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员承诺只拿提成公司借口不发工资是否合法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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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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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销售员承诺只拿提成公司借口不发工资是否合法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销售员承诺只拿提成公司借口不发工资是否合法

一、销售员承诺只拿提成公司借口不发工资是否合法

销售员承诺只拿提成公司借口不发工资不合法。获得劳动报酬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劳动者的这一权利,即使劳动者自己承诺只拿提成,单位也不能以此为借口不发放工资

如果单位以此为理由不发放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单位,或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以此为理由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公司发工资不给工资条是否合法

单位不给工资条是不合法的。

理由如下:

1、我国《劳动法》规定,员工对于企业规定的工资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也就是说员工有权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资构成等。

2、工资条是企业发给员工本月工资的明细,能让员工清楚了解自己的收入构成。一旦发生纠纷,工资条可以作为员工在这个公司的收入证明及其他明细证明,还能够监督企业及时发放工资。

3、此外工资条应包括员工每月工资总额,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反映出企业有没有在工资中扣除员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销售员承诺只拿提成公司借口不发工资是否合法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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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轻易支持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主张。应当充分考虑买受人购买商品房的目的。从普通人的一般生活经验及交易习惯的角度考察,对于商品房销售广告中开发商许诺但是最终并没有订人合同而成为合同条款的事项及内容,虽然事后在客观上对购房人的买受该商品房的目的产生不良影响,但双方尤其是买受人在订立合同时竟没有注意该内容,至少说明该内容并非是买受人在订立合同时首先考虑的问题。从这一角度看,因商品房销售广告许诺没有订人合同致使该内容的法律地位不稳定而引起纠纷,买受人也有一定的可责性。该事实应当作为衡量买受人合同目的的一个重要因素。如开发商的行为构成一般违约,尤其是其在周边环境、配套设施问题上的许诺没有到位,宜判决继续履行;违约事项事实上没有继续履行可能的,如果其不影响购房的基本目的的,一般不应当解除合同。当然,如该内容的违反严重影响当事人合同目的的实现,自应支持当事人解除合同的主张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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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书
甲方 (单位) 乙方 (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
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甲 方:
名称: 重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签人:
注册地址:
乙 方:
姓名: 性 别: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街道(乡镇)
紧急联系人(法定): 电话:
一、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算,其中,试用期 个月。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 任务完成为终止合同的标志。
采用本条(一)或(二)的方式确定劳动合同的,在试用期内,甲方认为乙
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在向乙方说明理由后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 违反诚实守信原则,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经历、
联系方式、家庭地址、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照片、入职登记表中提供的信息及其它由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等)存在虚假、隐瞒情况,或乙方未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交甲方需要的必备资料。
2. 乙方的技术及能力不符合甲方招聘时对岗位职责的要求。
3. 乙方未到甲方指定(或认可)的医院进行体检的;或在体检中有冒名顶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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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乙方在试用期内因身体状况发生变化,无法满足工作岗位的基本要求。
6. 乙方入职前患有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或其它影响工作的疾病但在入职时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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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乙方入职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
有吸毒经历而在入职时未声明的。
8. 乙方入职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入职时未声明
的。
9. 向甲方隐瞒可能影响甲方决定是否对其进行录用的其他事实的(包括但不限
于乙方未履行完毕与原用人单位的竞业限制协议等情况)。
10. 甲方认为乙方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他情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 岗位的工作,工作地点为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乙方在职时的工作表现、甲方的经营状况及甲方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岗位、职责、行为规范具体见甲方提供的《岗位说明书》与公司管理制度。
第四条 乙方应按前款所指向的工作内容的标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并以此为依据,接受甲方的绩效考评。
第五条 双方约定:经考评后,因乙方未能达到考核标准的,视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甲方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应当以书面形式
通知乙方。
第六条 乙方在接到甲方符合约定条件的岗位变更通知后,应当按通知书所规定的日期到新的岗位工作。如果乙方拒绝或不能按时到岗的,视为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办公地点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现时国家标准工时制度。
第九条 乙方的休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第十条 乙方按月领取薪酬,甲方每月 日发薪。如遇法定休息、节假日顺延。
第十一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月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 元/月。乙方入司时需缴纳 元押金(或从第一个月薪资中扣除),工作满一年后连本带息(
1.5%年利率)退还给甲方;不满一年则应扣除服装费及其他费用。
第十二条 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岗位调整,甲方可对乙方工资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各项保险费用。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第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七条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公示或者告知员工,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八条 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九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七、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甲方出资, 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训的约定乙方因故提前终止本合同,其培训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三)其他事项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3、提供虚假的证件、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偷盗甲方财物,或泄露甲方有关技术、商业等机密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其 他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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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日期: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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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8、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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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食品生产项目,提交市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注:  
1、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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