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注意什么细节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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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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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租房合同注意什么细节相关的法律规定。
租房合同注意什么细节

一、租房合同注意什么细节

租房合同需要注意以下细节:

1、签订书面租房合同,口头合同容易发生纠纷

2、查看出租人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3、中介处租房需明确对方是否有代理权;

4、注意租房合同内容是否明确、完备。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注意什么问题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下列问题:

1.要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和其他费用。

4.明确约定好租赁期限、租金、支付租金的期限、支付方式。

5.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约定好违约情形和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签订购房合同要注意什么内容

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的有:

1、产权证要齐全;

2、签合同时要写明交房日期、通水、通电、通气等条件,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3、确认开发商制定的格式条款是否公平;

4、明确约定抵押权处理方式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租房合同注意什么细节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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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租房房东个人情况;2、定金支付注意事项;3、房屋损坏情况写进合同;4、收据押金条的保管;5、物业杂费交付写进合同;6、寻找合适房屋,在租房时可根据自身需求,在租金承受能力有限的情况下,要交通便利,上下班时间不长,距离远一些的房屋也可列入选择租赁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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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我朋友看上了我们小区附近的一所房子,准备到时候来租赁,签租房合同要注意细节是什么细节?
[律师回复]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在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 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 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 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 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 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
10、签租房合同要注意细节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租赁标的名称、数量、质量、用途。
2、租赁期限、维修和保养责任、租金的支付方式和限期。
3、违约责任、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4、其他约定事项。 购房有风险,签约有文章。总结在众多购房业主的经验教训,购房中最大的风险,就出现在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环节上。信息不对等是难以保证合同条款的公证;所以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谨慎,防止出现规定不明而产生的合同纠纷的相关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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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房屋租赁的注意事项 1、低价虚假广告要注意 当租房者通过报纸、网站等信息渠道看到所刊登的房屋租价明显低于其正常市场价格时就要引起注意了。因为这些虚假信息有可能是某些不法中介为了牟取不正当利益,以此为诱饵骗取租房者上当的一种手段。 2、房东个人情况查仔细 承租房屋时,租房者对于房东的个人情况要验查仔细。如果是房东本人出面签约时,最好查看其房产证与身份证;如果是帮助朋友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书、朋友的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则一定要其出具购房合同以证明其身份。此外,对于租房时可能遇到的“二房东”问题,租房者应验明该“二房东”在其租赁期间是否有权利将此房屋转租并让其出示租赁合同以及提供该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以免引起法律纠纷。 3、承租房屋家电、家具清点好 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时一定要清点好房屋内部设施如家电、家具等,并且在看房时检查一下家电的正常运作情况,家具的完好程度等,然后将其一一列入到清单内。最好注明如果出现故障时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也好免除租房者在入住后,家用电器等发生毛病维修时与房主产生矛盾,责任划分不清。 4、认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房者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上面所规定的条款,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租赁用途、租赁期限、修缮责任、变更与解除合同、签订转租、违约责任等条款,租赁双方要协商一致,以免在日后租房过程中产生争执,引发不必要的烦恼。 5、物业杂费等合同附件写清楚 租赁双方达成协议,除了签署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之外,对于房屋内的设备、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结算与承担也要详细写清楚并且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6、房屋押金问题看明白 租房者在交纳房屋押金时要与业主协商好是押一付 三、押二付三还是押二付四。因为当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苛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7、根据自身条件谋求合适房屋 旺季租赁,租客很难在短时间内找到合适的房屋。因此,租客在租房时不应单一的寻求工作地点周边的房屋,也可根据自身需求,特别是在租金承受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只要交通便利,上下班时间不长,距离远一些的房屋也应列入选择租赁范围之内。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 合同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是当事人双方为了消灭原有的合同而订立的新合同,即解除合同。单方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或者约定解除权而使合同的效力消灭。 在租期较长的房屋租赁中,当事人都有可能发生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为使当事人的利益平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综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合同解除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租赁用途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累计超过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有住宅用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故意毁坏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7、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毁损,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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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要与房屋中介签合同,在签合同时要注意: 1、签合同时最好全程录音,找个细心人陪你一起去。 2、交房租的日期写清楚,一般中介要求提前一个月交,而事先商定的却是押一付三,所以,每次交租的日期要写清楚,以免晚交而造成自己违约,以致承担高额违约金。 3、采暖费,有线电视费、物业费等由谁承担,要写清,如果需要在格式合同上划掉这些费用,则必需双方在划掉处签上各自的姓名与日期,并加按手印。注意,两份合同都划掉才有效。 4、两份合同务必一致,仔细核对。 5、合同上需加上一句:“如租住期间双方发生纠纷,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房管部门调解,或者上诉起。 6、房屋交割单上所提到的房屋内的物品,要仔细核查是否完好,特别是电器要试试能不能用,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抽油烟机以及自供暖的锅炉等,如冰箱可放半碗水进去半小时,看是否制冷。给房子的墙拍照,防止中介在退押金时以房子被弄脏为由扣你押金。如果房屋交割单上的物品有坏的,要在单子上写清,或者,干脆让中介把坏的东西拉走,且,在交割单上划掉,两份交割单都要划,并在划掉处双方签字且注明日期。 7、交一切费用,都要有收据,上盖有财务红章,章上的公司名跟租房合同上的要一致。 8、合同上盖的红章,是合同章。合同的中介签字处,要求其写上中介公司的建委备案号,公司的地址,电话,房产经纪人的经纪人证号,跟你签合同的人的身份证号与名字。你还得看他的身份证,最好把经纪人的电话与地址也写上。 9、租房期间发生的费用的单据,一定要保留好,以免中介以此为由不退押金。 10、要仔细,要小心,与中介的交流,最好全都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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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需要注意的细节问题有哪些?
