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疫情期间远程办公薪资减半合法吗?
疫情期间远程办公薪资减半是不合法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停工停产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30日):正常工资标准支付;
2、停工停产时间超过30日,员工提供正常劳动的:可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标准支付工资,但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
3、工停产时间超过30日,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支付待岗工资,由于各地区待岗工资支付标准不一,具体待岗工资以当地政策为准。
二、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单位不给发工资该如何维权?
1、首先劳动者应先固定证据,收集好自己确实出勤上班活在家上班的证据,如工作记录、打卡考勤记录、公司通知等等;
2、向劳动局和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
3、投诉未果的情况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三、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被隔离无法到单位正常工作,单位按旷工处理合法吗?
不合法。
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被隔离的劳动者在隔离期间,由政府对其提供生活保障,用人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用人单位不应当按照旷工处理,而是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来对待,不得以缺勤、旷工扣发和减发劳动报酬,也不能以劳动者旷工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来解除劳动合同。
在疫情期间不能正常复工的这些企业,停产时间已经超过一个月的情况下,员工的工资待遇会受到影响,而实际上国家也鼓励远程办公这种方法,这样也可减少交叉感染,如果用人单位以疫情为由,无缘无故的就降低工资,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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