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工伤船员的退休待遇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18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如果是外派工伤劳动者出现退休等情况后会按照国家规定领用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时需要由工伤保险来补足差额,那么用人单位也是需要为每一位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的,那么社会保险中就包括了工伤保险,所以在发生工伤情况后可以通过社会保险来索赔。
外派工伤船员的退休待遇是什么?

一、外派工伤船员的退休待遇是什么?

工伤退休人员待遇和退休人员工资待遇不一样,按人身损害赔偿

退休人员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由雇佣单位按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本人具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五至六级的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改发基本养老金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以及5至六级由企业发给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退休之后领取养老金的,随其它退休职工一并调整养老金,但按养老金调整办法计算调整额低于按工伤保险伤残津贴调整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七至十级工伤职工,与普通职工同样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进行基本养老保险费调整。

二、享受退休待遇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在发生工伤事故后会根据鉴定等级确定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当工伤的当事人超过了六十岁或者是退休等情况后,也是可以适当的减少工伤待遇的,当发生了分歧或者是争议时也是通过劳动仲裁或者是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同时在支付工伤赔偿费用时也是需要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完毕。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9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外派工伤船员的退休待遇是什么?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2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0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4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3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7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4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5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0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5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7****21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3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5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8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7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8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监外执行人享受退休待遇吗?
监外执行人不享受退休待遇,退休人员存在犯罪行为被判刑之后,是需要停止发放养老金的,当然了,服刑结束之后可以继续按照原来的标准享受养老金。如果是在监外执行过程当中达到退休年龄,可以办理退休的手续。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请问现在宫外孕,是休产假待遇?还是病假待遇?
[律师回复] 劳动者在病情医疗期内,依法享有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但是劳动者也必须提供病假条、诊断证明等材料。rnrn根据《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rnrn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rnrn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rn(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rnrn(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rnrn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rnrn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得了矽肺病,退休后有什么待遇,退休工资待遇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工作补助标准:调任较轻工作的矽肺患者,发原标准工资的100。对于二,三期矽肺患者的,需要脱产休养的,在一年内发给原工资的100,一年后,发给原工资90。对患一期矽肺并合并肺结核或代偿机能属乙、丙两类需要脱产休养的,可按二,三期矽肺患者的待遇处理。一期矽肺患者回家休养的,发本人标准工资的60。调其它单位工作的,不降低本人工资,由调入单位发给。 申请程序:《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照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患职业病的职工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监外执行的人享受退休待遇吗?
监外执行的人享受退休待遇,但是必须是等到劳动教养或者是服刑期满之后,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才能够享受到待遇。如果在监外执行期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的,也是可以办理退休的手续,享受养老金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无锡劳务派遣待遇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务派遣工资待遇通常不会很高,实践中略低于同岗位的劳动合同工。  劳动者的工资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公司的各种补助、津贴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有一定的关系,加班时间越多,工资总额也就越高,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的工资通常和用人单位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协商一致确定,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和工作岗位、工作能力、绩效考核、加班时间、用人单位补助等相关。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一、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二、如果用人单位工作拖欠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2、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3.劳动者有欠条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讼。  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律师您好!我有一个叔叔受了工伤,他想知道一下关于工伤待遇退休还有什么待遇吗,希望能给我们解答一下,谢谢。
[律师回复]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工伤的认定范围是怎样的呢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9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享受工伤待遇退休有哪些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10w+浏览
工伤赔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外地人在北京退休享受哪些社保待遇
非京城镇户口者在北京办理退休、享养老保险福利需满足:1)在京社保缴费满10年;2)40/50岁前参加社保;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明确领取地点。养老金领取根据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分为四种情况:1)户籍地办理,全额待遇;2)非户籍地但缴满10年,当地待遇;3)非户籍地缴时短,转至缴满地;4)所有地缴时皆短,归集户籍地办理。详情请咨询原参保地社保机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请问工伤待遇退休的待遇是什么样的?我同学的一个叔叔因为工伤要退休了,待遇不知道怎么怎么样。
[律师回复] 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五至六级的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改发基本养老金。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以及5至六级由企业发给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退休之后领取养老金的,随其它退休职工一并调整养老金,但按养老金调整办法计算调整额低于按工伤保险伤残津贴调整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七至十级工伤职工,与普通职工同样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进行基本养老保险费调整。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29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9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外地人在北京退休享受哪些社保待遇
非京城镇户口者在北京办理退休、享养老保险福利需满足:1)在京社保缴费满10年;2)40/50岁前参加社保;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明确领取地点。养老金领取根据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分为四种情况:1)户籍地办理,全额待遇;2)非户籍地但缴满10年,当地待遇;3)非户籍地缴时短,转至缴满地;4)所有地缴时皆短,归集户籍地办理。详情请咨询原参保地社保机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劳务派遣人员能否享受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待遇
[律师回复] 您好,可以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满10年,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企业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特繁工种工作时间: ①累计从事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工作时间满10年; ②累计从事井下、高温工种工作时间满9年; ③累计从事有毒有害工种工作时间满8年。三、申报材料: ①职工档案; ②《企事业单位特殊工种(岗位)职工登记表》; ③《某某市企业职工退休(退职)申报审批表》; 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算机中心审定的缴费情况证明; ⑤独生子女证; ⑥1996年以前获省以上劳动模范证书;高级专家资格证书及企业任职聘书;科技成果奖证书等原始材料; ⑦申报退休职工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四、办理程序:全市特繁工种提前退休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季统一审批,企业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企业申报时间为职工达到特繁工种提前退休年龄的上一个季度末月5日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企业申报的5个工作日内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报特繁工种提前退休人员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通知申报单位对提前退休人员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特殊工作工种,起止时间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申报单位职工无异议的,提交主管局长审签后,市劳动保障局制作审批通知书,社会保险机构计发退休待遇。对不符合特繁工种提前退休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并告诉不予批准的理由,复议权,诉材及期限。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29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劳务派遣人员能享受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待遇吗?
[律师回复] 您好,可以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满10年,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企业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特繁工种工作时间: ①累计从事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工作时间满10年; ②累计从事井下、高温工种工作时间满9年; ③累计从事有毒有害工种工作时间满8年。三、申报材料: ①职工档案; ②《企事业单位特殊工种(岗位)职工登记表》; ③《某某市企业职工退休(退职)申报审批表》; 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算机中心审定的缴费情况证明; ⑤独生子女证; ⑥1996年以前获省以上劳动模范证书;高级专家资格证书及企业任职聘书;科技成果奖证书等原始材料; ⑦申报退休职工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四、办理程序:全市特繁工种提前退休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季统一审批,企业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企业申报时间为职工达到特繁工种提前退休年龄的上一个季度末月5日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企业申报的5个工作日内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报特繁工种提前退休人员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通知申报单位对提前退休人员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特殊工作工种,起止时间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申报单位职工无异议的,提交主管局长审签后,市劳动保障局制作审批通知书,社会保险机构计发退休待遇。对不符合特繁工种提前退休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并告诉不予批准的理由,复议权,诉材及期限。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赔偿标准 > 外派工伤船员的退休待遇是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