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法39条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最新修订 | 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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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按照《劳动法》39条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因为实际上如果在试用期,现在发现了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那么可以辞退劳动者。还有就是,如果用人单位的劳动者严重的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也是可以辞退的。
按照劳动法39条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一、按照劳动法39条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按照《劳动法》39条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因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解除劳动合同产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在解除劳动合同一年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若违反法的规定将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因解除的原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一)合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二)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是一种过失性辞退形式。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及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已经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建立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就不能够随随便便的辞退劳动者,否则将会被追究相对应的一些责任,当然了,如果说劳动者确实是有过错的情况之下,还是可以辞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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