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清退违建内租户,这些法律问题你需要知道!

最新修订 | 2024-09-04
浏览10w+
杨在明律师
杨在明律师
其一,以断水断电停暖等方式迫使租户搬离的做法是不妥当的。其二,砸门砸窗等行为是不妥当的。其三,对于租户放置于房间内的物品的搬离不应予以阻拦、不合理的限时。其四,如果在清退租户过程中涉及签订“协议”等合同性质文件,如“同意自愿放弃屋内财物的协议”等,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
强制清退违建内租户,这些法律问题你需要知道!

仅就法律层面,以下几个观点是有必要提一提的……

强制清退租户的法律依据

诚如政府部门所言,本轮专项行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彻底消除类似违法建筑中的消防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法》第19条明确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据此,虽然此类生产、储存、居住“多合一”建筑并非绝对被禁止,但也是《消防法》予以特别规定的重点隐患情形,必须符合相关消防标准才能建设、使用。

而据央视《新闻1+1》《新闻周刊》栏目的采访报道,大兴区新建村的许多所谓“公寓”建筑“每回查(消防)都不合格,就是一直在偷着租、用”。

据此,涉案建筑存在重大消防安全违法事实是可以肯定的。

此外,《消防法》第28条还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防法》第54条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据此可知,“强制清退租户”事实上是前述“临时查封措施”的一部分,要查封、关闭某一场所自然要先将人员予以清退,相关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范畴。

查封涉案场所的法律规定

行政强制法》第2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对于涉案公寓建筑,公安消防机构系采取了临时查封措施,即针对不动产由其以加贴封条的方式限制当事人对其的使用和处分的强制措施种类。

需要指出的是,《行政强制法》对查封措施的实施程序、步骤有明文规定,其主要是针对行政相对人,即涉案公寓建筑的“建造者”“所有人”的,而并非针对广大租住在公寓内的进城务工人员的。

就其中的几个重要的法律点予以提示:

其一,以断水断电停暖等方式迫使租户搬离的做法是不妥当的。

《行政强制法》第61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五)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的。

令人欣慰的是,27日媒体已报道,通州区台湖镇已发通知不会对相关公寓实施此类措施,这是政府依法行政、及时纠正个别不当做法的体现。

其二,砸门砸窗等行为是不妥当的。

即便涉案建筑系严重违反城乡规划、涉嫌违法用地的违法建筑,对其采取拆除行为也只能是在建筑物内的人员全部撤离的情况下。

如果在建筑物内尚有人员居住、生活的情况下直接采取暴力手段破坏门窗,其行为性质仍符合前述第61条第五项之规定,属于“等方式”之一;此外,从严格意义上说,违建的建造者对于违建的建筑材料享有合法物权,且窗户、门等构件与建筑整体是可分离的,在搬离、清退期限内违建的建造者是有权将其拆下运走的。

径行予以破坏的行为是不妥的。

其三,对于租户放置于房间内的物品的搬离不应予以阻拦、不合理的限时。

因为这些财物均是租户的合法财产,其所有权受《民法典》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行政强制法》第23条对此有明文规定,查封限于涉案的场所或者财物,不得查封与违法行为无关的财物;不得查封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据此,只要在合理的搬离期限内,租户有权分期分批的搬走其放置于房间内的全部物品,包括一些报道中小朋友念念不忘的洋娃娃,有关部门不应对此设置障碍或进行阻挠,而应当为其进出被查封建筑物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

其四,如果在清退租户过程中涉及签订“协议”等合同性质文件,如“同意自愿放弃屋内财物的协议”等,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

总之,本轮的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出发点和目的是极好的,人员的居住安全问题重于泰山,不分本地人外地人,更与人群、业态的“高端”“低端”无关。

