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得裁减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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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等等。关于用人单位不得裁减员工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用人单位不得裁减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不得裁减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单位裁员的程序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确需裁减人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二)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

(三)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五)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三、进行经济性裁员必须满足的条件

经济性裁员必须要一次性的解除法定数量的劳动合同,为了限制企业滥用权力,必须满足房顶的条件,企业才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反之,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实体性条件

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只要满足下面实体性要件中的任一情形,就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此条款可查询《企业破产法》第2条及第70条的规定,规定四中情形下企业可以进行破产重整。此类情形法律规定相对明确,小编不做过多的赘述。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关于“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情形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常常成为争议的焦点。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27条规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可以根据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的标准进行界定。如果地方政府有相关规定,从其规定,如果没有,企业在利用此政策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就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资料来证明存在困难的程度。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要裁员的。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汇总,为了寻求更好的发展,必然存在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等,但调整并不意味着企业必须进行裁员,只有经过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要裁员的,企业才可以进行裁员。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此条属于兜底性条款,由于实践中的情形千变万化,无法一一列举。但一般情况下,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

2.程序性条件

(1)必须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工会或者职工代表的意见。由于经济性裁员涉及众多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因此需要向工会提前说明情况,以便职工提出建议;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工会的话,就要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解释裁员的理由及相关情况,争取取得职工的支持和理解。

(2)裁减人员的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必须一次性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人员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人数20%以上的,才构成经济性裁员。只需要向政府备案即可。

