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贡征地补偿标准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
1、自贡征地补偿标准受到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的影响。
2、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二、征地补偿协议包括什么内容?
(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
(2)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3)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4)约定违约责任。一般来说,征地人答应的补偿条件,尤其是落实到合同条款的补偿条件,基本上都能实现,但是什么事情都是有万一的,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应该为可能出现的“万一”提前防备,那就是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是从合同条款的角度去督促征地今早的履行合同。
三、如何解决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做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
由于征地拆迁对象所处的弱势地位和信息的不对称,他们对工程建设的有关情况及其重要性、必要性往往认识不足,征地拆迁又要马上直接触及其切身利益;许多群众没有征地拆迁的经历,对征地拆迁政策又缺乏了解,难免产生一些抵触情绪。如何使他们较快较好地接受这个现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就显得极为重要。作为征地单位和施工企业就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征地拆迁的宣传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征地拆迁工作是目前工程建设中公认的大难题。如要保证顺利进行,不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企业都要成立强有力的组织指挥机构,有关领导要亲自挂帅,内部进行组织分工,明确各自职责、范围和目标,要制订工作制度,建立工作网络,规定相关纪律与注意事项,出台相应的奖罚措施,对于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联系,防止发生不应有的事件,以全力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工作。
3、紧紧的依靠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关键。从法律和权限上讲,征地拆迁本身就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一项重要工作。其审批、协调、仲裁等权限均在地方政府。
4、要完善法律法规与补偿机制
国家虽然颁布了《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物权法》等法律法规,有了指导思想与原则的法律意见,但细化不够,缺乏操作性。全国各省、市出台了一些实施细则,但相互之间差异较大,标准不统一,容易引起矛盾。因此,建议国家,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专门出台征地拆迁方面的实施办法,使用权征地拆迁工作更加统一、规范与科学。
5、依法进行征地拆迁工作
征地拆迁工作政策性很强又很敏感,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纠纷与矛盾,所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程序办事。建设用地单位应及时向市、县人民政府提供用地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及时办理用地报批手续。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土地的勘察定界,地上附属物、构筑物的清点、丈量及登记造册等,尽可能地把工作做细;
6、充分考虑征地拆迁对象的合法权益
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要换位思考,在协助地方政府征地拆迁中,要精确丈量被征用的土地、房屋及其他构筑物,精确估价房屋、果树等。充分理解征地拆迁对象的难处,严格执行包括补偿标准在内的各项政策,维护其合法权益。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帮助农民兄弟做点实事好事。
7、尽可能少征耕地与好地
作为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应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工程建设中尽可能减少征地、用地数量,特别是要少占耕地、好地。尽可能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努力提高施工用地的效率。这样做,一方面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保护型社会作出了贡献,另一方面可以减少与缓和征地拆迁带来的矛盾和问题,节约建设投资与成本。
不能说全自贡的征地补偿标准就都是一模一样的,而我们看到影响到自贡征地补偿标准的因素也非常的多,在自贡市中心的土地和郊区的土地补偿标准就没有什么可比性。无论是自贡还是其他各地,不可能不公布征地补偿标准就直接进入到征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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