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单位与个人签订房屋卖买合同可以以口头合同签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1
1.2k浏览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律师解析
咱们买房子的时候,口头说的那些可不算数哦!法律规定得有个书面的买房合同才行呢。当咱们去买商品房的时候,开发商还有我们这些买房子的人都得签个白纸黑字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呀。这个合同里头要写清楚些啥捏?比如说:
1.各方的姓名地址之类的基本信息;
2.这房子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的,值多少钱;
3.怎么把这个房子卖给咱们,卖多少钱,什么时候付钱;
4.啥时候交房,房子里面应该有些啥东西,水电煤气等等这些;
5.要是房子哪里坏了怎么办,谁来修;
6.房子的装修情况怎么样,有哪些设备;
7.房子里面哪些设施比如水、电、气等要是出现问题咋办;
8.小区的工程啥时候开始竣工,比如路灯、草地啥的;
9.房子那么多房子的大小不一样的话,咋算我多付或少付了钱;
10.对于办房产证的流程和费用注意些什么;
11.如果纠结了点啥事,那咋商量才能解决掉;
12.如果哪方没按合同办事儿,那就要承担哪些责任;
13.除了上面这些规定之外,还有没有其它特别需要关注的地方。
咱们在买房子前先看好了,签订好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一定要记得按时支付房款哦!这样的话,咱们之前那种购房认购、预定等协议即使内容跟上面的差不多,也是可以当作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用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房屋买卖案件·推荐文章

苏州156****551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80****452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0****124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327人选择咨询律师
626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单位与个人签订房屋卖买合同可以以口头合同签吗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0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2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5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5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5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1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3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1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0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8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7****54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1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3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6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1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3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8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1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6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8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3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6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3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2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4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1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6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4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4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6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7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0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7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8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2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3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4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1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7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0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0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0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1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2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4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4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6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2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8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3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177****272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78****120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8****855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可以口头签订的劳动合同
要区分不同的情况。1、全日制用工按照规定,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2、非全日制用工当事人双方可以签订口头劳动合同。
10w+浏览
劳动纠纷
私人买卖土地怎么样才被法律认可
[律师回复] 解析:
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于农村集体组织,而农户仅有使用权,不得将其自家的土地转租、出让或出售给非农业建设者。
然而,以下几种情况下的农村土地转让则被视为合法行为:
首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仅限于本村内无宅基地的家庭之间进行,且需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经县级政府审核通过后,由乡镇政府颁发相关文件确认转让的合法性。
反之,未经申请擅自转让的行为则属非法。
其次,农村耕地的转让较为简便,只需发包方与受让方签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即可生效,但发包方仍保留对承包方使用土地的监督权,若发现滥用土地现象,有权予以回收。
再者,家庭联产承包耕地使用权的转让须先经村委会建立档案备案,方可视为合法,否则即为非法交易。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死了的拆迁还有人头费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针对已故者所拥有的依法变更性质的房地产实施拆迁政策时是否应给予赔偿,相关规定如下。
当被拆迁人离世后,其应当获得的拆迁赔偿权益可以按照法律法规由其继承人进行合法继承。
若被拆迁人未订立遗嘱或遗赠协议,并且无任何法定继承人,则其应当得到的拆迁赔偿权益将归属国家或集体所有。
房屋征收乃是国家在对非国有资产进行公正补偿后,采取的一种强制性的交易行政行为。
此项行为必须以“公共利益”为前提,同时也需确保给予公正的补偿。
国家仅能在符合公共利益需求的特定情况下,并在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相应补偿后,方可依据法定程序提前回收公民的土地使用权。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法定的征收程序极为严谨,包括报批前公告程序、调查程序、听证程序、报批程序以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定与公告程序等环节。
通常而言,征收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消失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由于双方就拆迁补偿事宜达成协议,从而顺利完成征收工作,在此情况下,原有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将随之消失。
第二种情况是拆迁方通过申请司法强拆,遵循法定的司法程序来完成宅基地上房屋的征收工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赠与合同可以口头签订吗
赠与合同可以口头。法律没有强制要求签订赠与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订立合同的形式有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这几种。所以,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协议或者合同,只要是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则为有效。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民事合同可以口头形式签订吗?
民事合同可以以口头形式签订的。在我国的民事法律法规的合同的规定中,口头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合同的口头形式,无须当事人约定。凡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10w+浏览
合同事务
签订的保险合同形式可以口头吗?
签订的保险合同形式是不可以口头的。在我国的民事合同订立的规定中,保险合同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实务中多采用法定的要式合同形式,衡量保险合同是否成立的要约和承诺以书面合同为准。因此,口头约定的保险合同不成立,而经保险双方确认的书面合同成立并生效。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拆迁居住房屋补偿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房屋动迁补偿措施如下所示:
首先,住户将作为住宅房屋搬迁的衡量单位,并以整户为规模,向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一次性的搬家费用。
其次,详细的补偿标准根据面积进行区分,主要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对于不足150平方米(包含150平方米)的住宅房屋,其支付标准设定为每人每天1000元;
而对于150平方米至300平方米(包含300平方米)之间的住宅房屋,其支付标准则相应提高到每人每天1500元。
至于其他地上(下)附属物的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仓房每平方米的补偿金额为920元,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的补偿金额为165元,沼气池每个的补偿金额为4600元,厕所每平方米的补偿金额在190元至300元之间,猪鸡舍每平方米的补偿金额在150元至260元之间,塑料大棚每平方米的补偿金额在165元至280元之间,菜窖每平方米的补偿金额在180元至330元之间,砖石墙每延长米的补偿金额为190元,格栅(包括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的补偿金额为450元,大门楼每个的补偿金额为2400元,饮用水井(包括压水设备)每眼的补偿金额为1000元,农家排灌水井(包括泵水设备)每眼的补偿金额为15000元,排灌大井(包括设备)每眼的补偿金额为3万元,排水管(包括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的补偿金额在80元至150元之间,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为200元,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为300元。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补偿标准可能因时间和地区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签订的保险合同形式可以口头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签订的保险合同形式可以口头吗,保险的书面合同的形式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合同事务
代位求偿跟代位追偿有什么不一样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保险法领域,追偿权与保险人代位求偿权尽管都源于各自独特的法律渊源,然而它们的主要差异之处大致如下所述:
首先,两者的适用对象各不相同。
追偿权主要适用于交强险,其追偿对象主要为投保或者应当投保交强险的侵权行为人(亦或是投保义务人),他们均属于交强险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而代位求偿权则主要适用于商业险,其求偿对象为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第三者,并非商业险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其次,从立法目的来看,二者也有所不同。
追偿权的主要目的在于降低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避免那些谨慎守法的机动车驾驶员为违法驾驶者承担不必要的违法成本。
而代位求偿权作为损失补偿原则的衍生制度,其直接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投保人获取双重赔偿以及防止第三者逃避应尽的责任,从而使得保险人、被保险人、第三者之间的利益达到相对平衡的状态。
最后,从法律性质角度分析,追偿权与代位求偿权虽然同属法定权利范畴,但其性质却大相径庭。
追偿权实际上是法律赋予那些履行特定义务之人一种经济上的请求补偿之权利,追偿权人和被追偿人之间存在着基本的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