用人单位在法定的情形下,允许对单位员工进行裁减。但法律中也明确规定了,有一些劳动者是不能被裁员的。至于,用人单位不得裁减员工的情形有哪些?上文已经就该问题做出了详细解答。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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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裁减员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等等。关于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裁减员的问题,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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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裁减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用人单位不得裁减员工的情形有哪些最新规定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别提醒: 根据本条规定,用人单位裁员时,应当把握“老”、“弱”、 “病”、“残”的不得裁减: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为“老”;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为“弱”;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为“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为“残”。 附:裁员的法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这里的“报告‘仅指说明,无批准的含义。”优先录用“指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有两个,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以实行经济性裁员: 一是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濒临破产,被人民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法定整顿期间”指的是企业为了恢复清偿债务的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破产程序进行债务调整和企业整理的一种再建型破产制度。如企业经营不善,难以清偿到期债务,就可能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如企业只是遇到暂时的困难,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就可以恢复清偿能力,则企业可以和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由宣布进入整顿期。在我国整顿由被申请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并负责主持。如整顿期限结束,企业仍不能清偿债务,则由宣告企业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间”说明企业经营十分困难。 二是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 裁员是集中的辞退员工,所以某些与个别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不在适用。同时由于裁员往往牵涉面较大,因此在程序上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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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裁减员工的情形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用人单位不得裁减员工的情形有哪些最新规定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别提醒: 根据本条规定,用人单位裁员时,应当把握“老”、“弱”、 “病”、“残”的不得裁减: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为“老”;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为“弱”;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为“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为“残”。 附:裁员的法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这里的“报告‘仅指说明,无批准的含义。”优先录用“指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有两个,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以实行经济性裁员: 一是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濒临破产,被人民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法定整顿期间”指的是企业为了恢复清偿债务的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破产程序进行债务调整和企业整理的一种再建型破产制度。如企业经营不善,难以清偿到期债务,就可能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如企业只是遇到暂时的困难,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就可以恢复清偿能力,则企业可以和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由宣布进入整顿期。在我国整顿由被申请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并负责主持。如整顿期限结束,企业仍不能清偿债务,则由宣告企业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间”说明企业经营十分困难。 二是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 裁员是集中的辞退员工,所以某些与个别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不在适用。同时由于裁员往往牵涉面较大,因此在程序上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
用人单位不得裁减员工的情形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用人单位不得裁减员工的情形有哪些最新规定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别提醒: 根据本条规定,用人单位裁员时,应当把握“老”、“弱”、 “病”、“残”的不得裁减: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为“老”;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为“弱”;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为“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为“残”。 附:裁员的法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这里的“报告‘仅指说明,无批准的含义。”优先录用“指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有两个,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以实行经济性裁员: 一是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濒临破产,被人民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法定整顿期间”指的是企业为了恢复清偿债务的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破产程序进行债务调整和企业整理的一种再建型破产制度。如企业经营不善,难以清偿到期债务,就可能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如企业只是遇到暂时的困难,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就可以恢复清偿能力,则企业可以和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由宣布进入整顿期。在我国整顿由被申请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并负责主持。如整顿期限结束,企业仍不能清偿债务,则由宣告企业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间”说明企业经营十分困难。 二是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 裁员是集中的辞退员工,所以某些与个别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不在适用。同时由于裁员往往牵涉面较大,因此在程序上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
不得裁减员工的情形包括哪些2021最新规定
[律师回复] 用人单位不得裁减员工的情形有哪些最新规定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别提醒: 根据本条规定,用人单位裁员时,应当把握“老”、“弱”、 “病”、“残”的不得裁减: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为“老”;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为“弱”;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为“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为“残”。 附:裁员的法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这里的“报告‘仅指说明,无批准的含义。”优先录用“指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有两个,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以实行经济性裁员: 一是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濒临破产,被人民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法定整顿期间”指的是企业为了恢复清偿债务的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破产程序进行债务调整和企业整理的一种再建型破产制度。如企业经营不善,难以清偿到期债务,就可能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如企业只是遇到暂时的困难,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就可以恢复清偿能力,则企业可以和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由宣布进入整顿期。在我国整顿由被申请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并负责主持。如整顿期限结束,企业仍不能清偿债务,则由宣告企业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间”说明企业经营十分困难。 二是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 裁员是集中的辞退员工,所以某些与个别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不在适用。同时由于裁员往往牵涉面较大,因此在程序上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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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得裁减员工的情形有哪些2020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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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别提醒:
根据本条规定,用人单位裁员时,应当把握“老”、“弱”、 “病”、“残”的不得裁减: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为“老”;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为“弱”;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为“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为“残”。
附:裁员的法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这里的“报告‘仅指说明,无批准的含义。”优先录用“指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有两个,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以实行经济性裁员:
一是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濒临破产,被人民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法定整顿期间”指的是企业为了恢复清偿债务的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破产程序进行债务调整和企业整理的一种再建型破产制度。如企业经营不善,难以清偿到期债务,就可能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如企业只是遇到暂时的困难,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就可以恢复清偿能力,则企业可以和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由宣布进入整顿期。在我国整顿由被申请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并负责主持。如整顿期限结束,企业仍不能清偿债务,则由宣告企业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间”说明企业经营十分困难。
二是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
