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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怎么用来买房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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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以下是使用公积金购房的一般步骤:
1.符合条件:符合购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通常包括:有稳定的工作并在单位缴纳公积金,没有贷款记录或信用记录良好等。
2.申请贷款:向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购房贷款。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例如购房意向书、身份证明、缴存证明、收入证明等文件。
3.审批和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审核申请,根据个人的缴存情况、收入状况等综合评估,确定贷款额度。
4.选择购房对象:根据贷款额度和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购房对象。
5.购房程序:购房流程中,可以选择使用公积金进行部分或全部的首付支付。剩余部分可选择商业贷款或其他方式支付。
6.按揭还款:购房后,按照公积金贷款的合同约定,按时还款。还款通常通过每月定期从公积金账户中划扣完成。
使用公积金购房的具体流程和政策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了解最新的政策和具体操作流程。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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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怎么用来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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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怎么用来买房?
初审:那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评估:由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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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宅最大面积有哪些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宅基地的面积有明确的规定:
首先,农村村民家庭原则上仅能合法持有一块宅基地;
其次,在县城规划区范围之内的农村居民,其宅基地面积应控制在每户不超过120平米以内;
最后,在县城规划区以外的农村地区,农村住房用地面积的上限是:
若使用原有宅基地或者村内闲置土地,每户不可以超过180平米;
此外,若是使用耕种的土地作为住房用地,每户则不能超过120平米;
倘若选择山地、干涸的河床或废弃的土地作为住房用地,每户的最大面积也不能超过240平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在上海缴公积金苏州如何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上海市现行规定,在该地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享有在外地使用的权利的,这也是上海公积金中心对全国范围内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坚定支持和配合。
(一)关于公积金的具体使用方法:
只要您满足了购买城市的相关购房要求,并且当地政府也批准了异地公积金贷款的实施,那么您只需前往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相应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在异地利用上海公积金进行住房贷款的申请。
(二)关于贷款额度的限制:
您所能获得的贷款额度将以您所购买房产所在城市的最高限额为标准,详细情况请向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咨询。
(三)关于申请流程:
首先,请您向您所购房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是否允许进行异地公积金贷款;
若得到肯定答复后,您需前往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缴存证明,随后将其提交至您所欲购房的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能用来买车吗
根据我国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来看,只能是当事人因为买房、租房等与房屋相关的事项时,才允许提取公积金出来使用,若是因为想要买车而打算提取公积金,这样的情况下并不允许提取出来使用。另外,若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了或者到境外居住生活了,此时也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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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本人不知情合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这个问题,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式并不支持由他人代理进行。
然而在特定的情形之下,只要满足相关的申请条件,则可以授权他人来执行这一操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原则以及相关规定: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原则在大多数情况下都需要职工本人亲自前往执行,并且不能够由非直系亲属的人员代理。
然而,为了提高为广大职工提供服务的便捷性和舒适度,我们制定了下面这三种可替代的运作模式:
第一,如果是属于直系亲属(包括但不限于配偶、子女、父母),则可以代理提取住房公积金。
此时,除了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文件外,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或者户口本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文件,同时,所提取的资金也会直接转入被代理人的银行账户中。
其次,如果由于某些原因导致职工无法亲自办理提取手续,而其代理人又并非直系亲属或者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这种情况下,原则上可以由单位代为办理。
但是,所提取的资金必须先汇入职工所在的单位账户,然后再由单位负责将资金转交给职工个人。
最后,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之外,如果职工希望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取手续,那么就必须向公证部门提交委托他人办理的公证书及其复印件,否则将会被拒绝受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公积金不买房子能取出来吗?
公积金不买房子,但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提取出来的。没买房提取公积金的,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建造自住住房的。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4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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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怎么提取
[律师回复] 解析:
请您前往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以便办理个人公积金提取手续。
在符合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您有权依法进行公积金属性提取,具体情况如下所述:
当您由于出国留学或移民而需离开居住国时;
在您需要偿还购屋贷款本息之际;
在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宣布退休之时;
在您为了满足自己的住房需求,购买、建设、改造、扩建或者维修自有住房的过程中;
如果您因为重大疾病导致完全失去劳动能力,又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以及在您的房租超过家庭总收入规定比例的情况下。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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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和商贷组合贷款年限必须一致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判断。
若是采用商贷与公积金贷款相结合的方式,则两者所确定的贷款年限必然应该保持相同。
因为在这种类型的组合贷款过程中,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商业性质贷款共同以同一抵(质)押物品作为担保。
当贷款期限届满后,若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贷款,受托银行将有权利对设定的抵(质)押物品实施置换或处分。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借款人、用途、金额、币种、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协助监督使用、协助收回的贷款,不包括现金管理项下委托贷款和住房公积金项下委托贷款。
委托人是指提供委托贷款资金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现金管理项下委托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在现金管理服务中,受企业集团客户委托,以委托贷款的形式,为客户提供的企业集团内部独立法人之间的资金归集和划拨业务。
住房公积金项下委托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受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代为发放的个人住房消费贷款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公民不买房子公积金能提出来吗
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以下情形,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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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双方公积金房贷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到夫妇离婚且其中涉及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时,具体的处理方式如下所示:
首先,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需要对涉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产进行竞价评估。
如果两者都宣称对该房产享有权益的话,那么应该取价高者得之,并且由得标者负责偿还剩余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然而,获得房产的一方必须将房产中属于共同财产的那部分折算成现金,然后支付给另一方。
其次,如果仅有一方声称对房产拥有所有权,那么就应当由这一方获得房产,同时也需要承担偿还剩余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责任。
同样地,获得房产的一方也需要将房产中属于共同财产的那部分折算成现金,然后支付给另一方。
值得注意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积累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某一方是用自己的个人婚前财产缴纳了房产的首付款,那么这部分首付款便可以被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在此情况下,如果双方需要分割共同财产,他们只需要把结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计算清楚即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住房公积金如何取出来,公积金买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住房公积金如何取出来,公积金买房的流程是怎样的?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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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公积金还商业贷合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用于偿还商业贷款的。
具体来说,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挪用公积金账户资金进行还款;
(2)授权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提取。
申请者可向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选择的贷款银行提交书面申请,在明确按照贷款发放计划定期偿付房贷的前提之下,将公积金账户中的相应资金转移至指定的、用于结算还款的个人银行账户中。
关于如何查询公积金基础数值的问题,如果所在单位已成功开通住房公积金网络业务,那么申请人便可以登录公积金官方网站的服务大厅,在线查询公积金基础数值以及单位与员工每月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公积金月度缴存总额、新职工补贴月度缴存总额等相关信息。
若单位尚未开通住房公积金网络业务,申请人也可以前往公积金业务办理现场,通过柜台或自助设备输入公积金账号及其他必要信息来查询自身每月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每月的缴存金额以及公积金账户的余额等详细信息。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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