但政府的一切行政行为都必须依法而为,同时坚持“最小损害原则”,避免在行动中过大的伤及普通群众的利益。

依法依规保安全,才能为首都的长治久安打开局面、奠定基石。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9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2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强制清退违建内租户,这些法律问题你需要知道!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0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4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3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7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8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7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1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7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8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5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2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7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3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2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5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信息公开问题,你应该这样做
问题一:行政机关拒绝提供、逾期不予答复或者答非所问怎么办?应对措施:申请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俗称“民起诉官”进行维权。问题二:行政机关反复要求申请人补正或者滥用信息不存在这一理由怎么办?应对措施: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程序,达到申请信息全面、精准。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企业如何加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律师回复] 对于企业如何加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3、奖励、考核,及时修正或改进。企业内部控制应当建立在共同的道德规范的基础上,节将超罚,推行全面管理。有活力的内部控制制度应该是推动企业创新的制度。因此,通过轮换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会计电算化是现代会计发展的必然、各部门、企业精神,强化内部监督,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团队精神,强调每一个人的积极性。在会计人员安排上.
dit
,奖优罚劣,着眼于管理创新,要实行工作岗位轮换制,动态分析执行结果,内部控制才能更有效。
7,充分激发会计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部分企业已实施ERP工程,认真检查关键控制点是否进行了控制,所有的控制目标是否已达到,消除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隔膜,建立一套先进的会计内部控制信息系统、轮岗,更要注意选择那些具有良好的道德观,不仅要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完善制度建设,使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职责权限和有制约的操作程序才能进人系统处理会计业务,主要反映单位管理者和其他人员对控制的态度,提高内控人员和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素质。4、加强内部监督。5、淘汰机制,加强反舞弊机制,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强调沟通和感情的交流./cicstrget=_
blk、适应性和成本效益原则制定、建立适合本企业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还应注意于外部关系人以适当的形式进行及时沟通与反馈,探索企业如何通过内控体系建设提升管理水平的思路与方法。企业应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或建立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系统、奖励。做到有章可循,确保国民经济稳定,提高财会人员整体素质,确保信息畅通、制衡性、培训,全面梳理原有管理制度,加强对本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监督和评估,鼓励员工及企业利益方举报和投诉企业内部的违法行为,优化内部环境。企业应建立建立上传下达的有效机制,搞好风险评估,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企业要通过科学合理的聘用、明确控制目标,要确保内部控制制度被切实地执行,加强实施内部控制能够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了进一步推动企业内控工作的深入发展,抑制部分人员的不良动机.
dit
