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疫情不上班有工资吗?
不上班也是有工资的;在隔离留院观察期间用人单位仍应按正常出勤对待,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不得以缺勤或旷工扣发和减发。奖金和效益工资等需要按照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如果有人因为疫情正在隔离、观察期间,企业应当支付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且企业原则上不得以提前三十日预告解除或预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对于工资,隔离期间发放的工资肯定不是最低工资标准,而是指劳动合同约定的职工正常出勤状态下即可获得的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各类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二、因疫情影响,企业能延迟发放工资吗?
因此次疫情,假期延长和复工延迟属于企业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况,延迟复工的企业可以在复工后的最近工作日发放工资。同时,企业应注意告知员工延迟发放事宜。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因此企业因疫情原因导致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的,在履行相应的程序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
三、在疫情的影响下单位可不可以推迟发放或者只发放一部分工资?
要结合情况具体来看。
如果单位发工资的时间是在延迟复工期内,那么因为单位无法正常工作,推迟发放合理的。
如果是因为单位经营困难无法在复工后及时发放的,需要与工会或职代会或员工大会协商推迟发放,但是需要注意不应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而有些地方比如昆明明确规定是不可超过30日。至于工资是否能只发部分,应与所有员工协商来确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因为疫情的影响不能进行上班的,那么对于用人单位也应该要支付劳动者相应的报酬,但如果单位争得上级的同意要求复工的而员工不想工作的,那么对于此行为,用人单位是可以不用给予任何的报酬,这就要看实际的情况是怎么样的。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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