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分地皮职工自建房拆迁政策包括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15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单位分地皮职工自建房拆迁政策包括: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拆迁补偿安置的范围、拆迁房屋其他补偿项目等。需要注意的是,在自己的房屋被拆迁之后,是需要及时的关注相关的拆迁政策的,积极的主张自己的权益。

单位分地皮职工自建房拆迁政策包括什么?

计算单位的自建房拆迁的补偿时,就是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的总和再乘以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的总数。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 价格补贴)×、乘以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3、拆迁房屋其他补偿项目: 律师应了解并告知当事人,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单位的自建房由于最初是由单位自己出钱建造的,其地段还是房屋的价值都是和当初单位出资的情况相对应的,面对政府的拆迁时所能够得到的补偿也是和当地其他房屋是一致的,在计算的时候还是必须要考虑到自建房的面积和当地的房屋价格。

在我国的房屋拆迁的行政行为中,如果是行政机关想要对房屋予以拆迁的,此时是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的,比如说制定相关的拆迁方案、获得相关的拆迁手续等,并且最为重要的一点是,在实施了拆迁行为之后,是要给予被拆迁人想要的补偿的。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3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单位分地皮职工自建房拆迁政策包括什么?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4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0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6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8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5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4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5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4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5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4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8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4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3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0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7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单位分地皮职工自建房拆迁政策包括什么?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单位分地皮职工自建房拆迁政策包括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新社保政策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新社保政策包括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我国社会保险是国家建设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国家也在一步一步完善社保的政策与措施,那么新社保政策有哪些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新社保政策:
一、想要享受养老金至少等到退休后根据社保相关法律规定,想要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后享受到养老待遇,那么就必须至少累计缴纳十五年。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相信大家可以从规定中看出来,首先你必须以前缴纳过社保,并且在到达退休年龄后继续缴纳五年还没够十五年的,才有一次性补缴的资格。而这个时候,你已经比同龄退休的人至少少领了五年的养老金,一年一万的话也至少亏了五万。
二、只有拥有本地户籍才能享受这个政策从部分城市开放的一次性补缴政策可以了解到,想要补缴是需要有一个前提条件的,那么就是需要拥有本地户籍,并且“曾经与国有企业或县级、镇级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有些城市还要求出示“有过工作经历”的材料。如果连前提条件都达不到,那么一次性补缴更是想都别想,所以一次补缴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
三、补缴时间没那么随意有标准限定有一次性补缴社保的城市所推出的政策当中,对于补缴时间都有标准限定,有的城市等于职工在退休年龄前建立劳动关系而应参保未参保的工作年限,有的要求不得超过十年,还有的会根据每个人的年龄、工龄和参保具体情况而定。并不是网上所流传的,一次性轻轻松松就可以把十五年全部补齐,有时候就算你有钱来补,也不一定能补上。
四、缴费基数比例比较高不划算大家都知道近几年来,社保的缴费基数比例一直在上调,如果从现在开始每月开始缴纳社保的金额,和你一次性缴纳十五年后的基数缴纳社保的金额相对比,其中的钱至少相差两倍。所以一次性补缴的基数比例还是很高的,这样算下来非常不划算,既然这个钱迟早要交,为什么不现在就交呢?
五、十几年之后未必有这样的政策社保政策通常都是根据当下的社会情况来进行出台修改的,之所以有些城市会有一次性补缴社保政策,也是因为之前的社会背景造成的,20世纪90年代期间很多单位职工并没有社保,所以国家开放了一条绿色通道,让这部分人群可以老有所养。随着社会保障政策的推行,加上一定的强制性质意味,现在缴纳社保的人数越来越多,相信“超龄补缴社保”的政策也会在不久的将来撤销掉。如果你现在还不考虑自己的养老生活该如何保障,那么等待你的很可能就是老无所依的境地,与其现在抱有一次性补缴社保的侥幸心理,还不如从现在开始缴纳社保,让自己的退休生活更加有保障。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73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民政救助政策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民政救助政策包括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一、低保政策。
1、低保申请条件:要持有当地户口的常住人口;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3710元。
2、低保标准:农村低保为三个档次,分别是每人每年3710元(重病、重残、重度精神病等导致的极贫人口增发
8.6%的低保金,达到4028元)、2200元、1600元。
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政策:
1、救助对象:农村特困人员,指年满60周岁,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且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赡养人、抚养人及其他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2、供养标准:分散供养,每人每年4704元;集中供养,每人每年6720元。
三、医疗救助政策
1、救助对象:对患特大疾病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救助标准:对患有重特大疾病的救助对象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住院医疗费用,对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大病保险、各类补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对特困供养人员按100%,城乡低保对象按7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50%的比例救助。
四、失能老人救助政策
1、救助对象:农村低保户中年满60周岁的失能老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年满60周岁失能老人。