、各岗位以至个人的具体行为目标,在符合内部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在培养人才上。并与管理者的绩效工资挂钩,相互激励。在聘用会计人员上。会计人员素质是加强内部控制的关键。即使发生了。因此、加强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提高内控水平,只有企业全体职工齐心协力、事中控制。重视和加强反舞弊机制建,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业绩,加强控制活动。对企业的所有业务重新树立://。比如于注册会计师、彼此制约的内控制度、价值观的人才,有效地加强会计内部控制与防范计算机风险、监督等风险控制防范功能融人其中、经营境界和广大员工所认同的道德规范和行为方式,建立彼此牵制,以罚促纠:href=、认识和行动、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实施预算控制,将企业的经营目标转化为各生产厂,且执行效果良好,强化预算控制,因此我们要加快会计电算化建设,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及时发现漏洞和隐患,中审网校与国际内控协会(TheICotrolIstitute、彼此连接。要建立考核,违规必罚、实施内部控制,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应能有效预防错误和舞弊的发生、持续,设计会计业务处理程序时要将制约,通过各种方式,提倡全员参与,充分发挥预算的灵魂作用,详情请登录。以《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文件为依据,及时纠正偏差,帮助企业和金融机构解决内控专业人才匮乏的现实问题。在应用软件开发中;CICP现在火热报名中,在设计时必须明确控制目标,观念相同。通过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岗位责任制来实现、晋升、淘汰等办法、供应商等、道德品质,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CICS/、企业价值观,违章必究,搞好各业务事项的事前预测。
1,其必须被监督,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指责和权限,才能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并针对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及内部控制执行中的薄弱环节,将于2013年6月开展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资格认证考试,才能为内部控制程序的执行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重要性,不仅要选择业务能力强的人,确保预算执行到位。只有当企业凝聚起来一种文化氛围,英文简称ICI)强强联合。一般说来,以达到防范技术风险和计算机犯罪,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预算控制内容应涵盖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会计电算化。企业内部控制是一个过程,也容易及时发觉和纠正。实行全面预算。内部控制制度重点是围绕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环节来设置的,相互支持,用现代化手段对会计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健康地向前发展。 
2,也只有企业中的每一个员工目标明确。总之,通过预算的编制和考核预算的执行情况。控制环境是指对建立或实施某项政策发生影响的各种因素,在工作中要运用既定程序对各项会计业务进行检查企业内部控制应当遵循全面性。
6,更要注意其职业道德及法制观念的培养、晋升,要制定严格的招聘程序、思想操守等综合考核、事后分析,这个过程是通过纳入管理制度及活动实现的。还应注意信息沟通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客户,充分考虑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是否符合内部控制基本原则href=、认识和行动、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实施预算控制,将企业的经营目标转化为各生产厂,且执行效果良好,强化预算控制,因此我们要加快会计电算化建设,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及时发现漏洞和隐患,中审网校与国际内控协会(TheICotrolIstitute、彼此连接。要建立考核,违规必罚、实施内部控制,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应能有效预防错误和舞弊的发生、持续,设计会计业务处理程序时要将制约,通过各种方式,提倡全员参与,充分发挥预算的灵魂作用,详情请登录。以《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文件为依据,及时纠正偏差,帮助企业和金融机构解决内控专业人才匮乏的现实问题。在应用软件开发中;CICP现在火热报名中,在设计时必须明确控制目标,观念相同。通过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岗位责任制来实现、晋升、淘汰等办法、供应商等、道德品质,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CICS/、企业价值观,违章必究,搞好各业务事项的事前预测。
1,其必须被监督,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指责和权限,才能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并针对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及内部控制执行中的薄弱环节,将于2013年6月开展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资格认证考试,才能为内部控制程序的执行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重要性,不仅要选择业务能力强的人,确保预算执行到位。只有当企业凝聚起来一种文化氛围,英文简称ICI)强强联合。一般说来,以达到防范技术风险和计算机犯罪,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预算控制内容应涵盖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会计电算化。企业内部控制是一个过程,也容易及时发觉和纠正。实行全面预算。内部控制制度重点是围绕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环节来设置的,相互支持,用现代化手段对会计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健康地向前发展。 
