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被辞退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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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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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劳动合同法》被辞退的可以向单位要求相关的赔偿。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如果用人单位在员工无过错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属于违法的行为,需要对员工支付相应金额的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被辞退怎么办?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被辞退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被辞退的可以向单位要求相关的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包括哪些?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强制性规定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我国相关的法律中针对员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如果员工无过错且在合同有效期内被辞退的属于违反了法律的行为,需要依照员工的工作年限以及月工资对其支付相应的一次性赔偿。如果拒不支付赔偿的,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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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员工被辞退应如何补偿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根据劳动法员工被辞退应如何补偿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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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在一家咖啡店工作没多久,老板就把我给炒了,所以我想知道,根据咖啡厅辞退表,辞退有什么补偿不?
[律师回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附:未尽条款请参照《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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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进一家公司不久,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也跟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我想知道签订了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怀孕期间会被辞退吗?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怀孕期间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无效行为,无效法律行为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女职工的行为符合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法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因孕期被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处理
实践中因孕期被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纠纷,该如何进行处理?下面分三种情况进行分析:
1、如果被辞退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解除日至恢复日之间的工资损失。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2、如果被辞退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只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这种情况下,司法实践中视为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其理论基础是既然劳动者仅仅要求经济补偿,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推定为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异议,因此属于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可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哺乳期满的工资可否获得支持?我认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出此请求是不应当获得支持的。理由如下:
首先,劳动者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仅仅是要求经济赔偿,可视为劳动者对解除合同无异议,接受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性质等同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建立的劳动关系随劳动合同的解除而消灭。
其次,工资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关系就不存在支付工资一说,劳动者因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自愿放弃了自己的劳动权利,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其要求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哺乳期满的工资自然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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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员工被辞退要如何补偿呢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根据劳动法员工被辞退要如何补偿呢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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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刚接手一家公司的人事工作,现在要辞退某些员工,想问下根据劳动法 辞退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律师回复]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以上是根据劳动法 辞退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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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最近因为要回老家了所以我想要辞职,但是不知道现在的政策规定辞职有年终奖吗,请各位律师告知,谢谢了
[律师回复] 年终奖应该需要有一个具体的机制,这样才可以保证年终奖发放的稳定性,其实年终奖本身来说是应该发放的,员工的工作很辛苦,一年下来几乎都是高压力的环境下进行的,如果没有一个年终的奖励,说起来员工真的心情会很压抑。所以企业要关心一下员工, 要体谅自己的员工。
我国的劳动市场一直十分混乱,特别是到年底的时候,很多的企业和员工因为一些工资和奖励的事情,会发生不愉快,这些年这类新闻十分多,根本原因来说就是企业不关心自己的员工,不爱护自己的员工,甚至剥削自己的员工,这样的事情很多,也很普遍,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对于此类问题,国家一直没有拿出具体的办法和方案,所以每一年的年底时候,企业和员工的关系都不是很好。员工对企业的不满,会直接引起企业经营的不稳定,培养一个合格的员工不容易,留不住员工才是企业最大的损失,所以国家和企业都应该注意这一点,要尽快的调整这方面的政策和规定。
企业的年终奖,从道理来说应该给员工发放。因为过年是大家一年里面最大的事情,这个节日本身就是欢欢喜喜,如果企业这时候因为年终奖,扰乱员工的过节心情,那么企业会离心离德,员工对于企业的归属感会大大的降低。企业要珍惜人才,就应该想办法鼓励和扶持自己的员工。
国家在政策来说,也应该做出一个明确的规定, 那就是企业应该在年底给员工发放年终奖。当然这个制度的制定,需要征求企业和员工的意见,结合大家的一直思想,来做出一个科学的年终奖制度,这样可以在最大的限度上,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也可以提高中国人才的归属感,这才是真正有意义的制度
律师你好,我在现在的单位上班2年了,这家公司晋升的规定让我有点失望,于是想离开找更好的单位,请问根据劳动合同法辞职提前多少天?
[律师回复]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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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孕妇能辞退吗?
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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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那家公司工作了很多年,居然现在被炒鱿鱼了,所以我想知道,根据辞退员工补偿金表格,要补偿多少?
[律师回复] 依法辞退劳动者的情况下:
1、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将按照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也是按照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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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其实是作为一名医生的,但是长期的压力打算辞职了,那么请问下医生辞职报告怎么写的呢
[律师回复] 尊敬的领导: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   
来到公司也已经快两年了,在这近两年里,得到了公司各位同事的多方帮助,我非常感谢公司各位同事。正是在这里我有过欢笑,也有过泪水,更有过收获。公司平等的人际关系和开明的工作作风,一度让我有着找到了依靠的感觉,在这里我能开心的工作,开心的学习。或许这真是对的,由此我开始了思索,认真的思考。   
但是最近我感觉到自己不适合做这份工作,同时也想换一下环境。我也很清楚这时候向公司辞职于公司于自己都是一个考验,公司正值用人之际,公司新的项目的启动,所有的后续工作在公司上下极力重视下一步步推进。也正是考虑到公司此后在这个项目放置的合理性,本着对公司负责的态度,为了不让公司因我而造成的决策失误,我郑重向公司提出辞职。   
我考虑在此辞呈递交之后的2—4周内离开公司,这样您将有时间去寻觅适合人选,来填补因我离职而造成的空缺,同时我也能够协助您对新人进行入职培训,使他尽快熟悉工作。   
能为公司效力的日子不多了,我一定会把好自己最后一班岗,做好工作的交接工作,尽力让项目做到平衡过渡。离开这个公司,离开这些曾经同甘共苦的同事,很舍不得,舍不得领导们的尊尊教诲,舍不得同事之间的那片真诚和友善。   
在短短的两年时间我们公司已经产生了巨年夜可喜的转变,我很遗憾不能为公司辉煌的明天贡献自己的力量。我只有衷心祝愿公司的业绩一路飙升!公司领导及各位同事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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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被辞退是不是现结工资?
按规定应该在工作交接时一并算清,但一般单位都是在次月发工资时才会给结清。我们在与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是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有劳动关系的时间限制,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如果中途被用人单位辞退,单位需要结清工资并对职工进行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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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大家好,我和朋友们因为在公司里遇到些事情,我想咨询一下关于辞退福利税前扣除标准是根据什么实行的啊?
[律师回复]
一、辞退福利会计处理
  
