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什么是双减政策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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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双减政策,在我国教育领域中是指要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法律依据
《义务教育法》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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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双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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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之后补课违法吗?
双减政策之后补课是违法的。国家对教育事业的改革力度很大,影响最为明显的莫过于“双减”政策落地了,这项政策严格监管校外学科类培训行为,规定了义务教育各年级家庭作业、考试的数量和题目难度以及禁止根据考试分数分班等,从校内、校外两方面着手为学生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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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行政复议人员取证采取的方式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是否有权申请调取证据则需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区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被申请人本身无权主动向申请人以及其他相关组织及个人索取证据资料。
然而,申请人以及第三方参与者均有权查阅被申请人所提交的书面回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证据及其相关补充材料,除非该等内容涉及到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是个人隐私等特殊保护领域,否则行政复议机构不应予以拒绝。
首先,关于行政复议庭审结果的保存问题,通常情况下,法院并不会选择申请复议,而是直接提起上诉,只有在行政层面才可能出现申请复议的情况,而在这种情况下,行政复议并不需要进行庭审,只有法院才有资格进行庭审。
在行政复议程序中,原则上应采取书面审查的方法,但如果申请人提出请求或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确有必要时,可以向相关组织和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同时也需要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方参与者的意见。
其次,关于行政复议举证期限的问题,一般来说,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即为举证期限。
根据法律规定,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回复,并附带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最后,关于行政复议是否必须进行听证的问题,答案是否定的。
行政复议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但若申请人提出请求或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律工作的机构认为确有必要时,可以对相关组织和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同时也需要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方参与者的意见。
只有在行政处罚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三日内安排听证事宜。
行政复议是指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利益关系的人认为行政行为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活动和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第二十三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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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咨询
离婚双方公积金房贷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到夫妇离婚且其中涉及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时,具体的处理方式如下所示:
首先,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需要对涉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产进行竞价评估。
如果两者都宣称对该房产享有权益的话,那么应该取价高者得之,并且由得标者负责偿还剩余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然而,获得房产的一方必须将房产中属于共同财产的那部分折算成现金,然后支付给另一方。
其次,如果仅有一方声称对房产拥有所有权,那么就应当由这一方获得房产,同时也需要承担偿还剩余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责任。
同样地,获得房产的一方也需要将房产中属于共同财产的那部分折算成现金,然后支付给另一方。
值得注意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积累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某一方是用自己的个人婚前财产缴纳了房产的首付款,那么这部分首付款便可以被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在此情况下,如果双方需要分割共同财产,他们只需要把结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计算清楚即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盗窃罪谅解书能减刑多少年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到盗窃罪的案件中,取得受害人谅解书能够在何种程度上减少罪犯的刑事处罚,精确的判定要以具体案件情况为准,但一般来说,可以减轻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的罪犯,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低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而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则不得少于13年;
此外,对于那些由人民法院依据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在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也不得少于25年;
若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则不得少于20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减刑假释新政策是什么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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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行政复议中止情形都有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进行行政复议过程中,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将会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产生影响,这时便需要实行行政复议中止措施:
首先是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已经去世,但是他的近亲属们还没有确定好是否要参与到行政复议过程中来;
其次是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由于某种原因无法发挥正常的参与行政复议的能力,并且他们也还未决定由谁作为法定代理人来代替他们参与行政复议;
再者就是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已经解散,但还没有确定好哪些人将承担起他们的权利和义务;
此外,如果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布失踪的话,也会导致行政复议中止;
最后,如果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为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参与到行政复议过程中来,同样需要实施行政复议中止。
同时,如果案件涉及到法律适用方面的问题,需要有权机关做出解释或者确认,那么也需要中止行政复议;
另外,如果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又尚未审结,那么也需要中止行政复议;
最后,如果存在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特殊情况,也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
(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七)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机构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5983位律师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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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提起行政诉讼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当然,这是可行的。
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就下列特定类型的行政协议提出行政诉讼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有责任严格遵守程序并依法进行审理和裁决。
此类行政诉讼主要涉及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公共利益或者其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之内,根据公平正义原则与相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互相协商而签订的含有利害关系在行政法律上的协议,此种协议符合行政协议的范畴。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认罪认罚减刑政策是什么?