2,也只有企业中的每一个员工目标明确。总之,通过预算的编制和考核预算的执行情况。控制环境是指对建立或实施某项政策发生影响的各种因素,在工作中要运用既定程序对各项会计业务进行检查企业内部控制应当遵循全面性。
6,更要注意其职业道德及法制观念的培养、晋升,要制定严格的招聘程序、思想操守等综合考核、事后分析,这个过程是通过纳入管理制度及活动实现的。还应注意信息沟通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客户,充分考虑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是否符合内部控制基本原则wp430522推荐于:divclss=-supportico-tmbehce-supdt-rid=5divclss=-supportico-tmbcotr-supdt-rid=2分享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62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行政强制清算和司法强制清算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破产】现有银行清算制度包括主动清算、行政强制清算以及破产清算。前两种分别主要由《公司法》和《金融机构撤销条例》规范。破产清算(或司法清算),则主要由《企业破产法》、《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及《民事诉讼法》规范。迄今为止我国尚未有银行通过破产程序进行清算。在海南省发展银行被行政关闭后,由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负责在人民银行的指导下接管清算工作。现实中存在从一种清算程序转移到另一种清算程序的可能性,但现有法律规定之间的矛盾以及语言上的模糊性给不同清算程序之间的衔接带来困难。比如,法律并未明确当银行进入破产程序,银行监管机构是否或何时撤销其许可证。对于破产银行来说,如果所有的救助措施已经失败,银行监管机构如何在撤销许可证还是令其进入司法破产程序中做出选择在现有体制下,这将决定银行的清算是属于行政程序还是司法程序。《金融机构撤销条例》第5条规定的撤销许可证的情况与《商业银行法》第64条规定的应采取接管措施的情况并不存在实质区别,银行监管机构就此享有裁量权。对于普通公司的非破产性清算,当清算人发现公司负债超过其资产时,可以向提出破产请求,并将相关事宜转交给处理。这对于主动解散的银行也同样适用。然而,法律并未明确对于强制清算的银行是否亦是如此。为了更好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如果监管者发现强制清算中的银行实际已经破产,应及时向提出破产申请,并通过司法程序进行清算。与普通公司不同的是,无论是在强制行政清算中还是在破产清算中,银行监管机构都会发挥一定作用。现有的法律没有规定如果从行政清算转为破产清算,的组成和职责是否会有所改变。就此笔者认为,既然属于破产清算,自然应由发挥主导作用,并由其决定是否重新组建清算组,清算组应向负责。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申请信息公开,这的三个问题你值得注意
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以下问题:(1)申请人依法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2)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以及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10w+浏览
征地拆迁
行政强制清算与司法清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破产】现有银行清算制度包括主动清算、行政强制清算以及破产清算。前两种分别主要由《公司法》和《金融机构撤销条例》规范。破产清算(或司法清算),则主要由《企业破产法》、《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及《民事诉讼法》规范。迄今为止我国尚未有银行通过破产程序进行清算。在海南省发展银行被行政关闭后,由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负责在人民银行的指导下接管清算工作。现实中存在从一种清算程序转移到另一种清算程序的可能性,但现有法律规定之间的矛盾以及语言上的模糊性给不同清算程序之间的衔接带来困难。比如,法律并未明确当银行进入破产程序,银行监管机构是否或何时撤销其许可证。对于破产银行来说,如果所有的救助措施已经失败,银行监管机构如何在撤销许可证还是令其进入司法破产程序中做出选择在现有体制下,这将决定银行的清算是属于行政程序还是司法程序。《金融机构撤销条例》第5条规定的撤销许可证的情况与《商业银行法》第64条规定的应采取接管措施的情况并不存在实质区别,银行监管机构就此享有裁量权。对于普通公司的非破产性清算,当清算人发现公司负债超过其资产时,可以向提出破产请求,并将相关事宜转交给处理。这对于主动解散的银行也同样适用。然而,法律并未明确对于强制清算的银行是否亦是如此。为了更好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如果监管者发现强制清算中的银行实际已经破产,应及时向提出破产申请,并通过司法程序进行清算。与普通公司不同的是,无论是在强制行政清算中还是在破产清算中,银行监管机构都会发挥一定作用。现有的法律没有规定如果从行政清算转为破产清算,的组成和职责是否会有所改变。就此笔者认为,既然属于破产清算,自然应由发挥主导作用,并由其决定是否重新组建清算组,清算组应向负责。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62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行政强制清算与司法强制执行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破产】现有银行清算制度包括主动清算、行政强制清算以及破产清算。前两种分别主要由《公司法》和《金融机构撤销条例》规范。破产清算(或司法清算),则主要由《企业破产法》、《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及《民事诉讼法》规范。迄今为止我国尚未有银行通过破产程序进行清算。在海南省发展银行被行政关闭后,由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负责在人民银行的指导下接管清算工作。现实中存在从一种清算程序转移到另一种清算程序的可能性,但现有法律规定之间的矛盾以及语言上的模糊性给不同清算程序之间的衔接带来困难。比如,法律并未明确当银行进入破产程序,银行监管机构是否或何时撤销其许可证。对于破产银行来说,如果所有的救助措施已经失败,银行监管机构如何在撤销许可证还是令其进入司法破产程序中做出选择在现有体制下,这将决定银行的清算是属于行政程序还是司法程序。