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当公司停止运营清盘时,对于员工所担负的经济
赔偿责任将按照该人员在本企业或组织的服务年限进行核算。对于每一年的服务时间,将会依常发放一个整月份的
工资作为补偿。若服务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视为一年的服务期;而对于服务时间低于六个月的情况,则会给予半个
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经济补偿的年限上限不得超过十二年。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
劳动者每月的工资收入超出了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对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金额进行支付,且支付年限的上限也同样不得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