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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怎么用来买房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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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以下是使用公积金购房的一般步骤:
1.符合条件:符合购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通常包括:有稳定的工作并在单位缴纳公积金,没有贷款记录或信用记录良好等。
2.申请贷款:向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购房贷款。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例如购房意向书、身份证明、缴存证明、收入证明等文件。
3.审批和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审核申请,根据个人的缴存情况、收入状况等综合评估,确定贷款额度。
4.选择购房对象:根据贷款额度和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购房对象。
5.购房程序:购房流程中,可以选择使用公积金进行部分或全部的首付支付。剩余部分可选择商业贷款或其他方式支付。
6.按揭还款:购房后,按照公积金贷款的合同约定,按时还款。还款通常通过每月定期从公积金账户中划扣完成。
使用公积金购房的具体流程和政策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了解最新的政策和具体操作流程。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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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怎么用来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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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怎么用来买房?
初审:那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评估:由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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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一次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已获悉公积金贷款只能在同一时期内办理一次,并且需要在还清所有款项之后方可再度进行贷款。
通常情况下,如果某户人家已经使用公积金购置过两套房产,那么他们将无法继续使用公积金来进行贷款。
这意味着,公积金贷款最多也只能办理两次。
根据针对公积金贷款所制定的详细规定,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判定准则主要是通过查询借款申请人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来实现,目前并未对商业贷款记录进行查询判定。
具体内容如下:
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假如任意一位借款申请人在此之前从未有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此时我们便可将其判断为首套房贷款;
若在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中有一人已经存在且仅存在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那他的这次贷款将被划归到第二套房范畴;
然而,如果在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已有两次或更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记录,那银行将会把这类情况当作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处理。
在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假如借款申请人中有一人已有且仅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倘若在其还清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的各项条件,那么他仍然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这次申请所获得的贷款将被视作第二套房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⑴借款申请人需要在申请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大于等于六个月;
⑵购房首期付款比例不得少于规定标准;
⑶有能力确保贷款担保得以落实;
⑷在借款人和配偶以及其他共有财产人都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的前提下,个人信用状态良好。
(注意:
借款申请人(及其共同借款申请人)均需满足贷款条件的规定要求)。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上饶市公积金贷款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一)借款申请人应当积极主动地咨询住房公积金贷款事宜,以获取详尽的信息,了解所需准备的各种材料。
您可以直接前往贷款经办部门或者通过电话联系该部门,详细咨询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事项。
(二)在经过初步审查和必要的评估之后,借款申请人可携带相关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文件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正式审批以及相关的评估程序。
具体流程如下:
1.首先,借款申请人需要携带齐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亲自到达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初次审查。
2.然后,如果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的个人信用状况进行评估,那么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全程监管之下,借款申请人应当签署信用评估的《授权书》。
3.接着,贷款经办部门的工作人员会打印出相关的单据,并向借款申请人详细说明接下来要办理的步骤。
4.若有必要对借款申请人购买的房产进行评估,贷款经办部门的工作人员将会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前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在完成上述步骤之后,借款申请人需要耐心等待贷款经办部门的电话通知。
在此期间,贷款经办部门的工作人员会根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以及相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进一步的审查。
如有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情况,工作人员将会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电话核实和确认。
(四)在担保审核通过后,如果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是由担保中心提供的,担保中心的工作人员将会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所需携带的资料以及所需支付的担保服务费。
而对于选择非担保中心担保方式的借款申请人,在完成相应的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的工作人员也会通知他们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以及所需的材料。
(五)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借款申请人应当根据通知的面签时间,携带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的所有材料,前往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
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和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则需要先行前往指定的柜台缴纳相关费用并领取发票。
(六)在完成上述所有步骤之后,借款申请人只需耐心等待银行发放贷款即可。
待收到银行通知后,借款申请人便可前往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的合同单据。
(七)最后,借款申请人需要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每月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能用来买车吗
根据我国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来看,只能是当事人因为买房、租房等与房屋相关的事项时,才允许提取公积金出来使用,若是因为想要买车而打算提取公积金,这样的情况下并不允许提取出来使用。另外,若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了或者到境外居住生活了,此时也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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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可以回补6个月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当前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允许用户依据自身实际需求予以补缴,对此并未设定明确的时间期限。
然而,在采取此种方式进行公积金缴纳时,仍需密切关注以下事宜:
首先,若某公司着眼整体为其全体员工执行公积金补缴操作,且设立账户至首次补缴期间已超过六个月(不包含六个月),则该公司须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以及《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此外,补缴单位还需提交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以供审核。
其次,若某公司仅针对部分员工实施公积金补缴,且个人补缴月份超过六个月(不包含六个月)或者一次性补缴金额超过十万元(不包含十万元),则该公司需向相关部门提供补缴员工的工资单、补缴说明、《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以及《住房公积金个人补缴汇总核准表》等文件。
最后,在着手操作公积金补缴业务时,补缴单位既可选择通过银行直接办理,亦可在获得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核准后再行补缴,具体流程应视各地实际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公积金不买房子能取出来吗?