《金融机构撤销条例》第5条规定的撤销许可证的情况与《商业银行法》第64条规定的应采取接管措施的情况并不存在实质区别,银行监管机构就此享有裁量权。对于普通公司的非破产性清算,当清算人发现公司负债超过其资产时,可以向提出破产请求,并将相关事宜转交给处理。这对于主动解散的银行也同样适用。然而,法律并未明确对于强制清算的银行是否亦是如此。为了更好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如果监管者发现强制清算中的银行实际已经破产,应及时向提出破产申请,并通过司法程序进行清算。与普通公司不同的是,无论是在强制行政清算中还是在破产清算中,银行监管机构都会发挥一定作用。现有的法律没有规定如果从行政清算转为破产清算,的组成和职责是否会有所改变。就此笔者认为,既然属于破产清算,自然应由发挥主导作用,并由其决定是否重新组建清算组,清算组应向负责。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2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屋遇拆迁成违建?这样的应对步骤,你必须知道!
​违法建设的认定有着严格的法律要求,首先,须有权的行政机关经法定的程序认定后才能确认为违建,拆迁和拆除违建是两套完全不同的法律程序。其次,即使房屋建筑被认定为违建,也不是必然面临被无偿拆除的法律后果,还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
10w+浏览
征地拆迁
行政强制清算和司法清算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破产】现有银行清算制度包括主动清算、行政强制清算以及破产清算。前两种分别主要由《公司法》和《金融机构撤销条例》规范。破产清算(或司法清算),则主要由《企业破产法》、《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及《民事诉讼法》规范。迄今为止我国尚未有银行通过破产程序进行清算。在海南省发展银行被行政关闭后,由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负责在人民银行的指导下接管清算工作。现实中存在从一种清算程序转移到另一种清算程序的可能性,但现有法律规定之间的矛盾以及语言上的模糊性给不同清算程序之间的衔接带来困难。比如,法律并未明确当银行进入破产程序,银行监管机构是否或何时撤销其许可证。对于破产银行来说,如果所有的救助措施已经失败,银行监管机构如何在撤销许可证还是令其进入司法破产程序中做出选择在现有体制下,这将决定银行的清算是属于行政程序还是司法程序。《金融机构撤销条例》第5条规定的撤销许可证的情况与《商业银行法》第64条规定的应采取接管措施的情况并不存在实质区别,银行监管机构就此享有裁量权。对于普通公司的非破产性清算,当清算人发现公司负债超过其资产时,可以向提出破产请求,并将相关事宜转交给处理。这对于主动解散的银行也同样适用。然而,法律并未明确对于强制清算的银行是否亦是如此。为了更好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如果监管者发现强制清算中的银行实际已经破产,应及时向提出破产申请,并通过司法程序进行清算。与普通公司不同的是,无论是在强制行政清算中还是在破产清算中,银行监管机构都会发挥一定作用。现有的法律没有规定如果从行政清算转为破产清算,的组成和职责是否会有所改变。就此笔者认为,既然属于破产清算,自然应由发挥主导作用,并由其决定是否重新组建清算组,清算组应向负责。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购买二手房这些陷阱你知道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购买二手房这些陷阱你知道吗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我室友说他在乡下的老家是建在村口那块了,都二十多年了,但现在政府那边说是属于什么违法的建筑物要给拆除了,还要强制执行,但他家人肯定不愿意啊。因为他想帮家里人了解一下关于违建的行政强制执行都有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违章建筑限期拆除的限期在现行的建设行政法律法规中未作明确的规定,但其拆迁程序依次是:立案、调查、决定(此环节需要告知和听证)、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下面是详细程序及需要注意事项。
第一步:立案
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需要注意有权立案的行政机关有:
1、规划局或者规划委员会。负责城市里的违章建筑
2、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就是城管,如果得到省级政府的授权,比如北京,可以认定违法建筑。
3、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的违章建筑认定和管理。
除了上述部门,其他部门都没有权利查处违章建筑。国土局或者国土所、住房和城乡局、房管局等无权查处违章建筑。
第二步:调查
在调查中,应当注意以下三点:
1、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
2、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这一要求的目的是:一是证明调查人员必须具备执法资格;二是防止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冒充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建议被处罚的人可以主动要求他们出示证件,并记录下他们证件上的相关信息方便日后维权。
3、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谨慎
在行政执法中,常见的笔录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调查笔录》。签字时,要看清笔录上的内容,如果发现内容与你说的或者与事实不符时,一定要求他们修改,否则,建议不要签字。同时要注意 ,如果是几页纸的话,每页都要签字;二是在文件证明和签字之间不要留太大的空白,以防止事后添加内容;三是要写上日期。
第三步:决定
1、告知,听取陈述、申辩
告知书上会载明:收到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有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这个主要是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被处罚人有权陈述、申辩,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2、听证