[律师回复] 短期租房合同注意的地方如下,可以作为参考资料。  
1.转租:有些长期租房者由于春节期间回家过年而将房子转租给短租客,也就是常说的“二房东”。由于二房东本身也是房客,而按照一般的租赁合同,房客对房屋没有收益权。短租客一旦与真正的房东碰面,不但会有麻烦,预付租金也有可能被人骗走。  建议:查看房东的房产证。租客在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时,要谨记检查房屋房产证是否与业主身份证一致,确定出租人是否是真正的业主。  
2.分租:由于租期较短,有些住宅被房东分租给数人,甚至分成床位出租,房门钥匙可能不止一把。房客在外出时,个人财物要保管好,贵重物品不要放在屋内。  建议:租赁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出示身份证,必要时应交换复印件。这样做一方面双方可以互相取得信任,另一方面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纠纷。  
3.难要押金:根据住宅内装修和设备配置等的不同,房东会收取一部分押金作为抵押。相对于长期租户,短期租户所付押金要少一些。由于金额较少,有些房东在房客离开时会借口墙面污渍、电器有所损坏等理由拒绝返还押金,值得注意。  建议:虽然是短期租赁也要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中要对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支付方式、房屋用途、违约责任等作出尽量详细的约定,以便日后解决纠纷时有据可依。家用电器等附属设施,煤气用具、淋浴器等使用中注意的问题也应在合同中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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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想把厂房租出去,他要去成都呆一段时间,要签订合同,请问厂房租赁合同中应注意哪些细节?
[律师回复] 厂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 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承租方: 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1. 租赁厂房 出租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承租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约为_________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 包租给承租方使用.如承租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承租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承租方自行管理.
2.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出租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权.
3. 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出租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承租方使用,且承租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对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 4、租赁费
4.1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4.2 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
4.3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
4.4 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出租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 租赁费支付
5.1 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出租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月___日___日前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承租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出租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出租方将向承租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 承租方应于每月___号或该日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承租方汇至出租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出租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 承租方应于每月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
4.3条的约定向出租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5.4 本合同生效后,出租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在出租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出租方支付有关费用. 6、租赁物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出租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出租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承租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7、维修保养
7.1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承租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出租方.出租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 承租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 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承租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防火安全
8.1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2 承租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 承租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出租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承租方书面通知.承租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9、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并负责购买租赁物内承租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承租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0、物业管理
10.1 承租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出租方.如承租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出租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10.2 承租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江苏省法规以及出租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承租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11、装修条款 1
1.1 在租赁期限内如承租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出租方提交装...
以上就是厂房租赁合同中应注意哪些细节问题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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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子注意哪些 租房要注意什么细节
1、先搞清楚出租人是否属于房屋所有者,避免从二房东手上租赁房屋,减少日后产生纠纷的可能性。2、对房屋的相关设施作出检查,注意安全问题,不能一味只图租金便宜,为日后安全埋下隐患。3、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需要对合同内容作出全面了解,明确彼此的责任。4、若需要交付押金,则需要先讲清楚,押金的退还条件、扣除条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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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 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承租人由于工作等的变动需要与他人互换住房,应该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换房后,原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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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需要注意什么细节
