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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员工因旷工被辞退是不存在赔偿的,劳动者因旷工等过失,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法辞退员工的情形有:
1、试用期辞退;
2、员工的辞退;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员工的辞退;
4、违法兼职员工的辞退;
6、被追究刑事责任员工的辞退;
7、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员工的辞退;
8、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员工的辞退;
9、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企业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有关员工的辞退;
10、经济性裁员。
二、企业一般是怎样对员工旷工行为进行处罚的?
1、《劳动法》赋予用人单位有制定和执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权力。
2、旷工是一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旷工严重的,甚至会被用人单位除名。用人单位依据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其予以处分和罚款,是一种正常的企业管理。
3、至于对旷工的处罚与安全积分和年终奖金挂钩,也是法规允许企业应有的自主权。因为各个公司的经营特点不同,可以制定侧重点不同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比如有的公司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对劳动纪律会松一些。有的公司24小时运行,不允许岗位缺人,就得严肃劳动纪律。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的国企员工因旷工被辞退的具体认定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员工的旷工行为本身就是违反了劳动工作纪律的行为,所以是不存在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