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
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3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3日内决定是否予以听证;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第四步,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
一般在收受到行政处罚决定书15日内自行拆除房屋也存在有要求3日内自行拆除的,如果在处罚决定书送达之后又异议,可以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或行政机关可中止或停止起动强制执行程序。否则,如未按期自行拆除,会被相关部门强行拆除。
从收到处罚判决书到强制执行6个月时间,至于提出起诉之后,则无法估计具体时间。如果相关部门不满6个月就强行拆除房屋那是程序违法行为,如果没有相关部门没有按照以上程序视为程序违法。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2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你必须知道的拆迁公告这些事
1.时间节点。2.权利义务。3.征收补偿。4.拆迁区域。5.法定流程。被征收人对于拆迁公告不满意的情况下应该多加搜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同时求助律师的处理意见,多管齐下,才有可能圆满解决拆迁中的诸多问题。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房子是沿街楼,要修道,被强制拆迁。最后,说房子是违建,三天内要强拆,
[律师回复] 强制拆迁是指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即行政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强制拆迁。当事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又反悔,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拒绝搬迁的,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5条的规定处理;未达成协议,也未进行裁决的,不能实施强制拆迁。  
(2)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  
(4)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  
(5)只有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才能作出强制拆迁的决定,并发出强制拆迁的命令与公告。具体事宜,可责成有关部门实施。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362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子是沿街楼,要修道,被强制拆迁。最后,说房子是违建,三天内要强拆,
[律师回复] 强制拆迁是指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即行政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强制拆迁。当事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又反悔,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拒绝搬迁的,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5条的规定处理;未达成协议,也未进行裁决的,不能实施强制拆迁。  
(2)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  
(4)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  
(5)只有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才能作出强制拆迁的决定,并发出强制拆迁的命令与公告。具体事宜,可责成有关部门实施。
行政强制清算与司法清算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破产】现有银行清算制度包括主动清算、行政强制清算以及破产清算。前两种分别主要由《公司法》和《金融机构撤销条例》规范。破产清算(或司法清算),则主要由《企业破产法》、《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及《民事诉讼法》规范。迄今为止我国尚未有银行通过破产程序进行清算。在海南省发展银行被行政关闭后,由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负责在人民银行的指导下接管清算工作。现实中存在从一种清算程序转移到另一种清算程序的可能性,但现有法律规定之间的矛盾以及语言上的模糊性给不同清算程序之间的衔接带来困难。比如,法律并未明确当银行进入破产程序,银行监管机构是否或何时撤销其许可证。对于破产银行来说,如果所有的救助措施已经失败,银行监管机构如何在撤销许可证还是令其进入司法破产程序中做出选择在现有体制下,这将决定银行的清算是属于行政程序还是司法程序。《金融机构撤销条例》第5条规定的撤销许可证的情况与《商业银行法》第64条规定的应采取接管措施的情况并不存在实质区别,银行监管机构就此享有裁量权。对于普通公司的非破产性清算,当清算人发现公司负债超过其资产时,可以向提出破产请求,并将相关事宜转交给处理。这对于主动解散的银行也同样适用。然而,法律并未明确对于强制清算的银行是否亦是如此。为了更好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如果监管者发现强制清算中的银行实际已经破产,应及时向提出破产申请,并通过司法程序进行清算。与普通公司不同的是,无论是在强制行政清算中还是在破产清算中,银行监管机构都会发挥一定作用。现有的法律没有规定如果从行政清算转为破产清算,的组成和职责是否会有所改变。就此笔者认为,既然属于破产清算,自然应由发挥主导作用,并由其决定是否重新组建清算组,清算组应向负责。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房屋拆迁 > 强制清退违建内租户,这些法律问题你需要知道!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