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登记后多久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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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拆迁登记后多久赔偿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拆迁登记后多久赔偿

一、拆迁登记后多久赔偿

征收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房屋进行产权登记后,要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按补偿协议约定时间补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房屋拆迁补偿不满意怎么处理

实际中,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要按照以下处理:

首先,先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

因为拆迁安置协议属于合同,一旦基于自主的意思签订之后,意味着双方都要受契约的限制,即使事后反悔,到时候可能还得承担违约责任,最终将导致得不偿失的后果。

所以,既然对拆迁不满意,那么建议现在最好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

其次,提起行政裁决行政复议,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

实践中,如果对政府提出的拆迁补偿不满意,那么可以及时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一般地,要在拆迁补偿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并且,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提出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还可以从中提出自己的主张。

最后,可以至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般来说,如果是跟开发商因拆迁补偿起纠纷的,那么便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赔偿纠纷。

不过,即使是跟政府部门起的纠纷,也可以通过起诉处理。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拆迁范围确定后,征收部门会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查并且登记。

而征收部门还要和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按补偿协议约定时间补偿。

对于拆迁登记后多久赔偿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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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或合同;
2、完税凭证或证明;
3、被拆房屋所有权证:

1)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证

2)集体土地:原农房宅基地使用证(或宅基地批建手续);
4、权利(申请)人身份证明、户口簿,未成年人提交户口簿;(核原件、收复印件)
5、安置房套型平面图(安置房平面图应具有地址与房号并经安置双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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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新型社区分户登记所需提交的要件:
1、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或合同;
2、完税凭证或证明;
3、原农房宅基地使用证(或宅基地批建手续);
4、权利(申请)人身份证明、户口簿,未成年人提交户口簿;(核原件、收复印件)
5、权利(申请)人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
6、安置房套型平面图(安置房平面图应具有地址与房号并经安置双方确认);
7、房屋初始登记记录单;
8、其他必要材料。办理流程
1、持应提交要件受理窗口(二楼受理窗口)申请办理,符合受理条件的领取房屋登记受理单——在房屋登记受理单指定的时间到二楼发证窗口领取缴费通知单缴费窗口缴费——返回原发证窗口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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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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