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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购房合同中的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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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 2024-04-17
购房契约中所确立的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知,无法预防亦无法克服的客观现象,诸如强烈的台风、大地震、狂猛的洪水以及密集的冰雹等自然灾害,也包括非买卖双方所能掌控的社会突发性事件。
若一方在遭受不可抗力的影响而未能履行特定条款但已经竭尽全力进行了适当的防护工作,并且能提供相关证据以资证明,则该方可以依法申请豁免全部或部分的责任负担。《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如何理解购房合同中的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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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限购政策是不是不可抗力
合同当事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对合同订立之后,可能出现的房地产市场风险,以及各种履行方面的障碍均应当有一定程度的预见和判断,不会对国家逐渐加强的宏观调控措施毫无心理准备。因此,这两年国家和地方政府新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不会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所规定的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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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婚前购买的房屋并夫妻居住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婚前行购买的房产是否应被视为夫妻共有的问题,其答案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如果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前,一方使用他们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并登记在其个人名义之下,那么此房产便属于个人资产,不能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其次,如果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初,一方自行出资购买了房产,然而出于某些特定原因,他们选择将房产所有权登记在双方的名字下方,此时这项房产的所有权可被视为对方所赠予的礼物,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应当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再者,如果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贷款偿还责任,那么在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获得偿还贷款部分的支出以及相应的财产增值收益的一半作为补偿;
最后,如果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后经夫妻双方协商约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则该房产也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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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房产证交付证明的法律效力如何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开发商逾期履行办理房产权属证书义务的处理问题,我们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明确的答复和指导。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开发商有义务在商品房正式交付使用之后的第六十个自然日内,向该房屋所在地区域的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关于房屋所有权的相关资料备案。
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时履行这项职责,导致已购买商品房的买受人无法按照预先约定的日期或法定的日期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那么开发商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对于这个违约责任的具体计算方式,我们可以参照如下的规定:
如果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并没有对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取得日期做出明确的约定,那么当商品房买卖合同所涉及的标的物是尚未完工的房屋时,我们就以房屋正式交付使用后的第九十个自然日作为计算起点;
而当商品房买卖合同所涉及的标的物是已经竣工的房屋时,我们则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满九十个自然日后即视为违约行为发生。
如果开发商未能依照法律规定提交房屋所有权登记所需的资料,从而导致买受人无法在预定日期或法定日期内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那么开发商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具体来说,这种情况下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明确的违约金条款,那么开发商就应该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来支付违约金;
(2)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明确的违约金条款,那么开发商就需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来计算购房款。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问话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通常来说,在对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士进行审讯时,有必要通知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即监护人)在场。
然而,若无法联系上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本身就是犯罪行为的同谋者,那么便可考虑通知其他成年亲属,或者是该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工作单位、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或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出席,并且将相关情况详细记录在案。
在场的法定代理人或其他相关人员如发现办案人员在审讯或审判过程中有任何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均有权提出异议。
此外,讯问笔录和法庭笔录应交由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其他相关人员阅读,或者向他们当面宣读。
对于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士,其处理方式如下:
年满14周岁但未满16周岁的人,以及年满12周岁但未满14周岁的人,仅在触犯特定罪行且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方需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还须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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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限购政策属于不可抗力吗
这两年国家和地方政府新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不会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所规定的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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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购房下了定金房子没盖好能否退款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未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购房定金的前提条件下,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然而定金是否能够退还尚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大致而言,存在如下几种可能:
首先,假如购房者已经交付了订金、定金或者认购金,但尚未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且在此期间,购房者并未明确说明所交付资金的性质,亦未与卖方达成相关协议,那么所交付的资金便有望收回;
