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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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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农村征收集体土地流程可以简单概述为以下步骤:
(1)发布拟征地通告。
(2)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4)第四步,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即由市、县级国土部门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
2.征地实施程序
(1)征收土地公告。
(2)征地补偿登记。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订、公告、听取意见(听证)并修改。
(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批。
(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
(6)补偿安置方案的具体实施从上述内容可知,征地流程复杂,法律对此流程的规定也是硬性的,缺一不可,大家多了解征地流程,找出违法点,可以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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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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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继承吗?
农村集体土地是不可以进行继承的,因为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集体土地的实质是宅基地的使用权,那么公民只是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并非是所有权,所以当公民死亡后宅基地也是不可以进行继承的,但是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也是可以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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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我私人土地被种了电线杠怎么维权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未经土地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其自家地块上架设电线杆不仅不合乎法律法规,也构成对公民财产权益的侵害。
面对此种情形,当事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以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值得一提的是,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无疑属于不动产物权的转让范畴。
这一行为除了可能需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相关条款执行外,自身特性亦展现出各种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特征。
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点:
第一点,土地使用权及其之上的建筑及附属设施将同时发生转移;
第二点,土地使用权所附随的权利义务亦将随之转移,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出让合同中所明确载明的权利及义务以及这些权利和义务尚未行使或未完全履行的部分;
第三点,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依法进行变更登记手续,以便于维护交易安全并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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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买卖是否有效?
看情况,《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如买卖双方都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经过了宅基地审批手续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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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农村一房二卖自建房的合法性如何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房二卖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即房子首付款的退还及违约金问题,其具体数额通常应由买卖双方在签署合同时予以明确约定。
若买方已经缴纳了首付款并无故提出退房申请,则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二)针对合同中未对违约金事宜做详细说明或约定不明晰的情况,违约金的收取标准通常限定在百分之二十以内。
(三)若因卖方自身手续问题导致交易无法完成,卖方无权收取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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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确权如何办理?
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依法批准使用不超过规定面积的宅基地,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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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家里房子和土地被修路占了,户口本上的人口有赔偿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拆迁政策,并非户口簿上的所有人均能获得相应赔偿。
其主要原因如下:
1.在涉及到房屋拆迁时,补偿并非完全以户口簿上的人数为依据,而是根据房产证所载明的房屋面积进行计算及支付。
户口簿仅作为证明房产所有权的文件之一,与实际的补偿待遇并无直接关联。
拆迁补偿的具体内容一般涵盖了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行为引发的搬迁和暂时安置所需费用以及因征收导致物品生产和营业活动受到影响所产生的经济损失费用等;
2.针对户口簿上的人员是否均可享受拆迁赔偿的问题,我们还需详细分析被拆迁房屋所在土地的种类性质。
据了解,国有土地房屋的拆迁管理对策与集体土地的使用法律法规存在很大差异,因此相应的补偿标准亦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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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房退房手续的具体法律规定是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房屋抵押贷款购买中,如有退房需要,购房者则需
首先向销售商递交书面退房通知书,而在收到该通知书且长达十五天之内,销售方必须全力协助购房者办理相关的退房手续,包括解除按揭合同。
在完成所有退房手续之后,销售方须将所有购房款项全额退还给购房者。
若出现违约情况,违约方需按照合同中的具体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约定解除】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解除合同。
此外,当事人还可以自行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当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违约责任】如果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那么他/她就应该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如果买受人选择以担保贷款方式支付房款,但由于当事人一方的原因无法签订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从而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同样地,如果因为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未能签订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进而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此时卖方应将收取的购房款本金及利息或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集资房办不动产证依据什么法律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集资房是被允许办理产权证书的。
关于集资房如何进行产权证的办理,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两大流程,分别为办理大规模产权证书(简称“初始登记”)以及办理小型规模产权证书(简称“转移登记”)。
当集资房建筑工程宣告完工之后,该项工作便应该由负责建设的企业来承担,他们需要为新建成的房屋进行首次的大规模产权证书办理,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新建房屋的初始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
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农民工亡家属抚恤金由哪个赔
[律师回复] 解析:
本公司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遭遇不幸,根据相关法规条款规定,该员工的近亲家属有资格在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相应的款项,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具体而言,丧葬补助金将以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标准进行发放;
而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是按照员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向那些由于员工工亡而失去主要生活来源且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进行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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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集体土地使用证如何变更
申请: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调查,审核,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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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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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理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使用证
(一)、申请。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二)、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三)、审核。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四)、审批。经审权属合法,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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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2024年一房二卖新规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针对房地产市场上常见的“一房二卖”现象出台了新的法规条款: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完毕之后,如出卖方擅自决定将房屋出售予第三方,致使原本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无法达成实现,此时,未能购得该房屋的买方即可行使法定权利,向法庭提出解除原先的购买合同,要求归还已支付的全部购房款项及尚未到期的相应利息,同时,还应向其追偿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可行使权利请求出卖人承担最高不超过自身已支付购房款两倍之赔偿责任;
对于出卖方而言,如果其在缔结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蓄意向买房者隐瞒了所出售房屋已出售予他人或是为了进行拆迁补偿安置而专门设立的事实情况,从而导致整个合同因无效或被撤销,那么,作为受害的买方,便可依法要求出卖方退还已支付的所有购房款项及其对应的利息,同时,还应向其追偿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可行使权利请求出卖人承担最高不超过自身已支付购房款一倍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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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延期还款调账借记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信用卡逾期问题的最新法律政策内容如下:
1.滞纳金将改为违约金:
随着新的信用卡法规的推行,逾期行为所引发的滞纳金将会被更为严格的违约金制度所替代。
尽管两种费用的收取比例都是低于应还最低金额部分的5%,但是通过引入违约金的方式,可以有效地防止利润的累积和扩大。
2.提高信用卡犯罪的量刑标准:
在新的信用卡逾期法规中,对于逾期行为可能导致的刑事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特别是针对恶意透支信用卡的情况,若情节严重则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进而面临被捕入狱的风险。
新的信用卡逾期法规将此类犯罪的量刑标准从原先的1万元提升至5万元。
3.最低还款额或低于10%:
根据新的信用卡规定,各家银行的最低还款金额并不一定固定为10%,而是由银行自行决定。
当前,大部分银行仍然将最低还款金额设定为10%,也有部分银行选择5%或者更低的比率。
4.设定透支利息的浮动范围:
相较于过去,信用卡每日的透支利息不超过免息期的0.05%,新的规定对透支利息设定了上下限,即最高为每日0.05%,最低为0.7倍,通常在0.035%-0.05%之间。
5.免息期或延长至60天以上:
在过去,信用卡的免息期最短为20天,最长不超过56天。
然而,随着新规的实施,部分银行的免息期已经延长至60天,这意味着持卡人可以享受长达两个月的免费使用信用卡的待遇,无疑是一项重大利好。
6.最低还款金额将纳入信用卡直接取现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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