认罪认罚减刑政策。一般都是根据当事人的犯罪性质,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在法定的量刑的限度之内进行从轻处罚。但具体的量刑标准,还要根据法官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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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抢劫罪在监狱里有减刑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抢劫罪可获宽大处理的具体情况,依照现行相关法律条文,凡被判定为管制、禁锢、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的被告人,在服刑期间只要能严格遵守监狱管理法规,积极投入教育改造,切实表现出忏悔与驯良之意,或者有显著的立功行为,均是可以获得减刑的。
然而,若符合以下任何一种重大立功表现者,应给予额外的减刑优惠待遇:
(一)以实际行动遏制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揭发狱内或狱外的重大犯罪活动,并且经过调查证实其言词属实的;
(三)取得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科学发明或者实现了重大科技改革创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舍己为人,抢救他人生命财产的;
(五)在抵御自然灾害或者排解重大突发事件中,展现出过人英勇和杰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做出其他重大贡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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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监狱减刑新政策是什么?
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依法由审判员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除应当审查罪犯在执行期间的一贯表现外,还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情况、财产刑执行情况、附带民事裁判履行情况、罪犯退赃退赔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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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起诉离婚第一次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当一对夫妻中的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时,他们可以向相关部门寻求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会对该离婚案件展开调解工作。
如果经过充分的调解,双方的情感基础确实已经破裂,那么调解将被视为无效,法院最终将裁定同意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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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退赃了会减刑吗判几年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数额较大的盗窃案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类罪犯应承受相应的刑事责任,通常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若在此类案件中罪犯积极主动地退回赃物或者赔偿金,同时获得被害人的谅解书,那么这类罪犯有可能获得缓刑的宽大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这类案件不得撤销,也不能通过减刑的方式来缩短其刑期,因为减刑是在判决之后才执行的程序。
具体而言,以下因素可能会影响对盗窃案件罪犯的量刑决策:
1.退回赃款或赔偿金的行为。
在评估这个因素时,我们需要全面衡量罪犯的犯罪性质以及他们的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的弥补程度,还需要关注他们退赃和退赔的金额以及行动的主动性等多方面的情况。
在这些因素的基础上,我们可以适当减轻对罪犯的惩罚。
2.盗窃罪中的酌情减轻处罚情节。
例如,当罪犯盗窃的是近亲属的财产时,我们可以考虑给予他们减轻处罚的机会。
但是,如果这种行为没有构成犯罪,那么就不能给予任何形式的惩罚。
3.积极赔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
在评估这个因素时,我们需要全面衡量罪犯的犯罪性质、赔偿金额、赔偿能力等多方面的情况。
在这些因素的基础上,我们可以适当减轻对罪犯的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土地增减挂钩是什么政策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土地增减挂钩是什么政策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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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双重劳动关系社保问题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某位员工同时在两家或以上的企业中工作并建立了双重劳动关系,那么这位员工只得从中挑选出一家来负责为他/她缴纳社会保险金。
这是由于我国已经建立了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编号制度,而该保障编号恰好就是每位公民所独有的身份证号,因此每人仅能拥有一个社保账户,不允许由多家单位为其重复缴纳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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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违法主动去接受处理是否能减轻处罚
[律师回复] 解析:
是的,这种情况是可能出现的。
根据我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犯罪行为实施完毕后,主动前往公安部门自首且对自身所犯下的罪行进行真实、全面的交代,这种情况即称之为自首。
对于自首者,我们可以考虑对其给予适当的宽大处理,包括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对于犯罪程度相对轻微的情况,我们也有权利选择不予追究其法律责任。
然而,需要注意到的是,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正在监狱中服刑的罪犯,如果能够如实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自身其他罪行,同样可以视为自首。
即使犯罪嫌疑人并不具备上述第一款和第二款中所规定的自首情节,但只要他们能够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我们仍然可以考虑对其从轻处罚;
而如果他们因为如实交代罪行,成功地避免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发生,那么我们就有理由对其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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