其次,倘若卖方所出售的项目具备《预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购房者与卖方之间有明确约定,所交付的资金为定金,并且在买卖双方未能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未能签订合同时,所交付的定金将被没收。
关于定金能否退还的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1)如果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决定定金可以退还,那么定金自然可以顺利退还;
(2)
然而,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从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那么其应当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3)同样地,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从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那么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4)
最后,如果是因为给付定金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定金将无法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董事和总经理有哪些职责和权力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董事与总经理这两个关键职务之间的本质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董事作为公司董事会的正式成员,他们是代表整个公司的权益,并对股东大会负有全面责任的决策层核心力量。
其次,总经理则被视为公司运营实践中具体执行管理权的关键角色,主要职责在于落实并贯彻董事会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然而,它们两者在职能权限上亦存在显著差异。
董事的权力范围涵盖了表决权、知情权、建议及质询权以及提案权等多个方面。
而总经理的职权则源于董事会的明确授权,因此必须对董事会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尽管如此,无论是董事还是总经理,都在公司治理架构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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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限购政策是不是不可抗力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住房限购政策是不是不可抗力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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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国家有关购房定金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商品房购买定金的相关法律条款如下所示:
首先,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自行约定定金的支付方向,以此来担保债权的实现。
其次,定金合同的生效时间为实际交付定金的那一刻起,也就是说定金金额的大小由当事人之间协商确定,但是,该金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金额的百分之二十,若实际交付的定金金额超出或未达此比例,则应视为对原定金金额进行了变更。
再者,若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债务人完全履行了自己的债务责任,此时其收到的定金应予以抵消货款或者原路返回;
相反地,如果是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的行为未能达到合同目的,那么他将无法请求返还已支付的定金;
最后,对于接受定金的一方来说,如果他们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的行为未能达到合同目的,那么他们就必须向支付定金的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律师让我在空白处签字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后来增加的合同条款均为双方在事前已共同商定并达成一致的事项,这些新增内容亦能够真实反映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那么即便其中一方曾率先签署了一份尚未填写具体内容的空白合同,我们也不能仅凭这种形式上的因素就否定整个合同的法律效力。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这样的情形实属罕见。
通常情况下,若一方在签署空白合同时,其所添加的内容与自身真实意愿相悖,且该方选择在空白合同上签字,往往可能涉及到另一方的欺诈行为等问题。
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该合同应被视为无效。
然而,以上论述仅限于理论层面的探讨,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如若遇到此类情况,欲主张合同无效,则需提供充分证据以证明当时签订的合同确实为一份空白合同,尚未载入任何具体条款,并且现今所呈现的合同内容并非本人真实意愿的体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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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司法解释
不可抗力条款是规定在合同订立后发生当事人在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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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不可抗力违反法律规定?
购房合同不可抗力不违反法律规定,因为我们国家明确的规定了,如果存在着不可抗力的话,那么是不能够预见的原因,所以并不会在强制性法律规定。对当事人来说,也不需要对此而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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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校园暴力抢劫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校园暴力问题,我们有以下的处理方式:
首先,当面对此类事件时,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其次,实施安全干预措施。
学校的安保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安保干部根据现场状况采取适当的应对策略。
若不幸遭遇人质劫持等紧急情况,为确保人质安全,安保干部需尽可能地与歹徒进行沟通交流,直至警方抵达现场;
第三,对受害者进行妥善安置。
应尽快将受害者与肇事者隔离,使其脱离险境,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将其送往医院接受治疗或者安排专人陪护,同时,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相关情况;
第四,疏散周边围观群众。
学校的相关职能部门应全力保障现场及周围学生的安全,并迅速引导他们撤离至安全区域;
最后,维护现场秩序。
在警方的指导下,协助警方开展调查工作,并做好后续的秩序维护以及善后事宜。
校园暴力不仅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财产权利,更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大修基金名字和购房合同不一样影响产权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所列明的购房者姓名与实际缴纳物业维修基金时使用的名称并不完全相符,这并不会对办理房产所有权证书产生直接影响。
鉴于此,我们可以明确指出:
虽然由于工作人员失误导致购房者和物业维修基金缴纳者的名字出现不一致的情况,然而物业维修基金本身却是依附于房屋而存在的,因此无论名字是否一致,其金额都是根据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确定的,这就意味着,房屋所需承担的物业维修基金已经依法设立。
然而,在未来办理房产所有权证书时,其上所列明的名字仍然会沿用购房合同中所约定的购房者姓名。
法律依据:
《房屋产权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第八条办理房屋登记,应当遵循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
第九条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确定申请房屋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并将申请登记材料目录公示。
第十条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
企业购买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公司收购自身的股权行为并不具有法律效益,但是,在特定的条件下则可能被允许进行这种操作,例如当公司希望降低其注册资本时或者在将股息分配予企业员工之际,这些都是合法的并购途径。
此外,以这种方式向员工发放股份可以有效地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从而对国家长期的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份作为质权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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