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定公务员因公受伤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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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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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怎样认定公务员因公受伤,在单位出了工伤怎样赔偿相关的法律规定。
怎样认定公务员因公受伤

一、怎样认定公务员因公受伤

公务员在工作的过程中,或者因为工作原因受伤或者患有职业病的,可以认定为因工受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在单位出了工伤怎样赔偿

单位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的项目不尽相同,主要包括:

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上述是否都由单位赔偿,应按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区分处理:

1、单位缴纳过工伤保险的,除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需要公司支付外,其他项目一般都是由工伤保险支付的,当然如果公司缴纳的社保基数低于劳动者工资标准导致存在差额的,则相应的差额部分应该由单位承担;

2、单位未替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开户的,所涉及的所有赔偿应全部由单位承担;

3、单位替劳动者办理过工伤保险登记但未缴纳保险费用的,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能及时补缴的,补缴后新发生的费用由社保部门和公司协商承担,补缴之前发生的由单位承担。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公务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患者职业病的;

因工伤原因遭受暴力侵害造成受伤等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怎样认定公务员因公受伤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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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定公务员因公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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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如何认定公务员因公受伤,在单位出了工伤如何赔偿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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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公务员因公受伤有补助吗?
[律师回复] 对于公务员因公受伤有补助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要求,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建议民政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二级本人工资的85%、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七)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1;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2;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要求。(
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关于公伤的相关规定和地区、标准、标准,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要求,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五)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伙食补助费第4款1;(
2)难以安排工作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不能自理;

3)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
(三)食宿交通费第4款
1,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七)生活护理费第31条
1、要求,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十级6个月的本人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标准。
2: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第29条第3款
1:一级本人工资的90%:(
1)评定伤残等级后;(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标准、要求。(
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二)伤残津贴
1、伤残保险待遇
(一)伤残补助金
1,报经办机构同意,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单位有很大关系,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第36条1;九级8个月的本人工资: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五级本人工资的70%,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如有疑问。
2、假眼;本人工资的80%、要求,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第30条
1、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停工留薪第31条
1、标准、标准、自治区,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伤残补助金
1:(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自治区:(
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四级本人工资的75%、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十级具体标准由省;六级本人工资的60%,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五级16个月的本人工资、矫形器。

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标准、九级、六级具体标准由省、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要求。
2:(
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八级。
(四)康复治疗费第6款
1:(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七级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伤残津贴第43条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职工再次发生工伤、要求。
2、要求、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退出工作岗位,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由所在单位负责:(
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要求,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伤残补助金
1: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六级14个月的本人工资,停发医疗待遇:住院期间;八级10个月的本人工资。2。
2,保留劳动关系、标准、标准:完全不能自理、标准、要求;(
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标准: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要求: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给你一般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一,停发津贴;(
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标准:七级:一级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22个月的本人工资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
2)安装假肢,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要求您好:五级,可以适当延长。
(四)伤残津贴
1: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
二,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公务员因公受伤如何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公务员因公受伤如何赔偿?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一、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第29条第3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伙食补助费第4款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三)食宿交通费第4款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

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治疗费第6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
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第30条
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停工留薪第31条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第31条
1、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

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第36条
1、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
二、伤残保险待遇
(一)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一级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22个月的本人工资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

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
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二)伤残津贴
1、标准: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本人工资的85%;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
2、要求:

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伤残补助金
1、标准:五级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四)伤残津贴
1、标准: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本人工资的60%。
2、要求:

