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通知用人单位。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合同不是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渠道,一般仅限于工伤职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形,劳动者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吗
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公司拖欠工资员工能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吗
公司拖欠工资的员工可以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而且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因为法律规定,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辞职。
而且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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