其价值获取源于婚前,不受婚姻关系持续时间长短的影响。
(3)若房屋仅支付了首付,婚后由双方共同承担贷款还款责任,则尚未偿还的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仍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双方可通过书面协议方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财产及其婚前财产的归属,包括各自所有、共同拥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拥有等多种方式。
同时,此类约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此外,夫妻间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财产及其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5)另有一种特殊情况,即使用一方的婚前财产购置房屋,但该物业已依法登记至夫妻双方或对方名下,在此两种情况下,该房屋仍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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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1、婚后夫妻有明确约定或者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购房款全部是个人出资的,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2、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认定为共同财产,此时夫妻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共同工有。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并且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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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捡到他人信用卡并使用属于什么行为
[律师回复] 解析:
所谓“拾获并擅自使用他人信用卡”,乃是指犯罪者在特定场合下,如发现他人遗失或者遗忘在自动提款机(ATM)上的真实、合法且有效的信用卡,无需履行任何额外手续便可直接提取现金,此种情况便构成了侵占罪。
然而,若犯罪者在非特定场所拾获他人信用卡并擅自使用,即使未得到持卡人的明确同意或授权,也会通过冒充他人身份来使用该信用卡进行取现、支付以及消费等活动,从而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这无疑符合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法律特征,因此应当按照本罪予以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农村农田归属纠纷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涉及到纷争的土地问题,解决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首先,协商解决法,这要求因土地使用权而产生纠纷的相关双方当事人,能够积极主动的进行沟通、交涉,以期达成共识;
其次,调解方式也被广泛应用于此类纠纷中,当事人可选择通过调解来化解矛盾;
再者,仲裁也是一种有效的途径,当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或调解来解决问题时,他们可以向所在地区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仲裁;
最后,如果上述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当事人还可以选择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通常情况下,应先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则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对于单位之间的争议,则需由具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出面处理;
至于个人之间以及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则可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在争议尚未得到妥善解决之前,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现有使用状况。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一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外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具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在十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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