1、出租屋主的个人信息核实事项 在着手租赁房屋之前,务必要对房东进行全面详尽的信息检验,包括但不限于核实房东本人真实身份、查阅其所持有的房地产权证及身份证件,若为委托出租,则还应审阅并核定其是否持有委托人正式授权过的委托书、房地产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或者是复印件。 2、支付定金的特殊关注事项 若房东在租赁谈判阶段要求支付定金,租户在此种情况下同样需要严格审查上述材料,相较于月租金的20%,押金数额不宜过高。 3、租赁房屋时对房屋状况的详细记录问题 在签署租赁合同之际和接收房屋之时,租户都应谨慎对待,详尽记录房屋附属设施受损情况,以免中介在交房议程中藉此借口扣留租户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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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准备租个店面开个水果摊来着,生意应该不错来着,租3年,问一下门面租赁合同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律师回复] 一般这份合同会划分好双方权责问题。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使用。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甲、乙、丙三方应共同签署《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在丙方现场监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门面钥匙。门面钥匙一经交付,转让门面即告验收、交付完毕。
(一)门面合同的法律说明
1、在租售方未允许的情况下,租方不能私自将房屋使用性质改变,或改变房屋结构。
2、在签订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租方必须按要求把租金付清。
3、续租租赁期满,租售方如有意续租,则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 书面申请。
4、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租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租售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 未定 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租售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租售方书面通知,在限 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租售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5、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租赁方、租方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租赁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 能继续履行的。
(二)门面转让合同生效的形式
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2、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门面租赁合同无效形式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门面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 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签订的店面转让合同是否有效应当根据民法通规定,着重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以及合同的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进行审查。在店面转让合同中,主要的内容是店面的转让费价格问题。转让费的内容一般认为包含了转让人在店面租赁经营期间的装修投入以及对转让人提出退出租赁经营的预期经济收入的损失补偿。因此,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如果就店面的转让费进行了公平、合理的协商,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其所约定的转让费符合等价有偿的民事活动原则,则法律不应否定双方签订的合同的效力。
(四)门面转让合同范文 门面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出租方(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转让门面 转让门面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 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2、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 年,即自 年月 日起 年月 日止,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 月,门面转让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共计人民币 元,上述欠交款项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 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3、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 转让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所有。 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4、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5、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6、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 转让门面定于 年月 日正式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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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需要注意什么细节
1、出租屋主的个人信息核实事项 在着手租赁房屋之前,务必要对房东进行全面详尽的信息检验,包括但不限于核实房东本人真实身份、查阅其所持有的房地产权证及身份证件,若为委托出租,则还应审阅并核定其是否持有委托人正式授权过的委托书、房地产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或者是复印件。 2、支付定金的特殊关注事项 若房东在租赁谈判阶段要求支付定金,租户在此种情况下同样需要严格审查上述材料,相较于月租金的20%,押金数额不宜过高。 3、租赁房屋时对房屋状况的详细记录问题 在签署租赁合同之际和接收房屋之时,租户都应谨慎对待,详尽记录房屋附属设施受损情况,以免中介在交房议程中藉此借口扣留租户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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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新房交房注意事项细节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新房交房注意事项细节问题解答如下,
1、收房注意房款约定
如果客户与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在房款结清之前,开发商有权顺延交付房屋,则客户须结清房款之后,才能接收商品房。
2、注意物业费不能乱涨价
根据现行规定,新建小区一般由开发商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并签署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开发商有义务向购房人出示业主临时公约,就物业费等相关事项作出约定。因此,如果在商品房收房时出现物业费涨价的问题,业主可据此主张权利。
3、注意物业费可以按月交
在办入住手续时,多数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要求业主一次付一年或多年的物业管理费。根据有关规定,物业管理的各项收费可按月、按季或按年度计收,但不得一次性预收多年的物业管理费用。
4、注意缴纳契税签协议
根据规定,契税一般于买卖双方办理房产权属过户或变更时向契税征收机关缴纳。现实中多数开发商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时要求业主特别是按揭业主缴纳契税、交易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否则不予办理入住手续。
开发商之所以这样要求,是因为对于按揭买房的业主,在房屋权属证书未办下来之前,开发商要为其承担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若业主入住后不能及时缴纳产权办理时应缴纳的契税、交易手续费等费用,会造成房产证迟延办理或不能办理。而业主之所以不愿意在入住时缴纳这些费用,是怕开发商挪用。
对此问题,解决办法是业主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契税缴纳协议书》,约定双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5、注意先验房再办理手续
目前,开发商在交房时,一般都要求业主先办理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之后,才允许业主验房。对于这一不合理的程序,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相关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避免以后的纠纷。
6、建议业主集体收楼
鉴于购房人专业知识的匮乏,建议购房人在收房时能够集体收楼,可能的情况下可以聘请律师指导协助,这不但可以弥补单一主体知识的限制,更好、更有效地维权,还可引起开发商的重视,促使开发商就收房过程中的问题做约定。
7、注意遇配套问题先收房
针对不同的房屋问题,开发商承担的责任有区别:房屋主体有质量问题要承担退房责任,若是掉灰、裂缝等问题,开发商要修补。如果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条件:比如配套设施、空气质量不合格等,购房人可先收房,然后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8、注意投资买房尽快收房
有的业主买房是为了投资,迟延收房会造成其收租金的损失。如果开发商交付的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建议购房人做比较,如果租金的损失较大,建议先接收房,等把房子按照既定的计划出租后,再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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