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土地使用年限50年?

最新修订 |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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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般的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为50年,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以及仓储用地都是50年;而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则是40年,但也有部分综合或有其他用途的土地也是50年的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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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土地使用年限50年?

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二、相关法律条例

根据1990年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全国统一执行。 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民法典》中的也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由此可见,我们日常生活居住的土地包括楼房、别墅等等都是70年的大产权,从事教育、科技、文化等事业的工业用地像学校、图书馆等等一般为50年,土地使用年限50年的一般都是用来综合的。当然,在土地使用年限到了后可以选择续期并支付相应的出让金或其他费用从而延长土地的使用权,但归根结底土地的所有权仍是国家。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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