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赔偿双倍定金吗,定金适用的情况

最新修订 |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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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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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合同违约赔偿双倍定金吗,定金适用的情况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合同违约赔偿双倍定金吗,定金适用的情况

一、合同违约赔偿双倍定金

合同违约赔偿是否双倍定金,要根据实际定金支付方而定,法律规定如果是收受定金方违约,则要双倍退回定金,另外,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款项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超出了该具体规定,则超出部分无效,不能双倍赔偿

如果给付定金的方违约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另外,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款项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超出了该具体规定,则超出部分无效。

二、定金适用的情况

1、定金罚则具体内容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2、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定金合同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

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2)主合同必须有效。

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所决定的。

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即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但是,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却不一定无效。

(3)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

3、对适用定金罚则的几种特殊情况作出的规定:

(1)视为不履行被担保的债务的情况。

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

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的定金罚则。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合同关系以外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

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定金的适用在法律上是非常明确的,应当严格宴法律规定的情况来约定定金的有关处理情况,如果一方违约合同约定的,就是属于违约的行为,虽然可以协商处理,但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只能以法律途径来维权处理。

合同违约的本质是属于一方未按照规定的职责来履行自己的义务,涉及到违约的行为显然是造成了严重的侵权行为,具体情况下对于合同定金一般是属于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根据实际的合同条款来进行认定的。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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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违约金进行约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减少。”要正确适用该条,关键在于正确解释该条违约的性质。该条规定的违约金属于约定的违约金,而不是法定的违约金,没有争议。但该条规定的违约金性质上是属于赔偿性违约金,还是惩罚性违约金,亦或二者兼有,则没有形成一致意见。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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