公积金不买房子,但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提取出来的。没买房提取公积金的,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建造自住住房的。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4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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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住房年限与公积金贷款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近期,湖北省武汉市发布了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
首先,对于首次购房者而言,其所能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有所下降,由原先的60万元降低至50万元;
而对于购买第二套房产的居民,其可获得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则在扣除首次已经使用过的公积金贷款金额之后再行确定。
其次,对于公积金还贷能力系数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由原本的45%调整回归到全国通行的35%水平。
具体的计算方式如下:
贷款额度=(借款人每月缴存公积金总额÷单位及个人缴存比例总和+配偶每月缴存公积金总额÷单位及个人缴存比例总和)×35%×12个月×贷款期限。
此外,还对缴存倍数法计算公式中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系数进行了调整。
该方法的计算公式为: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以上便是关于武汉市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详细介绍以及相关申请流程的指引。
法律依据: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单位和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以下简称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七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职工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或者工资收入高于最低工资标准但仍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者低收入家庭的,公积金管委会可以制定相应的办法和标准,适当降低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所在单位为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不变。
第九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未设立职工代表大会的,经职工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报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后,可以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
(一)经依法批准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金的;
(二)处于停产(含停业)半停产状态的。
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超过一年,需要继续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应当在期满前三十日内按照前款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经批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待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消失后,应当恢复正常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款。
公民不买房子公积金能提出来吗
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以下情形,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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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住房公积金房贷等额本金20年怎么算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一个申办公积金贷款额度为三十万元人民币的借款人来说,如何确定合适的还款期限,这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借款人只是短暂性资金周转困难,有能力迅速筹集资金偿还贷款本息,那么无疑应尽可能缩短还款期限。
然而,若借款人财务状况相对较为薄弱,短期内难以全额偿付贷款本金及利息,则建议选择较长期限的还款计划,例如三十年期。
首先,从利息角度考虑,贷款期限长达三十年的确会产生较高的利息支出,但值得注意的是,三十万元人民币的贷款额度已经属于较大规模的贷款范畴。
在贷款审批过程中,通常遵循“大额长贷”的原则。
特别是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极具吸引力,除此以外,借款人几乎无法再找到如此低廉的贷款产品。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改进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三、推进网上服务
(一)自助测算可贷金额。为合理规划购房资金,缴存职工申请个人贷款前,可登陆资金中心门户网站,进入首页“个人贷款查询”栏目,使用贷款额度试算器测算可贷金额。
(二)微信预约办理时间。为减少现场等候时间,借款申请人可关注资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入“业务办理-预约申请”栏目,预约提交申请材料时间。
(三)多渠道查询业务进度。为及时了解业务办理进度,借款申请人可登陆资金中心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查询个人贷款办理进度。开通短信服务的,资金中心将以短信形式告知借款申请人个人贷款办理进度。
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多久可以卖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偿还完毕所有欠款之后,便可将该房屋出售。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您所拥有的房产涉及到公积金贷款,但仍然具有出售的资格。
不过,出售后需要先明确房产证是否已获得。
因为在二手房市场中,交易环节主要依据房产证来进行操作,唯有当房产证颁发并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正式的上市交易环节。
反之,若无房产证,则意味着您并不具备该房产的所有权,也无法完成相关的过户手续,因此也就无法正常地进行房屋销售事宜。
更何况,尚未偿付完毕的住房贷款实际上表明该房产仍然处于抵押状态中,故无法进行公开的上市交易活动。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如何取出来,公积金买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住房公积金如何取出来,公积金买房的流程是怎样的?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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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徐州公积金可以提取几次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对于住房公积金的提款,有着相应的限制,大致为一年内仅可提取一次。
具体而言,符合以下情形方能进行公积金的提取:
首先,必须满足职工入司工作及其所在企业每月按时、足额地缴纳住房公积金这一重要前提;
其次,职工有能力购买、搭建、改建甚至重新修建自有房产的付款需求;
再次,当职工因各种情况到达法定年龄,即达到离休或退休标准时;
或者当职工因完全失去劳动能力且与所在企业结束劳动关系等特殊情况发生时,皆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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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时面积不够40怎么获得赔偿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房屋的补偿费用,其主要目的在于作为对拆迁房屋所有权人在财产上所受损失的补偿,以被拆迁房屋的特性以及使用年限为依据,按照每平方米的市场价格进行计算得出。
其次,我们还涉及到一种名为周转补偿费的支出,此项费用的用途是为了补偿那些因为拆迁而需要临时居住或者寻找新的临时住所的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不便之处,具体的计算方式是根据被拆迁房屋住户的家庭人数,以每个月为单位进行补贴。
最后,我们还会提供一种奖励性的补偿费用,这种费用的设立旨在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愿迁移至郊区或者不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各项标准,将由当地的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进行确定。
具体的计算公式可以表示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当市、县级人民政府做出房屋征收决定时,他们应对被征收人给予以下补偿:
首先,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其次,是由于征收房屋而导致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最后,是由于征收房屋而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此外,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制定相应的补助和奖励措施,以便对被征收人给予适当的补助和奖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公积金贷款需要银行卡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您尚未绑定用于接收提取款项的银行卡,但希望通过网络渠道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则可选择一张有效的一类借记卡作为您的提款银行卡。
其次,如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您须符合相关规定,即仅参与住房公积金缴纳的人士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而未加入住房公积金体系的员工则无法申请该项贷款。
此外,申请人还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拥有稳定的工作及收入来源,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信用记录良好,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值得注意的是,公积金贷款的最长期限为30年。
若您选择办理组合贷款,则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需保持一致。
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过程中,请务必关注以下事项: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存在限制,其额度与您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密切相关。
账户余额越高,您就越有可能获得更高的借款额度。
因此,对于近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的朋友们,我们强烈建议您避免轻易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以防对公积金贷款额度产生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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