(一)、辞退福利定义: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辞退福利主要包括:
  
(1)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不论职工本人是否愿意,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
  
(2)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职工有权利选择继续在职或接受补偿离职。
  辞退福利通常采取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补偿的方式,也采取在职工不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后,将职工工资支付到辞退后未来某一期间的方式。
  
(二)、辞退福利确认和计量
  辞退福利是在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前,企业根据法律与职工本人或职工代表(如工会)签订的协议,或者基于商业惯例,承诺当其提前终止对职工的雇佣关系时支付的补偿,引发补偿的事项是辞退,因此,企业应当在辞退职工时进行辞退福利的确认和计量。
  企业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应当在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企业能够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则表明未来经济利益流出不是很可能,因而不符合负债的确认条件。
  由于被辞退职工不再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因此,对于所有辞退福利,均应当于辞退计划满足职工薪酬负债确认条件的当期计入费用,不计入资产成本。
  企业应当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应当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应当适用本准则关于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对于职工虽然没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来不再为企业提供服务,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企业承诺提供实质上具有辞退福利性质的经济补偿的,如发生“内退”的情况,在其正式退休日期之前应当比照辞退福利处理,在其正式退休日期之后,应当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企业应当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具体考虑下列情况。
  
1.对于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企业应当根据计划条款规定拟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数量、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等确认职工薪酬负债。
  
2.对于自愿接受裁减建议的辞退计划,由于接受裁减的职工数量不确定,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预计将会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根据预计的职工数量和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等确认职工薪酬负债。
  
二、职工辞退福利是否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一)企业所得税上的工资薪金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对工资薪金列举不包括员工辞退福利,并且被辞退员工显然已经不是“任职或者受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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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最近准备要辞职了,但是我和公司是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不知道现在签了劳动合同怎么辞职呢,谢谢
[律师回复] 劳动者在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同时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 遵守解除预告期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预告期是各国劳动立法的通行做法。劳动者在享有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权的同时,也应当遵守解除合同预告期,即应当提前三十天 通知用人单位才能有效,也就是说劳动者在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后还应继续工作至少三十天,这样便于用人单位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保持劳动过程的连续性,确 保正常的工作秩序,避免因解除劳动合同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这样也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化。否则,将会构成违 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将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2、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 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因为这一时间的确定直接关系到解除预告期的起算时间,也关系到劳动者的工资等利益,所以必须采用慎重 的方式来表达。本条还对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做了规定。试用期既是用人单位对新招收职工各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的期限,看劳动者是否具备 录用条件,也是新招收职工用以考察用人单位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是否符合劳动合同规定的选择期限。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处于一种不确定 状态,劳动者对是否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仍有选择的权利。为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发现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与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介绍的实际情况不相 符合,或者发现自己不适于从事该工种工作,以及存在其他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无须任何理由,可以通知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日通 知用人单位,以便用人单位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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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根据劳动法员工被辞退应如何补偿?
根据劳动法员工被辞退的情况下,是需要按照每工资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进行赔偿,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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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公司最近说是要辞退我,请问各位律师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现在被公司无故辞退如何补偿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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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辞退补偿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经济补偿计算基数中工资的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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