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五)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五级、六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七级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七)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伤残津贴第43条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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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公务员因公受伤,在单位出了工伤怎么赔偿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怎么认定公务员因公受伤,在单位出了工伤怎么赔偿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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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怎么认定离退休公务员受贿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怎么认定离退休公务员受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离退休公务员构成的条件已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只有利用本人原有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通过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而本人从中向请托人索取或非法向请托人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才能以罪论处。因此,已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构成罪的行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利用了本人原有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2、这种便利条件,必须是通过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具体完成的。这种便利条件与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便利条件,是相互包容的、依存的。
3、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至于该利益是正当的,还是不正当的,以及是否真正谋取到了利益,均不影响行为的成立。
4、本人从中向请托人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其中,所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的价值或使用价值,必须达到5千元起点。至于本人从中索取或非法收受到的财物,是否真正归本人所有了,并不影响行为的成立。
(二)离退休公务员注意的问题
1、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如系行为人不违背原职务的行为,则不论何种原因未遂,均不宜追究离(退)休人员的责任;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如系行为人违背原职务之行为,则不论何种原因未遂,也应追究离(退)休人员的责任。
2、请托人给予行为人的贿赂,应当是离(退)休人员所要求互相约定的财物。如有不同,行为人收受后,或请托人未按约定的期限给付行为人贿赂的,均不影响罪的成立。
3、行为人在职期间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但未向请托人要求或约定贿赂,而请托人在行为人离(退)休后出于感谢给予财物的,一般该离(退)休人员不构成罪。但是,如果行为人违背原职务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且明知请托人是因此而给予数额较大财物的,则不因为行为人的离、退休,而影响其构成罪。
4、对于离、退休人员被重新聘用,并依法从事公务中而为的行为,应按罪论处。
5、对于在职时,而离职后为请托人谋利,或者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利,而离职后索取、接受财物的,应按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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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公务员,因事故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和十级伤残,按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偿标准为本人工资7个月,我本人工资除扣缴的住房公积金,社保,医保等费,我每月实领七干多元,现社保部门按二干七百多元补偿给我,这样正确吗?应如何补偿给我?谢谢!
[律师回复] 【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治疗工伤要确定一个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需要生活护理的,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待遇,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三十七条规定: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
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
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该怎么认定离退休公务员受贿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离退休公务员构成的条件已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只有利用本人原有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通过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而本人从中向请托人索取或非法向请托人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才能以罪论处。因此,已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构成罪的行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利用了本人原有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2、这种便利条件,必须是通过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具体完成的。这种便利条件与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便利条件,是相互包容的、依存的。
3、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至于该利益是正当的,还是不正当的,以及是否真正谋取到了利益,均不影响行为的成立。
4、本人从中向请托人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其中,所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的价值或使用价值,必须达到5千元起点。至于本人从中索取或非法收受到的财物,是否真正归本人所有了,并不影响行为的成立。
(二)离退休公务员注意的问题
1、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如系行为人不违背原职务的行为,则不论何种原因未遂,均不宜追究离(退)休人员的责任;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如系行为人违背原职务之行为,则不论何种原因未遂,也应追究离(退)休人员的责任。
2、请托人给予行为人的贿赂,应当是离(退)休人员所要求互相约定的财物。如有不同,行为人收受后,或请托人未按约定的期限给付行为人贿赂的,均不影响罪的成立。
3、行为人在职期间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但未向请托人要求或约定贿赂,而请托人在行为人离(退)休后出于感谢给予财物的,一般该离(退)休人员不构成罪。但是,如果行为人违背原职务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且明知请托人是因此而给予数额较大财物的,则不因为行为人的离、退休,而影响其构成罪。
4、对于离、退休人员被重新聘用,并依法从事公务中而为的行为,应按罪论处。
5、对于在职时,而离职后为请托人谋利,或者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利,而离职后索取、接受财物的,应按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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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公务员因公受伤,在单位出了工伤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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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公务员因公殉职追认烈士的条件?
[律师回复] 对于公务员因公殉职追认烈士的条件?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烈士就是指那些在、保卫祖国、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及为争取大多数人的合当利益而壮烈牺牲的人员。自古以来,不少忠肝义胆的人为了正义,为了民族,为了国家,舍身取义,他们的义举也永远在人民的心中,流芳百世。
  新公布的《烈士褒扬条例》明确烈士评定标准
  7月28日公布的《烈士褒扬条例》明确了烈士的评定标准。
  条例明确,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
(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
(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
(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条例还明确规定,现役军人牺牲,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应当评定烈士的,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评定。
  条例还对烈士评定工作的程序予以明确。根据条例,申报烈士的,由死者生前所在工作单位、死者遗属或者事件发生地的组织、公民向死者生前工作单位所在地、死者遗属户口所在地或者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供有关死者牺牲情节的材料,由收到材料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后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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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因公受伤属于侵权责任吗
雇员因公受伤不属于侵权责任,而是属于侵权行为。一般如果雇员因为工作原因而导致自身损伤的话,那么用人单位是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的。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向雇员支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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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因公务员受伤住院陪护费多少钱一天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应向劳动保障局工伤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是否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并没有伙食补助这一项,伙食补助应算在生活护理费里,因此要求承担父母伙食费并不合理。护理费标准如下:《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扩展资料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报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会同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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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员受贿罪如何认定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主体要件。特殊主体,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主观要件。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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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公务员工伤认定怎样做,公务员工伤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务员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做 (一)受理机构:用人单位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行政部门; (二)申请人: 1、用人单位; 2、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则工伤职工或其尽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提出申请。 (三)申请日期: 1、用人单位应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延长; 2、若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四)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在职证明,一份;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复印件一份; 4、病例复印件一份;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五)工伤认定办结期限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哪些情况会导致工伤认定耗时较长 一是劳动关系不明确。 部分劳动者特别是农村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不明确,这就要进行劳动争议仲裁,如对仲裁结论有异议就得到人民。 二是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提起行政诉讼。 三是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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