2、救助标准:低保户中失能老人标准是每人每月15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失能老人标准每人每月100元。
五、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救助政策
1、救助对象: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是低保户中持残联颁发的二代残疾证的残疾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是持有残联颁发的视力、肢体一级,精神
一、二级二代残疾证的人员。
2、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
六、孤儿救助政策
1、救助对象: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2、补贴标准:分散抚养的标准是每人每月700元,集中抚养的是每人每月1100元。
七、高领老人救助政策
1、救助对象:年龄在80至89周岁的无财政、社保工资的老年人和90周岁以上的所有老年人。
2、补贴标准:80至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至94周岁每人每月200元;95至99周岁每人每月4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2000元。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单位分地皮职工自建房拆迁政策包括什么?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单位分地皮职工自建房拆迁政策包括什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拆迁包括什么补偿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四是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条件实行货币补偿的,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新《条例》规定了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
新《条例》中的“产权调换”是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无论是居住房屋还是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73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3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建设单位是施工单位吗
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的出资方和全程监督者,享有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负责提出建设规划、确保用地和资金。 施工单位是具备相应资质和专业人员的企事业单位,负责实际施工,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负全责。 两者在职责和权限上有明确区分,共同确保工程达到预期效果。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建设工程的承包包括哪些类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建设工程合同的类型主要有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标的是为建设工程需要而作的勘察成果。工程勘察是工程建设的
第一个环节,也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基础环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设计,委托方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也就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以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为目的,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建设工程的承包主要有三种类型:
(1)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公路和铁路建设;地下建筑工程;桥梁、港口和岸上建筑;机场工程;供水排水工程;动力工程;仿历史或名胜古典建筑工程、园林工程等。
(2)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如石油开发、炼油厂、矿山、炼钢厂、化工厂、化肥厂等。
(3)制造业工程。如造纸厂、纺织厂、机器厂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73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建筑施工总承包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十
二、违约责任,也可以在任何时候向发包人代表提交此类建议书。
二、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
十、对设计、分包方的规定。承包人进行并负责工程的设计。六;也包括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质量完成工作的责任等、合同的变更:一:可行性研究、验收时间及确认方式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主要内容分以下几个部分、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应当明确规定交工的时间,同时也应对个阶段的工作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五、合同价款,设计应当由合格的设计人员进行。承包人还应当编制足够详细的施工文件,编制和提交竣工图纸、操作和维修手册。承包人应对所有分包方遵守合同的全部规定负责,任何分包方、分包方的代理人或者雇员的行为或者违约、工程质量与验收、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内容、范围,没有承包人的同意,在一定时期内不得重新开始实施该工程。承包人一般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1,完成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工程以及相关的工作;
2,提供履约保证
3,负责工程的协调与恰当实施
4,按照发包人的要求终止合同,一般应以仲裁作为解决的最终方式、超越合同规定干预承包人工作的责任等。十
一、索赔和争议的处理、风险、责任和保险。承包人应当保障和保护发包人、发包人代表以及雇员免遭由工程导致的一切索赔、损害和开支。应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也应做出明确的规定。合同对保险的办理,也应做出明确的规定。九。合同应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包括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合同款的责任,发包人代表可以通过发布或者要求承包人递交建议书的方式提出变更。如果承包人认为这种变更是有价值的、词语含义及合同条件对合同中常用的或容易引起歧义的词语进行解释,赋予它们明确的含义。对合同文件的组成。这一部分的内容应规定合同价款的计算方式、执照和批准4如果发包方单方要求终止合同后。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对工程质量的验收方法、工程保修。合同按国家的规定写明保修项目。一般在合同期限内的任何时间、准确。发包方一般应当承担以下义务:1按照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2向承包方提供现场3协助承包方申请有关许可。合同应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这是合同的主要内容,规定应当详细、施工管理、试车考核等内容。具体的承包内容由当事人约定,约定设计-施工的总承包、投资-设计-施工的总承包等。
三、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也可以约定竣工后的检验、结算方式,以及价款的支付期限等、顺序、合同使使用的标准。八,具体应包括、总承包的内容。合同对总承包的内容作出明确规定,一般包括从工程立项到交付使用的工程建设全过程。
四、保险事故的护理等都应做出明确的规定。工程建设的特点决定了合同在履行中往往会出现一些事先没有估计到的情况。七。工程质量检验的重点应当是竣工检验,通过竣工检验后发包人可以接受工程。合同应明确索赔的程序和争议的处理方式。对争议的处理。批准权在发包人,完全视为承包人自己的行为或者违约,并负全部责任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建设工程质量主体包括哪些单位?
