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员工签劳动合同是签有固定期限的合同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2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41人
专家导读 企业在和员工签劳动合同时是可以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一个固定期限的日期,比如一年、五年。固定期限只代表劳动合同的特性,至于长短是不进行限制的。
企业与员工签劳动合同是签有固定期限的合同吗

一、企业与员工签劳动合同是签有固定期限的合同吗

企业在和员工签劳动合同时是可以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几年都是可以的,法律没有限制性规定。

理论上,签订1天的劳动合同,也是有效的。所以,劳动合同的期限,双方协商即可。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

一般劳动合同是以固定期限(如1年或几年)为限,事实上劳动法地方性法规并没有设定下限,只是对无固定期限的情况设定为:“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问,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可以进行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具体要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意愿。除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也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同时劳动合同的期限也可以约定一个项目的期限。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2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企业与员工签劳动合同是签有固定期限的合同吗
一键咨询
  • 168****56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0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8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3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1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0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1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8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6****76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3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7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2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4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6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0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企业可以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企业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需遵守我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也有权选择是否签署,并可与雇主协商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当满足条件时,雇主应主动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以保障劳动者权益。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在企业干满十年企业不签无固定合同怎么办
工作十年,员工可申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拒绝,需支付经济补偿。合同未到期,员工应等待后再申请。解雇时,赔偿分两种情况:协商解除,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企业单方解除,需支付两倍补偿。员工应依法维权,确保权益不受损。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2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企业与员工签劳务合同合法吗
公司和员工签劳务合同合法。作为用人单位,法律允许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因此,若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自然签劳务合同就是合法的。但要是公司与员工之间本身应认定未劳动关系,却签劳务合同,此时就不合法。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与外企独资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由于公司今年撤资,与公司已签解除合同日期2017/12/31号,现还在公司工作,已工作十六年,现已怀孕不在计划内,我能否享受与计划内怀孕的员工一样按照N+1+2的赔偿,公司回复我只按照N+1的赔偿,谢谢您!
[律师回复] 用人单位开除、解雇劳动者,无论是国企、民企或外企,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rnrnrn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rnr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rnrn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rnrnrn相关法律依据:rnrnrn《劳动合同法》rnrn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n(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rn(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rn(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rn(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rn(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rn(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nrn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n(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rn(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rn(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nrn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n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rn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rn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rn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rn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rn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rn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nrn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n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n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n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nrnrn《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rn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rn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rn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rn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rn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rn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rn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n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rn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rn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n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rn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rn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rn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法关于外企撤资无固定期限员工赔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法没有外企撤资对员工赔偿的规定。我国劳动法规没有对外企撤资对员工赔偿的规定,外企撤资不等于企业解散和解除职工的劳动关系。但因为外企撤资,企业裁员或者解散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不按劳动合同期限计算,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
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
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企业与员工签劳务合同合法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企业与员工签劳务合同合法吗的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您好!我与外企独资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由于公司今年撤资,与公司已签解除合同日期2017/12/31号,现还在公司工作,已工作十六年,现已怀孕不在计划内,我能否享受与计划内怀孕的员工一样按照N+1+2的赔偿,公司回复我只按照N+1的赔偿,谢谢您!
[律师回复] 用人单位开除、解雇劳动者,无论是国企、民企或外企,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rnrnrn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rnr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rnrn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rnrnrn相关法律依据:rnrnrn《劳动合同法》rnrn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n(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rn(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rn(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rn(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rn(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rn(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nrn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n(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rn(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rn(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nrn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n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rn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rn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rn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rn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rn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rn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nrn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n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n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n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nrnrn《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rn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rn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rn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rn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rn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rn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rn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n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rn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rn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n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rn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rn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rn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62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您好!我与外企独资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由于公司今年撤资,与公司已签解除合同日期2017/12/31号,现还在公司工作,已工作十六年,现已怀孕不在计划内,我能否享受与计划内怀孕的员工一样按照N+1+2的赔偿,公司回复我只按照N+1的赔偿,谢谢您!
[律师回复] 用人单位开除、解雇劳动者,无论是国企、民企或外企,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rnrnrn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rnr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rnrn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rnrnrn相关法律依据:rnrnrn《劳动合同法》rnrn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n(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rn(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rn(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rn(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rn(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rn(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nrn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n(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rn(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rn(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nrn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n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rn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rn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rn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rn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rn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rn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nrn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n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n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n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nrnrn《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rn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rn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rn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rn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rn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rn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rn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n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rn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rn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n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rn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rn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rn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2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企业与员工签劳务合同合法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企业与员工签劳务合同合法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劳动纠纷
舅舅是一名砖瓦工,不是固定的工作环境,属于哪里需要就哪里去的,所以并没有签订什么劳动合同,最近舅舅这个岗位来了一个替代的人,老板说要辞退舅舅,问企业辞退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企业与员工签劳动合同是签有固定期限的合同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