裁员是集中的辞退员工,所以某些与个别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不在适用。同时由于裁员往往牵涉面较大,因此在程序上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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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裁员、变相裁员有哪些情形,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金融危机背景下,某些企业以不提前30天通知裁员又不给代通知金,不支付或不足额支付经济补偿金,甚至拖欠员工工资方式;或者采取降薪或提高业绩计算标准,导致员工不得不主动辞职,借此来逃避支付经济补偿金。上述做法是违法的表现,不应当效仿。目前用人单位非法裁员、变相裁员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非法裁员
1、不提前30天通知员工又不给代通知金。用人单位突击裁员,在劳动者劳动合同没有到期情况下,通知“月底走人”,不支付代通金和经济补偿。
2、一些企业裁员很随便,通常口头通知。用人单位老板或者人事经理口头通知劳动者:“公司经营状况不辅唬滇舅鄄矫殿蝎东莽好,你另找工作吧。”但只字未提经济补偿。
3、不支付或不足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变相裁员
1、采取降薪或提高业绩计算标准对于公司业务员,用人单位以公司不经济为由,要与劳动者重签合同,降低底薪、提成比例或者提供业绩考核标准,来逼迫劳动者自动离职。
2、找借口变相裁员用人单位会一方面告诉员工岗位低经济补偿金也没有多少钱,另一方面警告员工,如果和单位闹僵了,在行业里也没法混,不值得等等。通过劝说或逼迫员工主动辞职,公司借此逃避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用人单位的上述做法,如果是口头通知裁员,对于单位的逼迫和劝说离职,劳动者应该坚持工作不为所动。对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与诉讼。
辞退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裁减或裁减的建议有哪些?
[律师回复] 辞退员工补偿的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属于职工薪酬的核算范畴,因此,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即一是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该计划或建议应当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工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二是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建议。会计处理为: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对于满足负债确认条件的所有辞退福利,不管是哪个部门的,借方均应当计入管理费用,不计入资产成本,这里的思路不再是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贷方是应付职工薪酬,从性质上说,这里的应付职工薪酬应当是或有事项准则中所说的预计负债,但是会计处理应该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实质性辞退工作在1年内完成,但补偿款项超过1年支付的辞退福利计划,企业应当选择恰当的折现率,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计入当期管理费用的辞退福利金额,该项金额与实际应支付的辞退福利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以后各期实际支付辞退福利款项时,计入财务费用,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一)确认因辞退福利产生的预计负债时的会计处理:借:管理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二)各期支付辞退福利款项时的会计处理: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贷:银行存款同时:借:财务费用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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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能裁减人员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用人单位能裁减人员的情形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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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服刑人员可以减刑的情形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有期、无期从减刑之日起算,其余从原判决之日计算以上就是“减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和“可以减刑的情形有哪些”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解决有关减刑的法律问题有一定的帮助应注意的是,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其减刑的内容是刑种的变更,即从无期徒刑向有期徒刑的变更;而对于判处管制、拘役及有期徒刑的罪犯而言,其减刑的内容则是刑期的缩短
二、减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关于减刑的适用范围,就中国的刑法而言,所说的减刑主要针对的是少数几种自由刑的减免,尚未涉及权利刑、财产刑、生命刑的减免不适用减刑的范围如下:
(一)死缓两年期满死缓两年期满后的处理不应属于减刑范畴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下称死缓)在两年期满后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处理方法,不应列入探讨的减刑之中理由是:
1、死缓在两年期满后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处理方法,是刑法规定的必然处理方式之一
2、判处死缓的罪犯,在两年期满后被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自此以后的减刑问题,则与所探讨的减刑是一致的
(二)附加刑附加刑一般不应适用减刑综上,除以上两种情况外,一般都可适用减刑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企业裁减员工的要求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企业裁减员工的要求包括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裁减员工的条件包括哪些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公司裁减员工是否要赔偿
因为搬迁的客观原因,公司可以依法裁员,但是应当按照你的六年多工龄折算支付你至少六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并且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本人,否则就应当再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不仅是新劳动合同法有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旧的劳动合同法同样有经济补偿金的规定的。所以由于单位裁员导致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与200
8.
1.1无关。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为此,此次修订草案中扩大了工会会员身份条件的范围。拟规定本市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其他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以及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这意味着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将可成为工会会员,通过工会组织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变得有法可依。
所以说在我们一些大型公司在招聘员工之前,对会对相应的员工做出一些检测,其中不仅仅包括了对于员工的综合素质进行分析,更是对员工的身体也进行了相应的处理,其实,对于公共自身来说,在能够进入公司之后我们也应该自觉提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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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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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企业裁减员工的条件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裁减员工的条件包括哪些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公司裁减员工是否要赔偿
因为搬迁的客观原因,公司可以依法裁员,但是应当按照你的六年多工龄折算支付你至少六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并且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本人,否则就应当再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不仅是新劳动合同法有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旧的劳动合同法同样有经济补偿金的规定的。所以由于单位裁员导致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与200
8.
1.1无关。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为此,此次修订草案中扩大了工会会员身份条件的范围。拟规定本市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其他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以及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这意味着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将可成为工会会员,通过工会组织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变得有法可依。
所以说在我们一些大型公司在招聘员工之前,对会对相应的员工做出一些检测,其中不仅仅包括了对于员工的综合素质进行分析,更是对员工的身体也进行了相应的处理,其实,对于公共自身来说,在能够进入公司之后我们也应该自觉提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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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裁减员工的条件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企业裁减员工的条件包括哪些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公司裁减员工是否要赔偿
因为搬迁的客观原因,公司可以依法裁员,但是应当按照你的六年多工龄折算支付你至少六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并且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本人,否则就应当再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不仅是新劳动合同法有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旧的劳动合同法同样有经济补偿金的规定的。所以由于单位裁员导致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与200
8.
1.1无关。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为此,此次修订草案中扩大了工会会员身份条件的范围。拟规定本市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其他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以及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这意味着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将可成为工会会员,通过工会组织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变得有法可依。
所以说在我们一些大型公司在招聘员工之前,对会对相应的员工做出一些检测,其中不仅仅包括了对于员工的综合素质进行分析,更是对员工的身体也进行了相应的处理,其实,对于公共自身来说,在能够进入公司之后我们也应该自觉提升自己。
企业裁减员工的前提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企业裁减员工的前提包括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企业裁减员工的条件包括哪些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公司裁减员工是否要赔偿
因为搬迁的客观原因,公司可以依法裁员,但是应当按照你的六年多工龄折算支付你至少六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并且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本人,否则就应当再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不仅是新劳动合同法有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旧的劳动合同法同样有经济补偿金的规定的。所以由于单位裁员导致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与200
8.
1.1无关。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为此,此次修订草案中扩大了工会会员身份条件的范围。拟规定本市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其他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以及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这意味着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将可成为工会会员,通过工会组织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变得有法可依。
所以说在我们一些大型公司在招聘员工之前,对会对相应的员工做出一些检测,其中不仅仅包括了对于员工的综合素质进行分析,更是对员工的身体也进行了相应的处理,其实,对于公共自身来说,在能够进入公司之后我们也应该自觉提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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