保证工程质量合格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建设工程质量主体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单位等。其中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是工程质量自控主体,它们需要建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不出现质量问题。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2020年危房改造的政策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鉴定标准
1、为确保住用安全,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特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对单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鉴定,可参考本标准。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
3、本标准提及的构件,是指承重构件;提及的结构,是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
4、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算。
5、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本标准时,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1、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危房分为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
()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2、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3、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4、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
()若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
()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5、在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上,应考虑下列因素对地基基础: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
()结构老化的程度;
()周围环境的影响;
()设计安全度的取值;
()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
()危险的发展趋势。
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和危房等级的户均补助标准为:
(一)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二)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三)五保户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四)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五)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
(六)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七)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八)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上述补助标准为户均补助标准,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在切实体现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帮扶特困群众的前提下,在不改变危改资金用途的情况下,以农民群众满意为基础,根据危改户贫困程度、房屋危改程度实际情况,可对户均补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保调整后的补助资金必须根据危房等级和农户贫困善状况划分补助档次,严禁“平均”或“普惠”等现象的发生。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政府补助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二)属于农村危房摸底时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三)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任意一种类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一)已建有安全住房的;
(二)住房困难、拥挤,需要分户的;
(三)无居住房屋的。
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应按照以下程序操作:
(一)申请受理。
(二)调查核实。
(三)一榜公示。
(四)乡(镇)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审查。
(五)二榜公示。
(六)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审批。
(七)三榜公示。
(八)批准改造。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3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建筑单位劳动合同要包括什么内容?
劳动合同中要包括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的内容以及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关系后双方都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在劳动合同中也是会写明劳动关系的具体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同时用人单位。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路永强律师及其团队在办案和法律实践过程中总结,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三是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
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对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拆迁也没用规定。
也有直接通过招拍挂或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但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面,仅规定给予适当补偿,但没有详细的规定。
全国各地方的拆迁土地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况大量存在,使得权利人的权益无法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同时,这也是我们和在制订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时候,应当加以保护的地方,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
2、房屋、建筑物补偿费用确定问题。
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
3、设备补充费用按照重置成新价计算
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费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
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每个地方应当有确定的标准;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二)停产停业损失
该部分是法律实践中出现争执较大的部分,我认为停产停业费用不仅应当包括原材料、半成品等物品的实际损失,还应当包括按照往年同一时期的实际销售额或利润额确定补偿数额。这部分费用,往往是直接影响企业赔偿总额的部分,因此,也是律师维权的重中之重。
《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具体标准和计算方法该条例并没有统一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进行规定。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一级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这在立法上未免是一个遗憾。
(三)拆迁补偿费用
1、设备搬迁安装费
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
2、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并没有详细性规定,属于拆迁当事人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结合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四)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
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拆迁人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承租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拆迁范围。奖励费用金额的大小,由拆迁人根据拆迁实际确定,也可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实际承租人之间协商确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拆迁厂房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发生分离时,奖励费用应当支付给实际使用被拆迁厂房的承租人,这已经由政策性文件进行规定,也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73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拆迁补偿费用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现在政府都在进行旧城改造,不但会对一些老房子进行拆迁,而且还会涉及到个人,甚至还会涉及到房地产企业。因为对房地产企业进行拆迁的补偿金计算起来比较麻烦,非常容易引起纠纷,那么拆迁补偿费用包括什么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拆迁补偿费用包括什么项目具体如下:
1、拆迁资产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每个地方应当有确定的标准;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2、停产停业损失包括实际经营损失、预期经营损失。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一级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
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结合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4、拆迁奖励费用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因为拆迁补偿的主体是民宅的所有人,虽然租用民宅开办公司拆迁补偿没有在新条例中进行明确的规定,但租用人是与民宅所有人签订合同并支付租金而得到的房屋使用权,所以在拆迁补偿时,也应考虑到房屋使用人的权益。在拆迁时,拆迁人与民宅的所有人和租用人应在新条例的指导下,平等协商解决拆迁补偿问题。
拆迁资产补偿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拆迁资产补偿包括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住宅房屋被拆除的,可以按被拆除的房屋原建筑面积重置价格结合新旧程度获得补偿。
二、私有住房,房主除了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重置价格结合新旧程度获拆迁补偿外,还可以依据被拆房屋所在区、县的区位要求获得区位补偿。
三、如果是不成套的住房,可以根据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换算为成套住房的建筑面积后,要求拆迁补偿。
四、长期居住自建房屋,并且在拆迁范围内、外均无正式住房的,可以要求适当补偿。
五、住房困难户,只要经过认定的,就可以按原人均房屋建筑面积6平方米计算拆迁补偿。
六、非住宅房屋被拆除的,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按市场评估价格计算。如因重点工程拆除,则按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来执行。
七、出租的非住宅房屋,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房主可以根据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新旧程度获得拆迁补偿,房屋使用者也可以根据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市场评估基础上扣除房主所得部分的余额作为拆迁补偿。不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只有房主获得拆迁补偿。
八、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引起的经济损失,被拆迁人可以根据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和使用性质,按一定标准,获得一次性停业停产补偿。
九、未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原建筑面积的造价结合剩余期限,可以要求补偿。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就不能获得拆迁补偿。
十、因拆迁搬家,可以要求搬家补助费;如搬迁需占用工作时间的,单位应按公假处理,工资、奖金照发。相关法律《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房屋拆迁 > 单位分地皮职工自建房拆迁政策包括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