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是否有效?

最新修订 |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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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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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是属于无效的行为。但是需要了解到的是,根据我们国家司法解释当中明确规定,如果在起诉之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那么之前的购房合同仍然是有效的,所以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
无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是否有效?

一、无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是否有效?

无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是属于无效的行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可见,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二、怎样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大部分是期房买房人买房前要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弄清项目是否合法的主要手段,就是查看该项目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

(二)预售许可证编号;

(三)预售商品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四)预售商品房的坐落位置、幢号或者楼层、面积;

(五)土地的用途和使用期限;

(六)发证机关和发证日期。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准的内容预售商品房。预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买房人除审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是否载明这些内容以外,还要注意查看该证的真伪,以防不法开发商伪造、涂改、租借、转让、冒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按照《转让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应当在广告中明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名称、商品房坐落位置,同时要明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所以买房人在看商品房预售广告时,除了看价格、位置、户型这些你所关心的内容以外,不要忘了看一看上面是否标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编号。如果没有,就应该打一个问号。

在我们国家如果要想签订预售的购房合同,必须要求开发商具有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预售许可证就导致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预售购房合同是无效的,但是只要在协作之前获得该许可证也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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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是否有效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由此可见,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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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咨询热线内容  我姓柳,是一名中学教师。经过我和丈夫几年的努力工作,家中已有一笔不少的积蓄。正好儿子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于是我们便决定给儿子买套房。经过筛选,我们选中位于市郊一处正在建设中的三居室。与开发商谈妥价格后,当即签订了房屋预售合同。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为2005年10月1日前。  2005年5月,儿子告诉我,他女朋友在11月份要出国,所以在此之前就要结婚。我心里暗自庆幸,交房应该还采得急。但此时我却得到一个让我吃惊的消息:我们所认购的房屋,开发商至今还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经我到市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属实。我向开发商询问此情况,并要求退房,但其告诉我这只是程序瑕疵问题,不影响合同效力。  请问:我可否以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律师专线解答  柳女士,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与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是无效的,您可以据此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您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一,您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虽然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且已开始履行,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开发商预售商品房时,必须取得预售许可证明。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对此作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据您所述,开发商在一开始就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而且您发现后向其求证仍未取得,所以您当然可以据此请求宣告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的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退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1倍的赔偿责任。在该事件中,开发商从一开始就隐瞒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且在诉讼前开发商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因此,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适用条件,故您除了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外,还可以要求其承担不超过已付款1倍的赔偿责任。  症结所在  本问题的症结在于咨询者对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能成为购房者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理由这一问题认识不清楚。  律师提醒与诖意事项  如果欲根据“商品出卖人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这一点解除房屋预售合同,那么就应该尽快,因为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如果在前商品房出卖人拿到了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此房屋预售合同仍然有效。  “防患于未然”一词在我们购买商品房,尤其是购买期房时应该牢记在心,在签订房屋预售合同之前应该要求开发商或房地产经营公司出具房屋预售许可证,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房产交易法律问题相关知识,推荐阅读:擅自改变房屋的设计结构怎么办交房时发现房屋面积不符该怎么办开发商逾期交房发生纠纷时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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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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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合同无效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咨询热线内容  我姓柳,是一名中学教师。经过我和丈夫几年的努力工作,家中已有一笔不少的积蓄。正好儿子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于是我们便决定给儿子买套房。经过筛选,我们选中位于市郊一处正在建设中的三居室。与开发商谈妥价格后,当即签订了房屋预售合同。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为2005年10月1日前。  2005年5月,儿子告诉我,他女朋友在11月份要出国,所以在此之前就要结婚。我心里暗自庆幸,交房应该还采得急。但此时我却得到一个让我吃惊的消息:我们所认购的房屋,开发商至今还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经我到市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属实。我向开发商询问此情况,并要求退房,但其告诉我这只是程序瑕疵问题,不影响合同效力。  请问:我可否以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律师专线解答  柳女士,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与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是无效的,您可以据此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您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一,您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虽然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且已开始履行,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开发商预售商品房时,必须取得预售许可证明。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对此作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据您所述,开发商在一开始就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而且您发现后向其求证仍未取得,所以您当然可以据此请求宣告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的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退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1倍的赔偿责任。在该事件中,开发商从一开始就隐瞒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且在诉讼前开发商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因此,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适用条件,故您除了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外,还可以要求其承担不超过已付款1倍的赔偿责任。  症结所在  本问题的症结在于咨询者对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能成为购房者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理由这一问题认识不清楚。  律师提醒与诖意事项  如果欲根据“商品出卖人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这一点解除房屋预售合同,那么就应该尽快,因为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如果在前商品房出卖人拿到了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此房屋预售合同仍然有效。  “防患于未然”一词在我们购买商品房,尤其是购买期房时应该牢记在心,在签订房屋预售合同之前应该要求开发商或房地产经营公司出具房屋预售许可证,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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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预售许可证,预销售属于非法经营罪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开发商必须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才能与购房者签订认购协议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明知自己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是却又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或者房屋销售合同的,其行为属于欺诈。
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话,属于欺诈行为。购房者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向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或者主张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开发商不仅需要退还购房者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和利息,而且还要赔偿购房者因此遭受的损失。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欺诈的情况下,上述司法解释还规定了开发商的惩罚性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额外支付与已付房款等额的赔偿。比如,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支付首付20万,银行按揭贷款80万,如果发现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则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房款100万及利息,而且还可以要求开发商再支付100万的赔偿。
  以上就是对“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开发商是欺诈吗”所作的解答。总之,发生商品房欺诈纠纷后,购房者应当及时与开发商沟通,如果无法协商解决问题,那么则应当及时向。开发商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行为属于欺诈行为,购房者不仅可以要求返还房款,还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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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预售许可证可以退房吗
可以退房。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是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既然不允许进行商品房预售,那么预售出去的房子当然可以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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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该条规定,如果在买受人向之前,商品房预售人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也可以认定预售合同有效,但前提时间是在前取得。
实践中情况要复杂的多,如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预售许可证被行政部门撤销的,或者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开发商持有的预售许可证明已经过期,对于这两种情况,考虑到预售许可是基于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需要,不应因此轻易否定预售合同的效力。
所以为了确定房屋预售合同是否有效,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购房者与出卖者签订房屋预售合同要求对方提供,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相关证明文件,并进行仔细审核 ,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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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认购书没有预售许可证可以返还么
[律师回复] 答案是退不了,但还是要看具体个案。以下我分出六种情况,为大家做出介绍。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 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但这种情况非常罕见。 4、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5、认购书中约定当事人不得申请对已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买受人以出卖人拒绝对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进行修改为由,请求解除预约合同也就是认购书并返还定金的,不会支持。但是当出卖人在签订认购书时,未向买受人出示准备签订也就是拟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并且没有尽到相应提示义务的,买受人可要求返还定金。 6、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房屋认购书无效的情况,定金必然要返还。如在前开发商还未得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你们说签订的房屋认购书就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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