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正式签订后口头更改是否还有效
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口头变更合同。但注意保留证据,避免纠纷时无法证明口头合同的存在。
如主合同约定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的,应遵循主合同约定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变更补充协议,如果未作出明确的变更形式约定,口头变更也是有效力的。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二、效力待定合同是否是有效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不属于有效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是一种特殊效力的合同,这种合同虽然成立,但是需要他人行使追认权后才能够使合同生效或者归于无效。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不确定,它既非有效,也非无效,而是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之中,既不同于有效合同,也不同于无效合同,也有别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三、合同签订没有日期是否属于无效合同
如果合同双方签订时没写日期,该合同并不属于无效合同。
合同日期在法律规定中不属于必备生效内容。后期可以进行补签日期来确保权益。也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确定合同签订日期。
法律规定的无效合同的情形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
(2)双方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
(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合同正式签订后口头更改是否还有效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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