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认购书签订后如何处理购房定金
房屋认购书签订后购房定金的处理方式是: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没签购房认购书定金可以退吗
没签购房认购书是否可以退定金,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具体如下:
1、在商品房认购书里面通常会约定好定金条款,一般的情况就是购房者不能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交纳购房款;
2、签订完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开发商就没收定金的,那么将来签了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就会抵充房款。
一、商品房认购书包含的内容如下:
1、认购物业;
2、房价,包括户型、面积、单位价格、总价;
3、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
4、认购条件,包括认购书的注意事项、定金、鉴定正式条约的时间、付款地点、账户、签约地点。
二、购房签约流程如下:
1、审核购房资格,同的城市对购房者的条件有不同的要求;
2、签订认购书和购房合同,购房者和开发商双方关于合同的内容和房源情况的规定及违约赔偿责任都要记录在合同中,或者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出现;
4、房管局贷款合同备案登记,通过备案来记录房源的产权信息,在房管部门存底留档,方便日后查询房源信息;
6、办理房产抵押权登记,贷款买房的人在拿到不动产证之后,需要带着不动产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抵押权登记。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婚前购房如何认定婚前购房归属
1、婚前、由一方(或一方父母)出资全款购买、写本人(出资方子女)名字的,属个人财产,配偶无权分割。
2、婚前、由一方(或一方父母)贷款购买、写本人(出资方子女)名字、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归属产权登记方,由登记方承担房贷,并对另一方就所还贷款和增值部分作一定赔偿。
4、婚前、由一方全款购买、写另一方名字的,属对另一方的赠予,房子归属另一方。
5、婚前、由一方或一方父母贷款购买,或由一方父母全款购买,但写另一方名字的,均属共同财产,平分财产。
6、婚前、由双方出资、但只写其中一方名字的,不考虑贷款因素,如果是同居期间,则房产共有;如果不在同居期间,则按公平性原则具体分析。
7、婚前、由双方出资、写双方名字的,无论贷款与否,属共同财产,一律平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房屋认购书签订后如何处理购房定金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