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拆迁一般补偿多少?
1、房屋拆迁一般补偿几十万元到几百万元,具体的补偿数额,为以下补偿项目相加: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非居住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确定,不适用最低补偿单价标准和价格补贴。
(1)拆除未出租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等于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
(2)拆除公有出租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等于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乘以20%;
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等于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乘以80%。
(3)拆除房管部门代管的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同(2);同上。
(4)拆除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宗教团体所有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同(3);
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等于市场评估价。
二、拆迁补偿费应该归谁所有?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也即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拆迁安置补偿费包括对被征收房屋价值、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的安置、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等一系列损失作出的相关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措施
(1)对要求货币补偿的农户,在对其原农村住宅进行价值评估后,确定应得的安置商品房补偿面积。货币补偿总额为应得安置商品房面积的市场折算价扣除政府定销价后的差额,并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补偿金。但选择该类补偿形式的农户其前提条件是已有其他住房,或只要求获取安置商品房中的一部分,从而申请全部或者部分采取货币补偿。农户接受货币补偿后,政府不再安排商品房置换。
(2)对要求以原农村住宅全部或部分到工业集中区置换标准厂房的农户,按照应置换商品房的价格和面积,综合折算应置换的标准厂房面积,原则上标准厂房面积应大于商品房面积。置换后标准厂房的所有权和出租产生的收益归农户所有。
(3)对置换农户的拆迁安置补偿执行当地被征地农民同等的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对置换农户的安置补偿,可以采用现房安置、货币补偿和全部或部分到工业集中区置换标准厂房三种形式。对要求现房安置的农户,采取“等价交换、差额结算”的置换方法,即农村住宅交换商品房遵循等价交换原则,在土地使用权互不作价的前提下。
(4)镇(街道)要制定对农宅估价的实施细则和原则上按成本价确定的安置商品房的价格及楼层差价。对拟置换农宅的面积、质量进行价值评估,镇政府(街道办)给予相等面积(或按家庭人数折算)的商品房,交换的成套商品房价格小于或大于农宅评估价格的,进行差额结算。
三、拆迁家庭纠纷要怎么预防?
预防拆迁家庭纠纷的方法包括,与家庭成员签署有效的拆迁补偿协议、在房屋拆迁之前仔细阅读拆迁补偿协议等。此外,还存在以下的预防方法:
1、查看有无公告程序
(1)拆迁执行过程法律已经明确规定,在没有进行任何程序的情况下就开始拆迁就属于违法行为,拆迁公告就是拆迁初期必须的程序之一,如果连最基本的告知都没有拆迁户还能奢望合理补偿吗,这也是拆迁户简单判断对方是否违法的方法之一,如遇没有公告的要立刻提起法律救济。
(2)如果拆迁户已经看到公告内容,就要审查内容是否合法,并不是拆迁方想怎么公告都可以,公告内容同样也需要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例如审批文件、审批机关、文号、时间、用途、范围、安置补偿方案等等。
2、拆迁主体不正确
一直有拆迁户咨询我们说什么是拆迁主体,换句话说就是谁在拆迁,我们的对手是谁,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县级以上才有资格拆迁,所以我们面对的都是县级以上,像平时遇到的村委会、拆迁办或其他组织的都不能作为拆迁主体,他们只是协助拆迁工作,如果不是县级以上名义进行拆迁的都属于违法行为。
3、补偿协议有套路
协议套路包含了很多方面,有空白协议、内容不正确、拿不到原件等,总之这类套路是针对协议产生的,拆迁户只要记住,自己和拆迁方协商的内容必须完整明确地写明在协议中,无论对方如何承诺,只要没在协议中写明的都不应该签字,其他的我们只要查看协议是否完整,请记住协议要么不签,签字就要保证协议没有问题,因为一旦签订协议维权的几率渺茫。
房屋拆迁一般补偿多少,这个问题在上文当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在当代社会房屋拆迁之后确定补偿标准的时候,需要考虑到建筑面积和房屋的市场评估的价格。阅读了本篇文章,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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