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签合同被辞退不一定可以获得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是职员的缘故,才使得没有签署劳动合同,那么单位无需支付双倍工资,如果是单位的原因,职员入职的期限不满一个月也不会被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照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责令加付赔偿金。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企业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如违反该项义务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企业仍逾期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被辞退职员有双重劳动关系单位不一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若是存在以下情形,则有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因为以下原因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2、单位辞退以下无过错职员的: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职员被单位辞退的时候,不一定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也不一定可以获得经济赔偿金。但若是职员本身可以获得补偿,但是单位拒不补偿,则可能会因为没有支付补偿金而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即使是可以获得赔偿的情形,最终可以获得的赔偿金数额,与职员正常情形下的月工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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